湖南唐合彩瓷业有限公司年加工440万件日用陶瓷建设项目拟作出环评审批意见公开
湖南唐合彩瓷业有限公司年加工440万件日用陶瓷建设项目拟作出环评审批意见公开
建设项目拟作出审批意见公开
湖 (略) 年加工440万件日用陶瓷
建设项目
经审议,我局拟于近日内批准《湖 (略) 年加工440万件日用陶瓷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现就项目环评相关情况予以公示5个工作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向我局来信来电进行反映。
联系地址: (略) 生态环境局醴陵分局
联系电话:0731-*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名称 | 湖 (略) 年加工440万件日用陶瓷建设项目 |
建设地址 | (略) 长庆街道长庆寺社区夹石口组1号 |
建设单位 | 湖 (略) |
环境影响 评价机构 | 湖南 (略) |
项目概况 | 湖 (略) 总投资200万元, (略) 长庆街道长庆寺社区夹石口组1号,租赁原醴陵 (略) 厂房,建设年加工440万件日用陶瓷建设项目,项目总建筑面积约3200m2。项目主要建设内容包括:生产车间(贴花区、烤花区)等主体工程;原料仓库、成品仓库等储运工程;配套建设给排水、供电、办公生活区等公用工程和废水、废气、噪声、固废处理等环保工程。项目建成后,年产日用陶瓷440万件。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施工期: 本项目施工期采取有效措施防止施工扬尘、噪声对周边环境的污染影响。及时进行路面清扫和洒水抑尘,施工时选用低噪声设备、加强设备维护、合理安排施工时段等措施;施工场冲洗废水、场地冲刷雨水经沉淀处置后,上清液回用,沉淀物清运处理;建筑垃圾分拣后可回收利用的进行回收利用,不可回收利 (略) 处置;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交当地环卫部门统一进行清运处置。 营运期: (1)大气环境污染防治措施。本项目烤花窑废气收集后,经15m高排气筒排放;项目原材料为外购陶瓷成品,暂存在原料仓库内,在搬运过程中产生微量的粉尘,存放粉尘可忽略。 (2)水环境污染防治措施。本项目实行雨污分流。项目贴花用水量很少,部分蒸发、部分用于车间干清扫过程中的洒水降尘,不外排;生活废水经化粪池处理后,用于周边农林、绿化施肥,不外排。 (3)噪声环境污染防治措施。本项目通过选用低噪声设备,合理布局,通过采取厂房隔声、基础减震等措施后,项目厂界噪声能够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2类标准限值。 (4)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本项目一般工业固废中废包装材料、花纸废底纸、不合格品、废耐火材料、废瓷经收集后,外售综合利用;生活垃圾在厂区内集中收集,由当地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理。 (5)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建设方必须落实国家规定的各项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安全生产主管部门提出的各项安全生产要求,落实环境风险防范措施,杜绝发生因安全生产事故引发的环境污染事故。 |
公众参与情况 | 按生态环境部《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第4号)规定执行 |
建设项目拟作出审批意见公开
湖 (略) 年加工440万件日用陶瓷
建设项目
经审议,我局拟于近日内批准《湖 (略) 年加工440万件日用陶瓷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现就项目环评相关情况予以公示5个工作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向我局来信来电进行反映。
联系地址: (略) 生态环境局醴陵分局
联系电话:0731-*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名称 | 湖 (略) 年加工440万件日用陶瓷建设项目 |
建设地址 | (略) 长庆街道长庆寺社区夹石口组1号 |
建设单位 | 湖 (略) |
环境影响 评价机构 | 湖南 (略) |
项目概况 | 湖 (略) 总投资200万元, (略) 长庆街道长庆寺社区夹石口组1号,租赁原醴陵 (略) 厂房,建设年加工440万件日用陶瓷建设项目,项目总建筑面积约3200m2。项目主要建设内容包括:生产车间(贴花区、烤花区)等主体工程;原料仓库、成品仓库等储运工程;配套建设给排水、供电、办公生活区等公用工程和废水、废气、噪声、固废处理等环保工程。项目建成后,年产日用陶瓷440万件。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施工期: 本项目施工期采取有效措施防止施工扬尘、噪声对周边环境的污染影响。及时进行路面清扫和洒水抑尘,施工时选用低噪声设备、加强设备维护、合理安排施工时段等措施;施工场冲洗废水、场地冲刷雨水经沉淀处置后,上清液回用,沉淀物清运处理;建筑垃圾分拣后可回收利用的进行回收利用,不可回收利 (略) 处置;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交当地环卫部门统一进行清运处置。 营运期: (1)大气环境污染防治措施。本项目烤花窑废气收集后,经15m高排气筒排放;项目原材料为外购陶瓷成品,暂存在原料仓库内,在搬运过程中产生微量的粉尘,存放粉尘可忽略。 (2)水环境污染防治措施。本项目实行雨污分流。项目贴花用水量很少,部分蒸发、部分用于车间干清扫过程中的洒水降尘,不外排;生活废水经化粪池处理后,用于周边农林、绿化施肥,不外排。 (3)噪声环境污染防治措施。本项目通过选用低噪声设备,合理布局,通过采取厂房隔声、基础减震等措施后,项目厂界噪声能够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2类标准限值。 (4)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本项目一般工业固废中废包装材料、花纸废底纸、不合格品、废耐火材料、废瓷经收集后,外售综合利用;生活垃圾在厂区内集中收集,由当地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理。 (5)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建设方必须落实国家规定的各项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安全生产主管部门提出的各项安全生产要求,落实环境风险防范措施,杜绝发生因安全生产事故引发的环境污染事故。 |
公众参与情况 | 按生态环境部《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第4号)规定执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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