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拟对温岭九龙汇调蓄工程环评文件做出审批意见的公告2023年11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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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拟对温岭九龙汇调蓄工程环评文件做出审批意见的公告2023年11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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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拟对温岭九龙汇调蓄工程环评文件做出审批意见的公告(2023年11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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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拟对温岭九龙汇调蓄工程环评文件做出审批意见的公告(2023年11月17日)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建设项目概况

公众参与情况

相关环保措施承诺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温岭九龙汇调蓄工程

(略) 城东街道、横峰街道

(略) (略)

温岭九龙汇调蓄工程为新建水利项目,工程任务以防洪排涝为主,结合改善区域水生态环境,有利提升周边耕地质量和灌溉保障能力。建设内容及规模:①调蓄工程:整治调蓄水面91hm2,新增调蓄水量260万m3,新建护岸11.74km。②闸站工程:新建2座闸站,1#、2#水闸净宽分别为15m、32m,泵站设计流量均为15m3/s;新建中型水闸3座,净宽均为35m;新建小型节制闸5座,水闸宽度均为5m;③信息化等配套工程。建设总工期:36个月。工程总投资*.41万元(初步设计)。

两次公示期间均未收到公众反对意见和建议。

业主承诺按照环评要求落实相应污染防治措施

水污染防治措施:施工期:1、施工期本项目的生产废水经沉砂池、隔油沉淀池等环保措施处理达《城市污水再生利用 城市杂用水水质》(GB/T 18920-2020)相关标准限值后,全部回用于施工生产、场地道路洒水、临时堆场洒水抑尘等。2、河道拓浚、围堰修筑与拆除时,在施工作业面的周边设置拦挡、过滤帷幕,降低颗粒物质在水中的流动。在施工点下游应设置防污屏,并控制施工连续作业时间;3、集中施工区设置生活污水收集设施将生活污水收集后委托环卫部门清运至就近的污水厂处理达标后排放;在没有污水收集处理设施的区域设置生态流动厕所,并委托环卫部门清运至就近污水厂处理达标后排放。4、钻孔灌注桩基础施工中泥浆经泥浆槽运至岸边沉淀池和泥浆池内,部分泥浆回用,无法回用的泥浆经沉淀后上清液回用于场地洒水,钻渣利用沉淀池进行固化不外排。5、护岸堤防、闸泵等涉水施工应尽量选择在枯水期或平水期进行,避免在丰水期施工,特别是洪水期严禁施工。运行期:1、 (略) 水旱灾害防御中心管理人员生活污水利用污水处理设施收集处 (略) 污水管网,经污水处理厂处理达标后排放。2、加强河道水域及沿岸绿地的日常保洁工作。

生态环境保护措施:施工期:1、优化河道拓浚施工方案,加强科学管理,在保证施工质量的前提下分段施工,并尽可能缩短工程施工时间,提高疏浚精度;2、加强科学管理,在保证施工质量的前提下分段施工,并尽可能缩短工程施工时间,涉水施工尽量避开每年4月~6月的鱼类生殖产卵高峰期。3、尽量避免和减少对原有植物的破坏,防止污染物入河,避免对工程范围外土壤、植被的破坏。4、工程施工完毕,尽快对临时占用的施工场地进行复耕或植被恢复。5、加强施工人员的生态环境保护宣传教育,防止对生态的人为破坏。6、优选施工时间,避开野生动物活动的高峰时段。夜间禁止光污染较大的施工项目。风速比较大的天气,减少扬尘污染较大的施工项目,避免扩大空气污染范围,对野生动物产生影响。7、湿地生态修复采用构建水生维管束植物群落的方法,挺水植物恢复可采用灯心草、水葱、黄花鸢尾、海寿花、菖蒲、香蒲、芦苇、芦竹等;沉水植物恢复可采用当地水体中常见的本土种如菹草、苦草、轮叶黑藻、马来眼子菜等当地物种。8、沿岸景观绿化应采用乔灌草结合,多层次绿化,采用观赏花木与遮荫乔木相结合的原则,以常绿树种为基调的绿化空间,以层次变化的群落栽植,以季相变化的色彩设计,构成一副自然优美的亮丽风景,提高环境的多样性和自然性。绿化树种可选择对重金属有较强吸附能力的本地树种。运行期:1、对受拓浚影响水域采取生态补偿措施,以自然修复为主,辅以投放鱼苗、水生植物和底栖动物;2、加强生态跟踪监测与调查,制定水生生物维护、生态系统管理操作规定与制度体系。3、加强河道水域及沿岸绿地的日常保洁工作,强化水生植物管理,及时收割清理枯死植株,防止出现二次污染影响河道水质。4、在4~6月鱼类繁殖集中期进行防汛关闸,应尽可能减少关闸时间和频次,避免对区域内鱼类繁殖可能产生的不利影响。

声环境保护措施:施工期:1、合理布置施工场地,分散布置施工设备,高噪声机械设备布置在远离居民点的区域。高噪声设备施工告知周边居民,并公告施工期限。2、合理安排施工计划;合理安排施工车辆行驶路线及时间;合理安排施工工序;合理安排施工时间;合理安排施工机械。3、选用低噪声、技术成熟设备,施工机械安装消声减振措施。4、配备隔声效果效果(要求隔声消声量不低于15dB(A))较好的移动隔声屏障;设置车辆警示牌及限速牌,加强车辆管控;对靠近敏感点的部分高噪声施工机械可配备临时隔声罩。5、加强对施工人员的个人防护,加强管理,文明施工。6、建设单位应设置施工临时声环境补偿协调相关费用,对施工过程可能出现的噪声扰民,应配合环保单位做好调查并及时采取措施解决矛盾。运行期:1、应选用振动小,噪声低的闸门启闭机、水泵及其它配套设备。启闭机、水泵采取相应的减振降噪处理。对闸门启闭机房、水泵房进行隔声处理,机房附近进行绿化。加强设备的维护和管理。2、实施降低源强、减振隔声、距离衰减、绿化吸收等措施,使闸站厂界噪声达到相应的噪声值要求。

大气污染防治措施:施工期:1、工区周围设立简易隔离围屏,将施工区与外环境隔离。2、加强施工规划管理,建筑材料及施工机械定点定位存放;定期洒水,干燥天气加大洒水频次,大风天气应停止土方作业,作业区加盖防尘网。3、回填土方周转场及临时堆土场应进行遮盖;渣土及垃圾及时外运。4、车辆出入主干道、施工区等周边每天定期洒水,保持出入口清洁、湿润;设置洗车平台,及时清洗车身,运输车辆采用密闭式车斗,严禁运输物料沿途散落、泄露。严禁车辆超负荷运作,配合做好施工期道路管理。5、优化场地布置,易起尘设备应尽可能远离居民点。6、淤泥翻晒场尽可能远离居民点布设,并置于该区域常年主导风向下风向。做好弃余方中转场边坡防护,并尽快进行绿化或复垦;7、施工前提前告知公众,对于施工期间扬尘投诉问题,配合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快速积极解决相关纠纷。对施工人员进行环保教育,提高环保意识,加强扬尘防护。运行期:1、定期检修闸泵等设施的启闭装置,确保其正常使用,避免非正常工况下启用柴油发电设备等产生的燃油尾气。

固体废弃物污染防治措施:施工期:1、建议实际施工中,对周边开发建设项目进行调查梳理,尽量实现弃土和建筑垃圾的资源化综合利用;无法综合利用的弃土送入指定的弃渣场处置,不得随意堆放。2、做好底泥跟踪监测,河道拓浚前应对底泥补充监测,并根据监测结果分类堆放和固化处理;3、淤泥翻晒场泥饼堆放场地应做好围挡和排水收集设施,减小水土流失和环境影响;4、加强施工区生活垃圾的管理,设置分类垃圾箱,并定期委托当地环卫部门予以清运,不得随意丢弃。5、隔油沉淀池产生的含油污泥作为危险固体废弃物交由具有危废处置资质的单位处理;6、施工机械使用、维修过程中的废机油和含油废水处理设施中的污泥、浮油、浮渣须按《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 18597-2023)等要求设置符合标准的暂时储存设施盛装危废,暂时储存设施设置在施工营地的独立房间内,独立房间地面硬化并做好防渗处理,收集后由有资质单位回收处置。运行期:1、管理区、泵站内生活垃圾设分类垃圾箱收集,收集后委托当地环卫部门定期清运处置;2、泵闸启闭机房等危险废弃物须按《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 18597-2023)等要求设置符合标准的暂时储存设施盛装危废,收集后由有资质单位回收处置。

环境事故防范措施:施工期:1、施工单位应定期检查和维护施工机械和车辆,使施工机械和车辆维持良好的工作状态;同时合理安排施工作业面,减少各类交通机械碰撞几率。2、建立防汛、避台等应急预案,施工期间如遇恶劣天气必须将工程车辆机械及时撤离,保证安全。3、制订施工期车辆机械泄漏风险事故应急计划;施工场所应张贴应急报警电话。运行期:1、定期检修闸泵等设施,确保其正常使用。

其它环境保护措施:搬迁安置措施:1、做好动拆迁人群、财产的调查,制定详细的拆迁工作进度表和拆迁补偿方案,切实做好赔偿和安置工作。2、建立被征地农民基本生活保障制度,保障被征地农民基本生活。安置实施过程中建立信息公开和公示制度,保证信息的公开、透明。土地利用保护措施:1、耕地的占用按照“占多少,垦多少”的原则,由占用的单位负责开垦与所占用耕地的数量和质量相当的耕地;没有条件开垦或者开垦的耕地不符合要求的,应 (略) 的规定缴纳耕地开垦费,专款用于开垦新的耕地。2、建设单位应同国土、水利、农业、林业及规划部门,合理规划、精心设计,尽量减少对土地的占用,切实落实对工程占地及临时占地的复耕造地计划。人群健康保护:1、施工人员进场前需进行健康检查,患病的人员治愈后方可进入工区。2、加强工区卫生防疫工作,做好卫生防疫宣传教育。交通减缓措施:1、尽量利用老路解决施工期的交通问题,加强组织交通管理,在所使用的运输通道高峰时间停止或减少车辆运输,以减少车辆拥挤度。2、施工期制定详细的运输工具、车辆绕道和施工运输计划,加强施工期交通管理,预防交通事故发生,并加快施工进度,缩短对沿线交通的影响。九龙汇湿地公园保护措施:1、施工合理布置,加强管理在湿地公园范围内设置施工临时场地。2、加强施工管理,对涉及湿地公园的工程占地区域界限用绳索拦护,并用醒目标志告示,并且在工程区内采用告示说明其法律要求和责任。3、在施工人员进场前,加强对施工人员进行一定的教育,宣传对湿地保护的必要性和重要性。加强对*生动植物的保护。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上述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维护公众环境权益,现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告。公告期为2023年11月17日- 11月28日(7个工作日),公告期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上述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联系人:行政审批科

联系电话:0576-*传真:0576-*

通讯地址: (略) 城西街道九龙大道555号行政服务中心环保窗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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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建设项目概况

公众参与情况

相关环保措施承诺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温岭九龙汇调蓄工程

(略) 城东街道、横峰街道

(略) (略)

温岭九龙汇调蓄工程为新建水利项目,工程任务以防洪排涝为主,结合改善区域水生态环境,有利提升周边耕地质量和灌溉保障能力。建设内容及规模:①调蓄工程:整治调蓄水面91hm2,新增调蓄水量260万m3,新建护岸11.74km。②闸站工程:新建2座闸站,1#、2#水闸净宽分别为15m、32m,泵站设计流量均为15m3/s;新建中型水闸3座,净宽均为35m;新建小型节制闸5座,水闸宽度均为5m;③信息化等配套工程。建设总工期:36个月。工程总投资*.41万元(初步设计)。

两次公示期间均未收到公众反对意见和建议。

业主承诺按照环评要求落实相应污染防治措施

水污染防治措施:施工期:1、施工期本项目的生产废水经沉砂池、隔油沉淀池等环保措施处理达《城市污水再生利用 城市杂用水水质》(GB/T 18920-2020)相关标准限值后,全部回用于施工生产、场地道路洒水、临时堆场洒水抑尘等。2、河道拓浚、围堰修筑与拆除时,在施工作业面的周边设置拦挡、过滤帷幕,降低颗粒物质在水中的流动。在施工点下游应设置防污屏,并控制施工连续作业时间;3、集中施工区设置生活污水收集设施将生活污水收集后委托环卫部门清运至就近的污水厂处理达标后排放;在没有污水收集处理设施的区域设置生态流动厕所,并委托环卫部门清运至就近污水厂处理达标后排放。4、钻孔灌注桩基础施工中泥浆经泥浆槽运至岸边沉淀池和泥浆池内,部分泥浆回用,无法回用的泥浆经沉淀后上清液回用于场地洒水,钻渣利用沉淀池进行固化不外排。5、护岸堤防、闸泵等涉水施工应尽量选择在枯水期或平水期进行,避免在丰水期施工,特别是洪水期严禁施工。运行期:1、 (略) 水旱灾害防御中心管理人员生活污水利用污水处理设施收集处 (略) 污水管网,经污水处理厂处理达标后排放。2、加强河道水域及沿岸绿地的日常保洁工作。

生态环境保护措施:施工期:1、优化河道拓浚施工方案,加强科学管理,在保证施工质量的前提下分段施工,并尽可能缩短工程施工时间,提高疏浚精度;2、加强科学管理,在保证施工质量的前提下分段施工,并尽可能缩短工程施工时间,涉水施工尽量避开每年4月~6月的鱼类生殖产卵高峰期。3、尽量避免和减少对原有植物的破坏,防止污染物入河,避免对工程范围外土壤、植被的破坏。4、工程施工完毕,尽快对临时占用的施工场地进行复耕或植被恢复。5、加强施工人员的生态环境保护宣传教育,防止对生态的人为破坏。6、优选施工时间,避开野生动物活动的高峰时段。夜间禁止光污染较大的施工项目。风速比较大的天气,减少扬尘污染较大的施工项目,避免扩大空气污染范围,对野生动物产生影响。7、湿地生态修复采用构建水生维管束植物群落的方法,挺水植物恢复可采用灯心草、水葱、黄花鸢尾、海寿花、菖蒲、香蒲、芦苇、芦竹等;沉水植物恢复可采用当地水体中常见的本土种如菹草、苦草、轮叶黑藻、马来眼子菜等当地物种。8、沿岸景观绿化应采用乔灌草结合,多层次绿化,采用观赏花木与遮荫乔木相结合的原则,以常绿树种为基调的绿化空间,以层次变化的群落栽植,以季相变化的色彩设计,构成一副自然优美的亮丽风景,提高环境的多样性和自然性。绿化树种可选择对重金属有较强吸附能力的本地树种。运行期:1、对受拓浚影响水域采取生态补偿措施,以自然修复为主,辅以投放鱼苗、水生植物和底栖动物;2、加强生态跟踪监测与调查,制定水生生物维护、生态系统管理操作规定与制度体系。3、加强河道水域及沿岸绿地的日常保洁工作,强化水生植物管理,及时收割清理枯死植株,防止出现二次污染影响河道水质。4、在4~6月鱼类繁殖集中期进行防汛关闸,应尽可能减少关闸时间和频次,避免对区域内鱼类繁殖可能产生的不利影响。

声环境保护措施:施工期:1、合理布置施工场地,分散布置施工设备,高噪声机械设备布置在远离居民点的区域。高噪声设备施工告知周边居民,并公告施工期限。2、合理安排施工计划;合理安排施工车辆行驶路线及时间;合理安排施工工序;合理安排施工时间;合理安排施工机械。3、选用低噪声、技术成熟设备,施工机械安装消声减振措施。4、配备隔声效果效果(要求隔声消声量不低于15dB(A))较好的移动隔声屏障;设置车辆警示牌及限速牌,加强车辆管控;对靠近敏感点的部分高噪声施工机械可配备临时隔声罩。5、加强对施工人员的个人防护,加强管理,文明施工。6、建设单位应设置施工临时声环境补偿协调相关费用,对施工过程可能出现的噪声扰民,应配合环保单位做好调查并及时采取措施解决矛盾。运行期:1、应选用振动小,噪声低的闸门启闭机、水泵及其它配套设备。启闭机、水泵采取相应的减振降噪处理。对闸门启闭机房、水泵房进行隔声处理,机房附近进行绿化。加强设备的维护和管理。2、实施降低源强、减振隔声、距离衰减、绿化吸收等措施,使闸站厂界噪声达到相应的噪声值要求。

大气污染防治措施:施工期:1、工区周围设立简易隔离围屏,将施工区与外环境隔离。2、加强施工规划管理,建筑材料及施工机械定点定位存放;定期洒水,干燥天气加大洒水频次,大风天气应停止土方作业,作业区加盖防尘网。3、回填土方周转场及临时堆土场应进行遮盖;渣土及垃圾及时外运。4、车辆出入主干道、施工区等周边每天定期洒水,保持出入口清洁、湿润;设置洗车平台,及时清洗车身,运输车辆采用密闭式车斗,严禁运输物料沿途散落、泄露。严禁车辆超负荷运作,配合做好施工期道路管理。5、优化场地布置,易起尘设备应尽可能远离居民点。6、淤泥翻晒场尽可能远离居民点布设,并置于该区域常年主导风向下风向。做好弃余方中转场边坡防护,并尽快进行绿化或复垦;7、施工前提前告知公众,对于施工期间扬尘投诉问题,配合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快速积极解决相关纠纷。对施工人员进行环保教育,提高环保意识,加强扬尘防护。运行期:1、定期检修闸泵等设施的启闭装置,确保其正常使用,避免非正常工况下启用柴油发电设备等产生的燃油尾气。

固体废弃物污染防治措施:施工期:1、建议实际施工中,对周边开发建设项目进行调查梳理,尽量实现弃土和建筑垃圾的资源化综合利用;无法综合利用的弃土送入指定的弃渣场处置,不得随意堆放。2、做好底泥跟踪监测,河道拓浚前应对底泥补充监测,并根据监测结果分类堆放和固化处理;3、淤泥翻晒场泥饼堆放场地应做好围挡和排水收集设施,减小水土流失和环境影响;4、加强施工区生活垃圾的管理,设置分类垃圾箱,并定期委托当地环卫部门予以清运,不得随意丢弃。5、隔油沉淀池产生的含油污泥作为危险固体废弃物交由具有危废处置资质的单位处理;6、施工机械使用、维修过程中的废机油和含油废水处理设施中的污泥、浮油、浮渣须按《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 18597-2023)等要求设置符合标准的暂时储存设施盛装危废,暂时储存设施设置在施工营地的独立房间内,独立房间地面硬化并做好防渗处理,收集后由有资质单位回收处置。运行期:1、管理区、泵站内生活垃圾设分类垃圾箱收集,收集后委托当地环卫部门定期清运处置;2、泵闸启闭机房等危险废弃物须按《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 18597-2023)等要求设置符合标准的暂时储存设施盛装危废,收集后由有资质单位回收处置。

环境事故防范措施:施工期:1、施工单位应定期检查和维护施工机械和车辆,使施工机械和车辆维持良好的工作状态;同时合理安排施工作业面,减少各类交通机械碰撞几率。2、建立防汛、避台等应急预案,施工期间如遇恶劣天气必须将工程车辆机械及时撤离,保证安全。3、制订施工期车辆机械泄漏风险事故应急计划;施工场所应张贴应急报警电话。运行期:1、定期检修闸泵等设施,确保其正常使用。

其它环境保护措施:搬迁安置措施:1、做好动拆迁人群、财产的调查,制定详细的拆迁工作进度表和拆迁补偿方案,切实做好赔偿和安置工作。2、建立被征地农民基本生活保障制度,保障被征地农民基本生活。安置实施过程中建立信息公开和公示制度,保证信息的公开、透明。土地利用保护措施:1、耕地的占用按照“占多少,垦多少”的原则,由占用的单位负责开垦与所占用耕地的数量和质量相当的耕地;没有条件开垦或者开垦的耕地不符合要求的,应 (略) 的规定缴纳耕地开垦费,专款用于开垦新的耕地。2、建设单位应同国土、水利、农业、林业及规划部门,合理规划、精心设计,尽量减少对土地的占用,切实落实对工程占地及临时占地的复耕造地计划。人群健康保护:1、施工人员进场前需进行健康检查,患病的人员治愈后方可进入工区。2、加强工区卫生防疫工作,做好卫生防疫宣传教育。交通减缓措施:1、尽量利用老路解决施工期的交通问题,加强组织交通管理,在所使用的运输通道高峰时间停止或减少车辆运输,以减少车辆拥挤度。2、施工期制定详细的运输工具、车辆绕道和施工运输计划,加强施工期交通管理,预防交通事故发生,并加快施工进度,缩短对沿线交通的影响。九龙汇湿地公园保护措施:1、施工合理布置,加强管理在湿地公园范围内设置施工临时场地。2、加强施工管理,对涉及湿地公园的工程占地区域界限用绳索拦护,并用醒目标志告示,并且在工程区内采用告示说明其法律要求和责任。3、在施工人员进场前,加强对施工人员进行一定的教育,宣传对湿地保护的必要性和重要性。加强对*生动植物的保护。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上述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维护公众环境权益,现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告。公告期为2023年11月17日- 11月28日(7个工作日),公告期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上述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联系人:行政审批科

联系电话:0576-*传真:0576-*

通讯地址: (略) 城西街道九龙大道555号行政服务中心环保窗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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