白沙县打安镇卫星居污水处理厂及配套管网工程
白沙县打安镇卫星居污水处理厂及配套管网工程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拟对白沙县打安镇卫星居污水处理厂及配套管网工程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进行。 现将拟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在公示期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书面提出听证申请。
传真:无
通讯地址: (略) 白沙黎族自治县金沙西路6号行政审批服务局(政务中心大楼二楼)工程建设综合窗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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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沙县打安镇卫星居污水处理厂及配套管网工程 | |
白沙黎族自治县水务事务中心" | |
(略) 白沙黎族自治县打安镇卫星居居民委员会卫星居胶厂南侧550m处 | |
海南 (略) | |
新建污水处理厂一座,处理规模近期为500m3/d,远期为1000m3/d,本次工程设备按近期规模安装,土建按远期规模建设;新建污水提升泵站1座,规模为320m3/d;建设污水收集管网总长度为10366m,管径范围为DN110~DN400,管材采用PE管和HDPE管;建设生活污水排放管长度为22775m,管径DN160;生活废水排放管长度为22775m,管径DN110,管材均选用UPVC排水管;新建尾水回用管长度为510米,管径DN90,管材选用聚*烯管。 | |
本项目是一项治理 (略) 政基础设施工程,也是一项民生工程,项目建设符合 (略) 地方产业政策,用地符合规划要求,选址、污水处理工艺、环境保护措施等合理可行,运营期采取各项污染治理措施,确保各项污染物达标排放或得到妥善处置的前提下,项目对环境的影响小。因此,从环境保护的角度分析,项目的建设是可行的。 | |
(略) 政基础设施建设项目,根据《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9年本)》,本项目属于鼓励类第二十二“城镇基础设施”中第9 条“城镇供排水管网工程”及鼓励类第四十三“环境保护与资源节约综合利用”中第15条“三废”综合利用与治理技术、装备和工程,符合产业政策要求。 | |
1)本项目污水处理厂遵循“少拆迁、少占地”的原则选址于位于白沙县打安镇卫星居北侧,经实地勘察,厂选址500米范围内无自然保护区、饮用水水源保护区、风景名胜区、生态环境敏感区等敏感目标。且项目地势有利于污水收集,在一定程度上减少了动力设备的使用,同时具备远期扩建的条件; 2)根据建设单位提供《白沙黎族自治县国土空间规划局部图》中厂区用地规划为:公共设施用地。因此,项目用地符合土地利用规划; 3)本厂址地理位置交通便利,毗邻县道,具备远期扩建条件,符合工程技术要求,便于污泥运出。项目东侧打拖河岸顶高程为200.00m,厂区高程为209.00m,最高洪水位对厂区无影响,且厂区周边不涉及排洪; 4)项目厂址未涉及拆迁,厂区周边办公、住宅较少,离聚集居民区远,距离本项目污水处理厂最近的环境保护目标为项目西侧32米处的居民点,项目选址位于主导风向下风向,对环境影响较小; 综上所述,本项目选址基本合理。 | |
无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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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废气 本项目采用一体化污水处理设施,封闭性较好,格栅井、调节池、污泥储池等采用封闭地埋的方式,同时在格栅井、调节池、污泥储池产臭节点撒用除臭剂,并配套在污水站周边绿化等措施,降低恶臭污染的影响 2、废水 项目污水处理厂采用“格栅井+调节池+一体化污水处理设备(厌氧池→缺氧池→好氧池→二沉池→过滤器)+次氯酸钠消毒”处理工艺,污水处理达标后尾水回用于道路清洗、绿化用水和周边橡胶林地浇灌。 3、噪声 本项目通过采用低噪声设备,通过采取减振、隔声等降噪等措施,本项目运营产生的噪声对周边环境影响很小。 4、固体废物 生活垃圾、栅渣、沉渣和废包装袋等:统一收集后交由环卫部门处理;污泥:项目产生污泥脱水后(<80%)定期由密闭污泥车运送到白沙县垃圾处理填埋站干化处理,干化后由七坊镇生活垃圾转运站统一运往儋州焚烧厂进行焚烧无害化处置;废机油等:设危废间暂存,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置。 | |
项目所在区域大气环境质量满足《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及修改单中的二级标准;项目所在区域声环境质量符合《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中的2类标准。 | |
①建立定时、定期巡查制度等,严格防止跑、冒、滴、漏现象发生。 ②加氯加药间、危废间按要求进行防渗处理,设置围堰等防泄漏设施;配套相应应急收集设施。 ③在加氯加药间、危废暂存间外设立警告牌(严禁烟火),加药间配套余氯监测及自动报警系统。 ④按消防要求配套应急设备,主要包括消防沙、灭火器、吸油毡布等。 ⑤按要求制订《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并报当地生态环境局备案。 | |
无 |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拟对白沙县打安镇卫星居污水处理厂及配套管网工程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进行。 现将拟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在公示期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书面提出听证申请。
传真: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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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 (略) | |
新建污水处理厂一座,处理规模近期为500m3/d,远期为1000m3/d,本次工程设备按近期规模安装,土建按远期规模建设;新建污水提升泵站1座,规模为320m3/d;建设污水收集管网总长度为10366m,管径范围为DN110~DN400,管材采用PE管和HDPE管;建设生活污水排放管长度为22775m,管径DN160;生活废水排放管长度为22775m,管径DN110,管材均选用UPVC排水管;新建尾水回用管长度为510米,管径DN90,管材选用聚*烯管。 | |
本项目是一项治理 (略) 政基础设施工程,也是一项民生工程,项目建设符合 (略) 地方产业政策,用地符合规划要求,选址、污水处理工艺、环境保护措施等合理可行,运营期采取各项污染治理措施,确保各项污染物达标排放或得到妥善处置的前提下,项目对环境的影响小。因此,从环境保护的角度分析,项目的建设是可行的。 | |
(略) 政基础设施建设项目,根据《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9年本)》,本项目属于鼓励类第二十二“城镇基础设施”中第9 条“城镇供排水管网工程”及鼓励类第四十三“环境保护与资源节约综合利用”中第15条“三废”综合利用与治理技术、装备和工程,符合产业政策要求。 | |
1)本项目污水处理厂遵循“少拆迁、少占地”的原则选址于位于白沙县打安镇卫星居北侧,经实地勘察,厂选址500米范围内无自然保护区、饮用水水源保护区、风景名胜区、生态环境敏感区等敏感目标。且项目地势有利于污水收集,在一定程度上减少了动力设备的使用,同时具备远期扩建的条件; 2)根据建设单位提供《白沙黎族自治县国土空间规划局部图》中厂区用地规划为:公共设施用地。因此,项目用地符合土地利用规划; 3)本厂址地理位置交通便利,毗邻县道,具备远期扩建条件,符合工程技术要求,便于污泥运出。项目东侧打拖河岸顶高程为200.00m,厂区高程为209.00m,最高洪水位对厂区无影响,且厂区周边不涉及排洪; 4)项目厂址未涉及拆迁,厂区周边办公、住宅较少,离聚集居民区远,距离本项目污水处理厂最近的环境保护目标为项目西侧32米处的居民点,项目选址位于主导风向下风向,对环境影响较小; 综上所述,本项目选址基本合理。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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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废气 本项目采用一体化污水处理设施,封闭性较好,格栅井、调节池、污泥储池等采用封闭地埋的方式,同时在格栅井、调节池、污泥储池产臭节点撒用除臭剂,并配套在污水站周边绿化等措施,降低恶臭污染的影响 2、废水 项目污水处理厂采用“格栅井+调节池+一体化污水处理设备(厌氧池→缺氧池→好氧池→二沉池→过滤器)+次氯酸钠消毒”处理工艺,污水处理达标后尾水回用于道路清洗、绿化用水和周边橡胶林地浇灌。 3、噪声 本项目通过采用低噪声设备,通过采取减振、隔声等降噪等措施,本项目运营产生的噪声对周边环境影响很小。 4、固体废物 生活垃圾、栅渣、沉渣和废包装袋等:统一收集后交由环卫部门处理;污泥:项目产生污泥脱水后(<80%)定期由密闭污泥车运送到白沙县垃圾处理填埋站干化处理,干化后由七坊镇生活垃圾转运站统一运往儋州焚烧厂进行焚烧无害化处置;废机油等:设危废间暂存,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置。 | |
项目所在区域大气环境质量满足《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及修改单中的二级标准;项目所在区域声环境质量符合《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中的2类标准。 | |
①建立定时、定期巡查制度等,严格防止跑、冒、滴、漏现象发生。 ②加氯加药间、危废间按要求进行防渗处理,设置围堰等防泄漏设施;配套相应应急收集设施。 ③在加氯加药间、危废暂存间外设立警告牌(严禁烟火),加药间配套余氯监测及自动报警系统。 ④按消防要求配套应急设备,主要包括消防沙、灭火器、吸油毡布等。 ⑤按要求制订《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并报当地生态环境局备案。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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