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城区人民政府关于2024年乡村振兴项目入库情况的公示
新城区人民政府关于2024年乡村振兴项目入库情况的公示
按照做好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项目库建设管理的工作要求,通过“村申报、镇(办、区域服务中心)初审、行业部门论证、区审定”的程序,决定将新城区乡村振兴野马图村腾轩采摘园项目二期、新城区乡村振兴*兰板村人畜饮水管道改造项目、新城区乡村振兴奎素村农村饮水安全保障工程项目、新城区乡村振兴水磨村敕勒川高山草原景区配套建设项目、新城区乡村振兴讨思浩村股份合作社蔬菜大棚项目一期、新城区乡村振兴讨思浩村股份合作社蔬菜大棚项目二期、新城区乡村振兴哈拉沁村蓄水池水房改造项目、新城区乡村振兴哈拉更村农业园项目四期、新城区乡村振兴塔利现代农业园区道路维修改造项目、新城区乡村振兴面铺窑村民宿项目一期、新城区乡村振兴防贫保险项目、新城区乡村振兴消费帮扶项目、 (略) 本级乡村振兴消费帮扶项目列入2024年乡村振兴项目库。为广泛听取社会各界及群众意见,体现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现将以上项目在政府网站进行公示。
一、公示时间
公示日期为2023年10月20日-2023年10月29日(10天)
二、受理方式
单位和个人均可通过来访、来函、来电等形式反映上述公告项目的有关情况和问题。如有不同意见,请对所反映的问题提供可调查的证明人或有关线索。我们对反映问题的单位和个人以及所反映的问题将严格保密。
三、联系方式
通讯地址:新城区政府东配楼5楼504
邮 编:*
邮箱:*@*ina.com
监督电话:0471-* 12317
监督单位:新城区人民政府
四、受理时间
上午:9:00-12:00 下午:13:30-17:00
新城区2024年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项目库清单.xlsx
新城区人民政府
2023年10月20日
按照做好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项目库建设管理的工作要求,通过“村申报、镇(办、区域服务中心)初审、行业部门论证、区审定”的程序,决定将新城区乡村振兴野马图村腾轩采摘园项目二期、新城区乡村振兴*兰板村人畜饮水管道改造项目、新城区乡村振兴奎素村农村饮水安全保障工程项目、新城区乡村振兴水磨村敕勒川高山草原景区配套建设项目、新城区乡村振兴讨思浩村股份合作社蔬菜大棚项目一期、新城区乡村振兴讨思浩村股份合作社蔬菜大棚项目二期、新城区乡村振兴哈拉沁村蓄水池水房改造项目、新城区乡村振兴哈拉更村农业园项目四期、新城区乡村振兴塔利现代农业园区道路维修改造项目、新城区乡村振兴面铺窑村民宿项目一期、新城区乡村振兴防贫保险项目、新城区乡村振兴消费帮扶项目、 (略) 本级乡村振兴消费帮扶项目列入2024年乡村振兴项目库。为广泛听取社会各界及群众意见,体现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现将以上项目在政府网站进行公示。
一、公示时间
公示日期为2023年10月20日-2023年10月29日(10天)
二、受理方式
单位和个人均可通过来访、来函、来电等形式反映上述公告项目的有关情况和问题。如有不同意见,请对所反映的问题提供可调查的证明人或有关线索。我们对反映问题的单位和个人以及所反映的问题将严格保密。
三、联系方式
通讯地址:新城区政府东配楼5楼504
邮 编:*
邮箱:*@*ina.com
监督电话:0471-* 12317
监督单位:新城区人民政府
四、受理时间
上午:9:00-12:00 下午:13:30-1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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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城区人民政府
2023年10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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