贺州市中心城区江南西03编制单元JX03—02—30等3个地块控制性详细规划调整图则征求意见公示
贺州市中心城区江南西03编制单元JX03—02—30等3个地块控制性详细规划调整图则征求意见公示
为进一步解决江南西片区目前在校生严重超负荷的问题,根据八步区人民政府的申请,拟对《 (略) 中心城区江南西03编制单元JX03—02—30、JX03—02—31、JX03—04—27地块控制性详细规划》进行调整,我局组织编制完成了《 (略) 中心城区江南西03编制单元JX03—02—30、JX03—02—31、JX03—04—27地块调整专题论证报告及图则》。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广西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办法》《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厅转发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关于城乡规划公开公示的规定〉的通知》规定,将该调整图则予以征求意见公示。
一、项目地址
地块位于大钟山公园西南面,尖峰山东面。
二、主要公示内容
根据《 (略) 中心城区江南西03编制单元JX03—02—30、JX03—02—31、JX03—04—27地块控制性详细规划调整图则》,各地块调整前规划指标为:JX03—02—30地块面积约8.2亩,用地性质为加油加气站用地,容积率不高于0.6,建筑密度不高于30%,绿地率不低于30%,建筑限高10米。JX03—02—31地块面积约103.2亩,用地性质为二类居住用地+商业用地,容积率不高于1.8,商业建筑兼容比例不高于5%,建筑密度不高于32%,绿地率不低于30%,建筑限高18米。JX03—04—27地块面积约49.3亩,用地性质为中小学用地,容积率不高于0.9,建筑密度不高于30%,绿地率不低于35%,建筑限高24米。
调整内容:为进一步解决江南西片区目前在校生严重超负荷的问题,根据八步区人民政府的申请,一是拟将JX03—04—27地块规划的中学调整到JX03—02—31地块中,即调整后的JX03—02—31A地块,面积约64.6亩,地块用地性质、控制指标相应调整;同时周边地块用地边界相应调整。二是拟原JX03—04—27地块保留为中小学用地,作为小学使用,控制指标相应调整。
三、公示地点
(一)贺州日报。
(二) (略) 自然资源局网站http://**。
(三)大钟山公园西南面,尖峰山东面。
该控规调整内容涉及周边相关利害人的合法权益,现按程序向社会公示,如社会各界人士及相关利害人对该控规内容有异议和建议,请于公示期(共30天,2023年11月17日至2023年12月16日)内将书面意见(署真实姓名和联系地址、通讯方式)送达或发 (略) 自 (略) 建设科,地址: (略) 贺州大道403号,电话:0774—*,电子邮箱:*@*63.com。
附件:1.区位图
2.调整前图则
3.调整后图则
(略) 自然资源局
2023年11月17日
(此件公开发布)
关联文件:
为进一步解决江南西片区目前在校生严重超负荷的问题,根据八步区人民政府的申请,拟对《 (略) 中心城区江南西03编制单元JX03—02—30、JX03—02—31、JX03—04—27地块控制性详细规划》进行调整,我局组织编制完成了《 (略) 中心城区江南西03编制单元JX03—02—30、JX03—02—31、JX03—04—27地块调整专题论证报告及图则》。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广西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办法》《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厅转发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关于城乡规划公开公示的规定〉的通知》规定,将该调整图则予以征求意见公示。
一、项目地址
地块位于大钟山公园西南面,尖峰山东面。
二、主要公示内容
根据《 (略) 中心城区江南西03编制单元JX03—02—30、JX03—02—31、JX03—04—27地块控制性详细规划调整图则》,各地块调整前规划指标为:JX03—02—30地块面积约8.2亩,用地性质为加油加气站用地,容积率不高于0.6,建筑密度不高于30%,绿地率不低于30%,建筑限高10米。JX03—02—31地块面积约103.2亩,用地性质为二类居住用地+商业用地,容积率不高于1.8,商业建筑兼容比例不高于5%,建筑密度不高于32%,绿地率不低于30%,建筑限高18米。JX03—04—27地块面积约49.3亩,用地性质为中小学用地,容积率不高于0.9,建筑密度不高于30%,绿地率不低于35%,建筑限高24米。
调整内容:为进一步解决江南西片区目前在校生严重超负荷的问题,根据八步区人民政府的申请,一是拟将JX03—04—27地块规划的中学调整到JX03—02—31地块中,即调整后的JX03—02—31A地块,面积约64.6亩,地块用地性质、控制指标相应调整;同时周边地块用地边界相应调整。二是拟原JX03—04—27地块保留为中小学用地,作为小学使用,控制指标相应调整。
三、公示地点
(一)贺州日报。
(二) (略) 自然资源局网站http://**。
(三)大钟山公园西南面,尖峰山东面。
该控规调整内容涉及周边相关利害人的合法权益,现按程序向社会公示,如社会各界人士及相关利害人对该控规内容有异议和建议,请于公示期(共30天,2023年11月17日至2023年12月16日)内将书面意见(署真实姓名和联系地址、通讯方式)送达或发 (略) 自 (略) 建设科,地址: (略) 贺州大道403号,电话:0774—*,电子邮箱:*@*63.com。
附件:1.区位图
2.调整前图则
3.调整后图则
(略) 自然资源局
2023年11月17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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