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水利厅关于南平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法庭项目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的批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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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水利厅关于南平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法庭项目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的批复

(略) (略) :

你院《关于申 (略) (略) 审判法庭项目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的函》收悉。 (略) 水土保持工作站对《 (略) (略) 审判法庭项目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进行技术评审,形成了评审意见(详见附件)。我厅基本同意该评审意见,现批复如下:

一、项目概况

该项 (略) 武夷新区南林核心区(建阳区崇阳街道),项目新建4幢建筑物及配套区内道路、景观绿化、管网等相关配套设施。项目占地总面积3.14公顷,土石方挖填总量12.96万立方米(自然方)。该项目余方运往武夷新区生态 (略) 政基础设施部分二期(第一批)项目回填。

该项目已于2022年10月开工建设,2023年7月, (略) 水利局现场核查发现该项目未编报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 (略) 水土保持条例》规定,责令建设单位限期补编补报该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

二、水土保持方案总体意见

基本同意该项目现阶段水土保持方案,水土流失防治责任范围为3.14公顷,水土流失防治执行建设类项目一级标准。水土保持估算总投资238.44万元,其中水土保持补偿费3.14万元。

三、有关要求

(一)本文仅对该项目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进行批复,项目建设的其他许可需按有关规定执行。

(二)应按照水土保持“三同时”制度要求,严格落实该水土保持方案提出的各项水土保持措施,确保水土保持工程建设质量和进度。加强施工组织管理,严禁随意占压、扰动和破坏用地范围外的地表植被,并做好弃土弃渣及时清运、定点堆放和防护等,切实控制人为水土流失。

(三)应切实加强水土保持监测、监理工作,加强水土流失动态监控, (略) 水利厅水保与科 (略) 、建阳区水利局提交监测实施方案、季度报告与总结报告,以及年度水土保持方案实施情况。

(四)本项目的地点、规模、面积、土石方量如发生重大变化的,或者水土保持措施发生重大变更的,应及时补充、修改水土保持方案,报我厅审批。

(五)本文有效期为三年,自签发之日起计算。

四、水土保持设施验收

按照水利部《关于加强事中事后监管规范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的通知》(水保〔2017〕365号),本项目投产使用前应开展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工作。在向社会公开设施验收材料后,须向我厅水保与科技处报备水土保持设施验收材料,并接受核查。验收不通过的,生产建设项目不得投产使用。

附件: (略) (略) 审判法庭项目水土保持方案报告

书评审意见(另行装订)

(略) 水利厅

2023年11月10日

(略) (略) :

你院《关于申 (略) (略) 审判法庭项目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的函》收悉。 (略) 水土保持工作站对《 (略) (略) 审判法庭项目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进行技术评审,形成了评审意见(详见附件)。我厅基本同意该评审意见,现批复如下:

一、项目概况

该项 (略) 武夷新区南林核心区(建阳区崇阳街道),项目新建4幢建筑物及配套区内道路、景观绿化、管网等相关配套设施。项目占地总面积3.14公顷,土石方挖填总量12.96万立方米(自然方)。该项目余方运往武夷新区生态 (略) 政基础设施部分二期(第一批)项目回填。

该项目已于2022年10月开工建设,2023年7月, (略) 水利局现场核查发现该项目未编报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 (略) 水土保持条例》规定,责令建设单位限期补编补报该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

二、水土保持方案总体意见

基本同意该项目现阶段水土保持方案,水土流失防治责任范围为3.14公顷,水土流失防治执行建设类项目一级标准。水土保持估算总投资238.44万元,其中水土保持补偿费3.14万元。

三、有关要求

(一)本文仅对该项目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进行批复,项目建设的其他许可需按有关规定执行。

(二)应按照水土保持“三同时”制度要求,严格落实该水土保持方案提出的各项水土保持措施,确保水土保持工程建设质量和进度。加强施工组织管理,严禁随意占压、扰动和破坏用地范围外的地表植被,并做好弃土弃渣及时清运、定点堆放和防护等,切实控制人为水土流失。

(三)应切实加强水土保持监测、监理工作,加强水土流失动态监控, (略) 水利厅水保与科 (略) 、建阳区水利局提交监测实施方案、季度报告与总结报告,以及年度水土保持方案实施情况。

(四)本项目的地点、规模、面积、土石方量如发生重大变化的,或者水土保持措施发生重大变更的,应及时补充、修改水土保持方案,报我厅审批。

(五)本文有效期为三年,自签发之日起计算。

四、水土保持设施验收

按照水利部《关于加强事中事后监管规范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的通知》(水保〔2017〕365号),本项目投产使用前应开展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工作。在向社会公开设施验收材料后,须向我厅水保与科技处报备水土保持设施验收材料,并接受核查。验收不通过的,生产建设项目不得投产使用。

附件: (略) (略) 审判法庭项目水土保持方案报告

书评审意见(另行装订)

(略) 水利厅

2023年11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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