慧浩智能科技安徽有限公司塑料薄膜系列产品生产项目阶段性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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慧浩智能科技安徽有限公司塑料薄膜系列产品生产项目阶段性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意见

2023年11月11日,慧浩智能科技(安徽)有限公司塑料薄膜系列产品生产项目(阶段性)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表对照《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严格依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技术规范指南、本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表和审批部门审批决定等要求对本项目进行验收,提出意见如下:

一、工程建设基本情况

1、建设地点、规模、主要建设内容

慧浩智能科技(安徽)有限公司选 (略) (略) 南谯区沙黄工业园段岗路77号1号厂房。项 (略) 鑫 (略) 厂区1号厂房作为生产车间,建筑面积约2640 m2,建成后可形成年产各类塑料薄膜制品1000t的生产规模。

本项目为阶段性验收,为年产600t塑料薄膜制品。

2、建设过程及环保审批情况

慧浩智能科技(安徽)有限公司于2023年7月25日取得《关于慧浩智能科技(安徽)有限公司塑料薄膜系列产品生产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滁环【2023】252号;

2023年8月7日进行排污许可登记,登记编号为*MA8PXBAK1L001X 。

3、验收范围

本项目验收范围为年产600t塑料薄膜制品及其配套的环保设施。。

二、工程变动情况

对照环境影响报告表中的工程建设内容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要求工程实际建设内容有以下变动

表1-1 污染影响类重大清单变动表

类别

污染影响类建设项目重大变动清单

原环评内容和要求

实际建设内容

主要变动内容

变动原因

不利影响变化情况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性质

建设项目开发、使用功能发生变化的

年产1000吨塑料薄膜制品

年产600吨塑料薄膜制品

本项目为阶段性验收,年产能为600吨

规模

生产、处置或储存能力增大30%及以上的

不涉及

不涉及

/

生产、处置或储存能力增大,导致废水第一类污染物排放量增加的

不涉及

不涉及

位于环境质量不达标区的建设项目生产、处置或储存能力增大,导致相应污染物排放量增加的(细颗粒物不达标区,相应污染物为二氧化硫、氮氧化物、可吸入颗粒物、挥发性有机物;臭氧不达标区,相应污染物为氮氧化物、挥发性有机物;其他大气、水污染物因子不达标区,相应污染物为超标污染因子);位于达标区的建设项目生产、处置或储存能力增大,导致污染物排放量增加10%及以上的。

不涉及

不涉及

地点

重新选址:在原厂址附近调整(包括总平面布置变化)导则环境防护距离范围变化且新增敏感点的

不涉及

不涉及

/

生产工艺

新增产品品种或生产工艺(含主要生产装置、设备及配套设施)、主要原辅材料、燃料变化,导致以下情形之一:(1)新增排放污染物种类的(毒性、挥发性降低的除外);(2)位于环境质量不达标区的建设项目相应污染物排放量增加的;(3)废水第一类污染物排放量增加的;(4)其他污染物排放量增加10%及以上的。

不涉及

不涉及

/

7.物料运输、装卸、贮存方式变化,导致大气污染物无组织排放量增加10%及以上的。

不涉及

不涉及

/

环保措施

8.废气、废水污染防治措施变化,导致第 6 条中所列情形之一(废气无组织排放改为有组织排放、污染防治措施强化或改进的除外)或大气污染物无组织排放量增加 10%及以上的

不涉及

不涉及

/

9.新增废水直接排放口;废水由间接排放改为直接排放;废水直接排放口位置变化,导致不利环境影响加重的。

不涉及

不涉及

/

10.新增废气主要排放口(废气无组织排放改为有组织排放的除外);主要排放口排气筒高度降10%及以上的

不涉及

不涉及

/

11.噪声、土壤或地下水污染防治措施变化,导致不利环境影响加重的。

不涉及

不涉及

/

12.固体废物利用处置方式由委托外单位利用处置改为自行利用处置的(自行利用处置设施单独开展环境影响评价的除外);固体废物自行处置方式变化,导致不利环境影响加重的。

不涉及

不涉及

/


13.事故废水暂存能力或拦截设施变化,导致环境风险防范能力弱化或降低的。

不涉及

不涉及

/

对照《污染影响类建设重大项目变动清单(试行)》的通知(环办环评函〔2020〕688号),生态环境部,2020.12.13),本项目实际建设情况中存在的变动,不属于重大变动。

三、环境保护设施落实情况

1、

本项目废气主要为吹膜废气、印刷烘干废气、封边废气,污染因子为非*烷总烃。

废气处理方式及排放:

序号

废气处理方式及排放

1

印刷烘干、封边和吹膜过程中产生的有机废气经过集气罩收集+二级活性炭治理后+15m高排气筒(DA001)。

2、废

项目用水为员工生活用水和设备清洗用水。本项目外排废水为员工生活污水,设备清洗废水添加在新墨中用于印刷生产。

生活污水:本项目产生的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后, (略) 政污水管网,最终进入沙河污水处理厂处理。

3、噪声

本项目噪声源主要来源于设备运行。

工程中采取的噪声防治措施主要是厂房隔声等。

4、固体废弃物

(1)生活垃圾:生活垃圾产生量约3t/a,统一收集后由环卫清运;

(2)废包装材料:产生量约0.6t/a,物资回收部门处置。

(3)废边角料:产生量为0.6t/a,由物资回收部门处置。

5、危险废物

①废包装桶

项目印刷使用油墨将产生废包装桶,产生量为0.2t/a,属于HW49其他废物,危废代码为900-041-49(含有或沾染毒性、感染性危险废物的废弃包装物、容器、过滤吸附介质),暂存于危废间,交由滁州 (略) 处置。

②废抹布

本项目生产工序需要使用抹布定期擦拭印刷设备,因此产生少量沾有溶剂的废旧抹布,产生量为0.6吨/年,属于危险废物,危险编号:HW49(900-041-49),暂存于危废间,交由滁州 (略) 处置。

③废活性炭

根据工程分析可知,活性炭吸附装置吸附能力随时间增加而减少,须定期更换,本项目废活性炭的最大产生量约为8t/a,暂存于危废间,交由滁州 (略) 处置。

四、环境保护设施运行效果

1、项目废水处理情况

验收监测期间,该项目的出水口的pH值范围为7.5~7.9,其他各污染物日均浓度分别为五日生化需氧量为:10.9~15.0mg/L、COD:60~77mg/L、NH3-N:6.06~7.32mg/L、SS:35~48mg/L。

厂区总排口各项污染因子的监测浓度均满足《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4中三级标准;氨氮达到《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31962—2015)表1中B级标准接管。

2、废气

验收监测期间,有组织废气非*烷总烃排放浓度为2.27~2.59mg/m3,无组织废气非*烷总烃排放的浓度范围为0.35~1.71mg/m3,均满足《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表5和表9中相关限值要求;厂区内非*烷总烃排放浓度为1.49~1.74mg/m3,满足《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37822-2019)中相关限值要求。

3、噪声

验收监测期间,厂界噪声监测中厂界四周的昼间噪声监测值范围为52.4~57.7dB(A),夜间噪声监测值范围为40.1~45.8dB(A),验收监测期间厂界四周昼夜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限值。

4危险废

本项目产生的危废主要为废活性炭、废抹布、废包装桶,交由滁州 (略) 处置。

5、工程建设对环境的影响 根据项目环境验收的检测报告可知,非*烷总烃经收集处理后达标排放、厂区生活污水经收集处理后达标排放,项目噪声满足相应的排放标准,能够做到达标排放;根据项目的竣工现场环境管理检查可知,项目所产生的固废均得到了妥善处置,实现了资源化和无害化。综上,各项环境要素均能满足验收执行标准。 综上,塑料薄膜系列产品生产项目严格执行了环境影响评价制度,环境保护审查、审批手续完备,执行了环保验收手续。在落实总量的前提下;根据《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管理办法》,本项目的建设基本符合相关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条件,本项目通过竣工环境保护验收。

慧浩智能科技(安徽)有限公司

2023年11月11日

,安徽

2023年11月11日,慧浩智能科技(安徽)有限公司塑料薄膜系列产品生产项目(阶段性)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表对照《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严格依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技术规范指南、本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表和审批部门审批决定等要求对本项目进行验收,提出意见如下:

一、工程建设基本情况

1、建设地点、规模、主要建设内容

慧浩智能科技(安徽)有限公司选 (略) (略) 南谯区沙黄工业园段岗路77号1号厂房。项 (略) 鑫 (略) 厂区1号厂房作为生产车间,建筑面积约2640 m2,建成后可形成年产各类塑料薄膜制品1000t的生产规模。

本项目为阶段性验收,为年产600t塑料薄膜制品。

2、建设过程及环保审批情况

慧浩智能科技(安徽)有限公司于2023年7月25日取得《关于慧浩智能科技(安徽)有限公司塑料薄膜系列产品生产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滁环【2023】252号;

2023年8月7日进行排污许可登记,登记编号为*MA8PXBAK1L001X 。

3、验收范围

本项目验收范围为年产600t塑料薄膜制品及其配套的环保设施。。

二、工程变动情况

对照环境影响报告表中的工程建设内容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要求工程实际建设内容有以下变动

表1-1 污染影响类重大清单变动表

类别

污染影响类建设项目重大变动清单

原环评内容和要求

实际建设内容

主要变动内容

变动原因

不利影响变化情况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性质

建设项目开发、使用功能发生变化的

年产1000吨塑料薄膜制品

年产600吨塑料薄膜制品

本项目为阶段性验收,年产能为600吨

规模

生产、处置或储存能力增大30%及以上的

不涉及

不涉及

/

生产、处置或储存能力增大,导致废水第一类污染物排放量增加的

不涉及

不涉及

位于环境质量不达标区的建设项目生产、处置或储存能力增大,导致相应污染物排放量增加的(细颗粒物不达标区,相应污染物为二氧化硫、氮氧化物、可吸入颗粒物、挥发性有机物;臭氧不达标区,相应污染物为氮氧化物、挥发性有机物;其他大气、水污染物因子不达标区,相应污染物为超标污染因子);位于达标区的建设项目生产、处置或储存能力增大,导致污染物排放量增加10%及以上的。

不涉及

不涉及

地点

重新选址:在原厂址附近调整(包括总平面布置变化)导则环境防护距离范围变化且新增敏感点的

不涉及

不涉及

/

生产工艺

新增产品品种或生产工艺(含主要生产装置、设备及配套设施)、主要原辅材料、燃料变化,导致以下情形之一:(1)新增排放污染物种类的(毒性、挥发性降低的除外);(2)位于环境质量不达标区的建设项目相应污染物排放量增加的;(3)废水第一类污染物排放量增加的;(4)其他污染物排放量增加10%及以上的。

不涉及

不涉及

/

7.物料运输、装卸、贮存方式变化,导致大气污染物无组织排放量增加10%及以上的。

不涉及

不涉及

/

环保措施

8.废气、废水污染防治措施变化,导致第 6 条中所列情形之一(废气无组织排放改为有组织排放、污染防治措施强化或改进的除外)或大气污染物无组织排放量增加 10%及以上的

不涉及

不涉及

/

9.新增废水直接排放口;废水由间接排放改为直接排放;废水直接排放口位置变化,导致不利环境影响加重的。

不涉及

不涉及

/

10.新增废气主要排放口(废气无组织排放改为有组织排放的除外);主要排放口排气筒高度降10%及以上的

不涉及

不涉及

/

11.噪声、土壤或地下水污染防治措施变化,导致不利环境影响加重的。

不涉及

不涉及

/

12.固体废物利用处置方式由委托外单位利用处置改为自行利用处置的(自行利用处置设施单独开展环境影响评价的除外);固体废物自行处置方式变化,导致不利环境影响加重的。

不涉及

不涉及

/


13.事故废水暂存能力或拦截设施变化,导致环境风险防范能力弱化或降低的。

不涉及

不涉及

/

对照《污染影响类建设重大项目变动清单(试行)》的通知(环办环评函〔2020〕688号),生态环境部,2020.12.13),本项目实际建设情况中存在的变动,不属于重大变动。

三、环境保护设施落实情况

1、

本项目废气主要为吹膜废气、印刷烘干废气、封边废气,污染因子为非*烷总烃。

废气处理方式及排放:

序号

废气处理方式及排放

1

印刷烘干、封边和吹膜过程中产生的有机废气经过集气罩收集+二级活性炭治理后+15m高排气筒(DA001)。

2、废

项目用水为员工生活用水和设备清洗用水。本项目外排废水为员工生活污水,设备清洗废水添加在新墨中用于印刷生产。

生活污水:本项目产生的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后, (略) 政污水管网,最终进入沙河污水处理厂处理。

3、噪声

本项目噪声源主要来源于设备运行。

工程中采取的噪声防治措施主要是厂房隔声等。

4、固体废弃物

(1)生活垃圾:生活垃圾产生量约3t/a,统一收集后由环卫清运;

(2)废包装材料:产生量约0.6t/a,物资回收部门处置。

(3)废边角料:产生量为0.6t/a,由物资回收部门处置。

5、危险废物

①废包装桶

项目印刷使用油墨将产生废包装桶,产生量为0.2t/a,属于HW49其他废物,危废代码为900-041-49(含有或沾染毒性、感染性危险废物的废弃包装物、容器、过滤吸附介质),暂存于危废间,交由滁州 (略) 处置。

②废抹布

本项目生产工序需要使用抹布定期擦拭印刷设备,因此产生少量沾有溶剂的废旧抹布,产生量为0.6吨/年,属于危险废物,危险编号:HW49(900-041-49),暂存于危废间,交由滁州 (略) 处置。

③废活性炭

根据工程分析可知,活性炭吸附装置吸附能力随时间增加而减少,须定期更换,本项目废活性炭的最大产生量约为8t/a,暂存于危废间,交由滁州 (略) 处置。

四、环境保护设施运行效果

1、项目废水处理情况

验收监测期间,该项目的出水口的pH值范围为7.5~7.9,其他各污染物日均浓度分别为五日生化需氧量为:10.9~15.0mg/L、COD:60~77mg/L、NH3-N:6.06~7.32mg/L、SS:35~48mg/L。

厂区总排口各项污染因子的监测浓度均满足《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4中三级标准;氨氮达到《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31962—2015)表1中B级标准接管。

2、废气

验收监测期间,有组织废气非*烷总烃排放浓度为2.27~2.59mg/m3,无组织废气非*烷总烃排放的浓度范围为0.35~1.71mg/m3,均满足《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表5和表9中相关限值要求;厂区内非*烷总烃排放浓度为1.49~1.74mg/m3,满足《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37822-2019)中相关限值要求。

3、噪声

验收监测期间,厂界噪声监测中厂界四周的昼间噪声监测值范围为52.4~57.7dB(A),夜间噪声监测值范围为40.1~45.8dB(A),验收监测期间厂界四周昼夜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限值。

4危险废

本项目产生的危废主要为废活性炭、废抹布、废包装桶,交由滁州 (略) 处置。

5、工程建设对环境的影响 根据项目环境验收的检测报告可知,非*烷总烃经收集处理后达标排放、厂区生活污水经收集处理后达标排放,项目噪声满足相应的排放标准,能够做到达标排放;根据项目的竣工现场环境管理检查可知,项目所产生的固废均得到了妥善处置,实现了资源化和无害化。综上,各项环境要素均能满足验收执行标准。 综上,塑料薄膜系列产品生产项目严格执行了环境影响评价制度,环境保护审查、审批手续完备,执行了环保验收手续。在落实总量的前提下;根据《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管理办法》,本项目的建设基本符合相关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条件,本项目通过竣工环境保护验收。

慧浩智能科技(安徽)有限公司

2023年11月11日

,安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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