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宏强通用设备有限公司关于年产堵漏伞5000套项目环境保护验收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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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宏强通用设备有限公司关于年产堵漏伞5000套项目环境保护验收意见

安徽 (略) 关于年产堵漏伞5000套项目环境保护验收意见

2023年11月11日,安徽 (略) 关于年产堵漏伞5000套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表对照《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严格依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技术规范指南、本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表和审批部门审批决定等要求对本项目进行验收,提出意见如下:

一、工程建设基本情况

1、建设地点、规模、主要建设内容

安徽 (略) 建设地 (略) (略) 南谯区乌衣镇兴隆路765号,主要从事舰船导航器材、防护器材、救生防险堵漏装备、消防装备、潜水装备及深潜逃生器材的研发、生产和销售。项目建成后可形成年产堵漏伞5000套。

2、建设过程及环保审批情况

安徽 (略) 于2023年1月4日取得《关于安徽 (略) 关于年产堵漏伞5000套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滁环﹝2023﹞15号);

2023年1月12日进行排污许可登记,登记编号为**Y。

3、验收范围

本项目验收范围为年产5000套堵漏伞及配套环保设施。

二、工程变动情况

对照环境影响报告表中的工程建设内容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要求工程实际建设内容有以下变动

表1-1 污染影响类重大清单变动表

类别

污染影响类建设项目重大变动清单

原环评内容和要求

实际建设内容

主要变动内容

变动原因

不利影响变化情况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性质

建设项目开发、使用功能发生变化的

年产堵漏伞5000套

年产堵漏伞5000套

/

规模

生产、处置或储存能力增大30%及以上的

不涉及

不涉及

生产、处置或储存能力增大,导致废水第一类污染物排放量增加的

不涉及

不涉及

位于环境质量不达标区的建设项目生产、处置或储存能力增大,导致相应污染物排放量增加的(细颗粒物不达标区,相应污染物为二氧化硫、氮氧化物、可吸入颗粒物、挥发性有机物;臭氧不达标区,相应污染物为氮氧化物、挥发性有机物;其他大气、水污染物因子不达标区,相应污染物为超标污染因子);位于达标区的建设项目生产、处置或储存能力增大,导致污染物排放量增加10%及以上的。

不涉及

不涉及

地点

重新选址:在原厂址附近调整(包括总平面布置变化)导则环境防护距离范围变化且新增敏感点的

不涉及

不涉及

/

生产工艺

新增产品品种或生产工艺(含主要生产装置、设备及配套设施)、主要原辅材料、燃料变化,导致以下情形之一:(1)新增排放污染物种类的(毒性、挥发性降低的除外);(2)位于环境质量不达标区的建设项目相应污染物排放量增加的;(3)废水第一类污染物排放量增加的;(4)其他污染物排放量增加10%及以上的。

环评中,喷漆后工件在烘干通道内采用电加热烘烤至80℃左右

实际,喷漆后工件在喷漆房内自然晾干

烘干改为自然晾干

/

7.物料运输、装卸、贮存方式变化,导致大气污染物无组织排放量增加10%及以上的。

不涉及

不涉及

/

环保措施

8.废气、废水污染防治措施变化,导致第 6 条中所列情形之一(废气无组织排放改为有组织排放、污染防治措施强化或改进的除外)或大气污染物无组织排放量增加 10%及以上的

环评中,激光切割、带锯切割、焊接、木加工废气经集气罩收集、抛丸废气经负压收集由布袋除尘器处理后通过15m高排气筒排放;调漆、喷漆、烘干废气经密闭收集由过滤棉+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通过15m高排气筒排放

实际,木加工粉尘经集气罩收集后通过布袋除尘器处理,由1根15m高排气筒排放(DA001);激光切割烟尘、带锯切割粉尘、焊接烟尘、抛丸废气经集气罩收集由布袋除尘器+滤芯除尘处理、调漆废气和喷漆废气经密闭收集由+水喷淋+过滤棉+二级活性炭装置处理后,共同由1根15m高排气筒排放(DA002)

木工粉尘经处理后,经排气筒排放;焊接、切割粉尘与喷漆废气合并排放

/

9.新增废水直接排放口;废水由间接排放改为直接排放;废水直接排放口位置变化,导致不利环境影响加重的。

不涉及

不涉及

/

10.新增废气主要排放口(废气无组织排放改为有组织排放的除外);主要排放口排气筒高度降10%及以上的

不涉及

不涉及

/

11.噪声、土壤或地下水污染防治措施变化,导致不利环境影响加重的。

不涉及

不涉及

/

12.固体废物利用处置方式由委托外单位利用处置改为自行利用处置的(自行利用处置设施单独开展环境影响评价的除外);固体废物自行处置方式变化,导致不利环境影响加重的。

不涉及

不涉及

/


13.事故废水暂存能力或拦截设施变化,导致环境风险防范能力弱化或降低的。

不涉及

不涉及

/

对照《污染影响类建设重大项目变动清单(试行)》的通知(环办环评函〔2020〕688号),生态环境部,2020.12.13),本项目实际建设情况中存在的变动,不属于重大变动。

三、环境保护设施落实情况

1、

废气来源:切割、焊接、抛丸、木加工、调漆、喷漆工序产生的废气。

废气处理方式及排放:

序号

废气处理方式及排放

1

木加工粉尘经集气罩收集后通过布袋除尘器处理,由1根15m高排气筒排放(DA001);激光切割烟尘、带锯切割粉尘、焊接烟尘、抛丸废气经集气罩收集由布袋除尘器+滤芯除尘处理、调漆废气和喷漆废气经密闭收集由+水喷淋+过滤棉+二级活性炭装置处理后,共同由1根15m高排气筒排放(DA002)

2、废

项目的废水主要有生活污水和清洁废水。

生活污水:本项目产生的生活污水,经隔油池+化粪池处理,清洁废水经化粪池处理后与生活污 (略) 政污水管网, (略) 南谯新区污水处理厂处理;

3、噪声

本项目噪声源主要来源于设备运行。

工程中采取的噪声防治措施主要是选用低噪声设备、加装减振底座、降噪等。

4、固体废弃物

生活垃圾、收集的粉尘分类收集后,委托环卫部门统一清运;金属边角料、木材边角料集中收集在一般固体废物暂存间,定期外售。

5、危险废物

废活性炭、废油漆桶、漆渣、废过滤棉、废油桶、废润滑油以及废弃的含油抹布、劳保用品暂和喷淋废水暂存于危废暂存间,委托滁州 (略) 处置。

四、环境保护设施运行效果

1、项目废水处理情况

验收监测期间,该项目的出水口的pH值范围为7.1-7.4,其他各污染物日均浓度分别为五日生化需氧量为:77.9-88.9mg/L、CODCr:257-266mg/L、NH3-N:0.745-0.810mg/L、SS:7-24mg/L、动植物油:1.14-1.44mg/L。

厂区总排口各项污染因子的监测浓度均满足《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4中三级标准;氨氮达到《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31962—2015)表1中B级标准接管。

2、废气

验收监测期间,有组织废气:非*烷总烃排放浓度为0.83-0.89mg/m3,颗粒物排放浓度为1.2-2.7mg/m3,*苯排放浓度为0.124-0.184mg/m3,二*苯排放浓度为0.173-0.209mg/m3,食堂油烟排放浓度为0.011-0.014mg/m3

无组织废气:非*烷总烃排放的浓度范围为1.05-1.85mg/m3,颗粒物排放浓度为0.153-0.182mg/m3,*苯和二*苯排放浓度均为未检出,厂区内非*烷总烃的排放浓度为1.77-1.88mg/m3

颗粒物、非*烷总烃、*苯、二*苯排放浓 (略) 《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1/933—2015)中表1和表3中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要求,厂区内非*烷总烃《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 37822—2019)中表A.1特别排放限值要求,食堂油烟参照《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试行)》(GB18483-2001)中相关要求。

3、噪声

验收监测期间,厂界噪声监测中厂界四周的昼间噪声监测值范围为51-54dB(A),,验收监测期间厂界四周昼夜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限值。

4、危险废物

本项目产生的危废主要为废油漆桶、漆渣、废润滑油、废油桶、废活性炭、废过滤棉,交由滁州 (略) 处置。

5、工程建设对环境的影响 根据项目环境验收的检测报告可知,非*烷总烃和颗粒物废气经收集处理后达标排放、厂区生活污水经收集处理后达标排放,项目噪声满足相应的排放标准,能够做到达标排放;根据项目的竣工现场环境管理检查可知,项目所产生的固废均得到了妥善处置,实现了资源化和无害化。综上,各项环境要素均能满足验收执行标准。 综上,年产堵漏伞5000套项目严格执行了环境影响评价制度,环境保护审查、审批手续完备,执行了环保验收手续。在落实总量的前提下;根据《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管理办法》,本项目的建设基本符合相关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条件,本项目通过竣工环境保护验收。

安徽 (略)

2023年11月11日

附件1: 安徽 (略) 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docx 4.5 MB , 下载次数0
,安徽

安徽 (略) 关于年产堵漏伞5000套项目环境保护验收意见

2023年11月11日,安徽 (略) 关于年产堵漏伞5000套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表对照《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严格依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技术规范指南、本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表和审批部门审批决定等要求对本项目进行验收,提出意见如下:

一、工程建设基本情况

1、建设地点、规模、主要建设内容

安徽 (略) 建设地 (略) (略) 南谯区乌衣镇兴隆路765号,主要从事舰船导航器材、防护器材、救生防险堵漏装备、消防装备、潜水装备及深潜逃生器材的研发、生产和销售。项目建成后可形成年产堵漏伞5000套。

2、建设过程及环保审批情况

安徽 (略) 于2023年1月4日取得《关于安徽 (略) 关于年产堵漏伞5000套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滁环﹝2023﹞15号);

2023年1月12日进行排污许可登记,登记编号为**Y。

3、验收范围

本项目验收范围为年产5000套堵漏伞及配套环保设施。

二、工程变动情况

对照环境影响报告表中的工程建设内容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要求工程实际建设内容有以下变动

表1-1 污染影响类重大清单变动表

类别

污染影响类建设项目重大变动清单

原环评内容和要求

实际建设内容

主要变动内容

变动原因

不利影响变化情况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性质

建设项目开发、使用功能发生变化的

年产堵漏伞5000套

年产堵漏伞5000套

/

规模

生产、处置或储存能力增大30%及以上的

不涉及

不涉及

生产、处置或储存能力增大,导致废水第一类污染物排放量增加的

不涉及

不涉及

位于环境质量不达标区的建设项目生产、处置或储存能力增大,导致相应污染物排放量增加的(细颗粒物不达标区,相应污染物为二氧化硫、氮氧化物、可吸入颗粒物、挥发性有机物;臭氧不达标区,相应污染物为氮氧化物、挥发性有机物;其他大气、水污染物因子不达标区,相应污染物为超标污染因子);位于达标区的建设项目生产、处置或储存能力增大,导致污染物排放量增加10%及以上的。

不涉及

不涉及

地点

重新选址:在原厂址附近调整(包括总平面布置变化)导则环境防护距离范围变化且新增敏感点的

不涉及

不涉及

/

生产工艺

新增产品品种或生产工艺(含主要生产装置、设备及配套设施)、主要原辅材料、燃料变化,导致以下情形之一:(1)新增排放污染物种类的(毒性、挥发性降低的除外);(2)位于环境质量不达标区的建设项目相应污染物排放量增加的;(3)废水第一类污染物排放量增加的;(4)其他污染物排放量增加10%及以上的。

环评中,喷漆后工件在烘干通道内采用电加热烘烤至80℃左右

实际,喷漆后工件在喷漆房内自然晾干

烘干改为自然晾干

/

7.物料运输、装卸、贮存方式变化,导致大气污染物无组织排放量增加10%及以上的。

不涉及

不涉及

/

环保措施

8.废气、废水污染防治措施变化,导致第 6 条中所列情形之一(废气无组织排放改为有组织排放、污染防治措施强化或改进的除外)或大气污染物无组织排放量增加 10%及以上的

环评中,激光切割、带锯切割、焊接、木加工废气经集气罩收集、抛丸废气经负压收集由布袋除尘器处理后通过15m高排气筒排放;调漆、喷漆、烘干废气经密闭收集由过滤棉+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通过15m高排气筒排放

实际,木加工粉尘经集气罩收集后通过布袋除尘器处理,由1根15m高排气筒排放(DA001);激光切割烟尘、带锯切割粉尘、焊接烟尘、抛丸废气经集气罩收集由布袋除尘器+滤芯除尘处理、调漆废气和喷漆废气经密闭收集由+水喷淋+过滤棉+二级活性炭装置处理后,共同由1根15m高排气筒排放(DA002)

木工粉尘经处理后,经排气筒排放;焊接、切割粉尘与喷漆废气合并排放

/

9.新增废水直接排放口;废水由间接排放改为直接排放;废水直接排放口位置变化,导致不利环境影响加重的。

不涉及

不涉及

/

10.新增废气主要排放口(废气无组织排放改为有组织排放的除外);主要排放口排气筒高度降10%及以上的

不涉及

不涉及

/

11.噪声、土壤或地下水污染防治措施变化,导致不利环境影响加重的。

不涉及

不涉及

/

12.固体废物利用处置方式由委托外单位利用处置改为自行利用处置的(自行利用处置设施单独开展环境影响评价的除外);固体废物自行处置方式变化,导致不利环境影响加重的。

不涉及

不涉及

/


13.事故废水暂存能力或拦截设施变化,导致环境风险防范能力弱化或降低的。

不涉及

不涉及

/

对照《污染影响类建设重大项目变动清单(试行)》的通知(环办环评函〔2020〕688号),生态环境部,2020.12.13),本项目实际建设情况中存在的变动,不属于重大变动。

三、环境保护设施落实情况

1、

废气来源:切割、焊接、抛丸、木加工、调漆、喷漆工序产生的废气。

废气处理方式及排放:

序号

废气处理方式及排放

1

木加工粉尘经集气罩收集后通过布袋除尘器处理,由1根15m高排气筒排放(DA001);激光切割烟尘、带锯切割粉尘、焊接烟尘、抛丸废气经集气罩收集由布袋除尘器+滤芯除尘处理、调漆废气和喷漆废气经密闭收集由+水喷淋+过滤棉+二级活性炭装置处理后,共同由1根15m高排气筒排放(DA002)

2、废

项目的废水主要有生活污水和清洁废水。

生活污水:本项目产生的生活污水,经隔油池+化粪池处理,清洁废水经化粪池处理后与生活污 (略) 政污水管网, (略) 南谯新区污水处理厂处理;

3、噪声

本项目噪声源主要来源于设备运行。

工程中采取的噪声防治措施主要是选用低噪声设备、加装减振底座、降噪等。

4、固体废弃物

生活垃圾、收集的粉尘分类收集后,委托环卫部门统一清运;金属边角料、木材边角料集中收集在一般固体废物暂存间,定期外售。

5、危险废物

废活性炭、废油漆桶、漆渣、废过滤棉、废油桶、废润滑油以及废弃的含油抹布、劳保用品暂和喷淋废水暂存于危废暂存间,委托滁州 (略) 处置。

四、环境保护设施运行效果

1、项目废水处理情况

验收监测期间,该项目的出水口的pH值范围为7.1-7.4,其他各污染物日均浓度分别为五日生化需氧量为:77.9-88.9mg/L、CODCr:257-266mg/L、NH3-N:0.745-0.810mg/L、SS:7-24mg/L、动植物油:1.14-1.44mg/L。

厂区总排口各项污染因子的监测浓度均满足《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4中三级标准;氨氮达到《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31962—2015)表1中B级标准接管。

2、废气

验收监测期间,有组织废气:非*烷总烃排放浓度为0.83-0.89mg/m3,颗粒物排放浓度为1.2-2.7mg/m3,*苯排放浓度为0.124-0.184mg/m3,二*苯排放浓度为0.173-0.209mg/m3,食堂油烟排放浓度为0.011-0.014mg/m3

无组织废气:非*烷总烃排放的浓度范围为1.05-1.85mg/m3,颗粒物排放浓度为0.153-0.182mg/m3,*苯和二*苯排放浓度均为未检出,厂区内非*烷总烃的排放浓度为1.77-1.88mg/m3

颗粒物、非*烷总烃、*苯、二*苯排放浓 (略) 《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1/933—2015)中表1和表3中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要求,厂区内非*烷总烃《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 37822—2019)中表A.1特别排放限值要求,食堂油烟参照《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试行)》(GB18483-2001)中相关要求。

3、噪声

验收监测期间,厂界噪声监测中厂界四周的昼间噪声监测值范围为51-54dB(A),,验收监测期间厂界四周昼夜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限值。

4、危险废物

本项目产生的危废主要为废油漆桶、漆渣、废润滑油、废油桶、废活性炭、废过滤棉,交由滁州 (略) 处置。

5、工程建设对环境的影响 根据项目环境验收的检测报告可知,非*烷总烃和颗粒物废气经收集处理后达标排放、厂区生活污水经收集处理后达标排放,项目噪声满足相应的排放标准,能够做到达标排放;根据项目的竣工现场环境管理检查可知,项目所产生的固废均得到了妥善处置,实现了资源化和无害化。综上,各项环境要素均能满足验收执行标准。 综上,年产堵漏伞5000套项目严格执行了环境影响评价制度,环境保护审查、审批手续完备,执行了环保验收手续。在落实总量的前提下;根据《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管理办法》,本项目的建设基本符合相关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条件,本项目通过竣工环境保护验收。

安徽 (略)

2023年11月11日

附件1: 安徽 (略) 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docx 4.5 MB , 下载次数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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