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港市生态环境局关于贵港市产业园区石卡园初中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贵港市生态环境局关于贵港市产业园区石卡园初中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略) 城市 (略) :
《 (略) 产业园区(石卡园)初中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报批稿)》(以下简称《报告表》)及相关材料收悉。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该项目属于新建项目(项目代码:2019-*-82-01-*),选 (略) 产业园区(石卡园)沿江三路与进港支路交汇处东南角地块内,中心地理坐标东经109°33′2.992″,北纬22°59′48.268″,用地面积36607.067平方米。项目主要建设教学楼、教学综合楼、阶梯教室、食堂、宿舍楼、教师周转房等基础设施及相关配套附属设施。
项目总投资15326万元,环保投资约为100万元,约占项目总投资的0.65%。
项目建设符合国家的产业政策, (略) 发展和改革局的备案证明。该项目在落实《报告表》提出的环境保护措施后,对环境不利影响可以减少到区域环境可以接受的程度。因此,同意你单位按照《报告表》中所列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生产工艺、环境保护对策措施及下述要求进行项目建设。
二、项目设计、建设、运行管理要结合《报告表》的要求重点做好以下环境保护工作:
(一)严格落实废气污染防治措施。
1.实验室废气集中抽吸至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引至教学楼楼顶22m高排气筒排放,并按照《报告表》中的设计定期定量更换活性炭,外排废气中氯化氢、硫酸雾、非*烷总烃排放浓度、排放速率符合《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二级标准要求。
2.食堂烹饪油烟经油烟净化器处理后通过专用烟道引至楼顶排放,油烟排放浓度符合《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试行)》(GB18483-2001)要求。
(二)严格落实水污染防治措施。按照“清污分流、雨污分流”原则完善厂区排水系统。
1.实验室废水经调节池处理,食堂废水经隔油池处理后与生活污水一同经三级化粪池处理达到石卡园园区污水处理厂进水水质要求,由园区污水管网排入园区污水处理厂进一步处理。
2.项目厂区必须严格按照分区防控要求防渗、防腐、防漏,废水处理设施、危废暂存间必须采取防渗、防泄漏措施,防止造成地下水污染。禁止将废水直接排入地表水体。
(三)严格落实固体废物分类处置措施。
1. 医务室医疗废物、过期药品、实验室废弃物、废活性炭须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要求,单独收集、暂存于危废暂存间内,定期交由有危废处理资质的单位进行处置;废活性炭定期交由有危废处理资质的单位进行再生。
2. 厨余垃圾、废油脂统一收集后交由有处理能力的单位进行处置;生活垃圾定期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置。
(四)严格落实噪声污染防治措施。加强施工期的管理,优先选用低噪声机械设备,合理安排工序,未经批准,禁止夜间进行机械施工,确保噪声排放符合《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中相应的标准限值要求。运营期加强校园绿化,优先选用低噪声设备,对高噪声设备要采取隔音降噪、基础减振、吸声、合理布局等措施;加强师生、校园广播、进出车辆管理,选用先进广播设备、设置限速、禁鸣标志,减少噪声对周边声环境的影响,确保噪声排放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相应的标准限值要求。
(五)强化环境风险防范和应急措施,做好各项风险防范措施及管理。制定环境风险管理制度,建立隐患排查治理档案,落实相关环境风险防控措施。
(六)落实《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信息公开机制方案》(环发〔2015〕162 号)要求,公开项目环境信息,接受社会监督,并主动做好项目建设和运营期与周边公众的沟通协调,及时解决公众提出的环境问题,采纳公众的合理意见,满足公众合理的环境诉求。
三、建设单位要严格执行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运行的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并依法申报排污许可证。在落实本批复和环评报告表提出的各项环境保护措施后,建设单位可自行决定项目投入调试的具体时间并请以书面形式报我局备案并函告当地生态环境主管部门。调试生产前,建设单位应按国家和自治区有关规定对排污许可证进行申报工作。项目竣工后,建设单位应 (略) 生态环境主管部门规定的标准和程序,对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进行验收,编制验收报告,并依法向社会公开环境保护设施验收报告;其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经验收合格,方可投入运行;未经验收或者验收不合格的,不得投入运行。
四、建设单位在接到本批复20日内,将批准后的《报告表》 (略) 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支队、 (略) 覃塘生态环境局,并按规定接受辖区生态环境主管部门的监督检查。
五、我 (略) 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支队组织开展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监督检查, (略) 覃塘生态环境局按规定对项目建设期、运行期间执行环保“三同时”情况进行日常监督管理,发现环境问题及时上报我局。
六、本批复自下达之日起超过5年,方决定该项目开工建设的,其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应当报我局重新审核。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的,须到我局重新报批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
(略) 生态环境局
2023年11月16日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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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略) 城市 (略) :
《 (略) 产业园区(石卡园)初中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报批稿)》(以下简称《报告表》)及相关材料收悉。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该项目属于新建项目(项目代码:2019-*-82-01-*),选 (略) 产业园区(石卡园)沿江三路与进港支路交汇处东南角地块内,中心地理坐标东经109°33′2.992″,北纬22°59′48.268″,用地面积36607.067平方米。项目主要建设教学楼、教学综合楼、阶梯教室、食堂、宿舍楼、教师周转房等基础设施及相关配套附属设施。
项目总投资15326万元,环保投资约为100万元,约占项目总投资的0.65%。
项目建设符合国家的产业政策, (略) 发展和改革局的备案证明。该项目在落实《报告表》提出的环境保护措施后,对环境不利影响可以减少到区域环境可以接受的程度。因此,同意你单位按照《报告表》中所列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生产工艺、环境保护对策措施及下述要求进行项目建设。
二、项目设计、建设、运行管理要结合《报告表》的要求重点做好以下环境保护工作:
(一)严格落实废气污染防治措施。
1.实验室废气集中抽吸至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引至教学楼楼顶22m高排气筒排放,并按照《报告表》中的设计定期定量更换活性炭,外排废气中氯化氢、硫酸雾、非*烷总烃排放浓度、排放速率符合《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二级标准要求。
2.食堂烹饪油烟经油烟净化器处理后通过专用烟道引至楼顶排放,油烟排放浓度符合《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试行)》(GB18483-2001)要求。
(二)严格落实水污染防治措施。按照“清污分流、雨污分流”原则完善厂区排水系统。
1.实验室废水经调节池处理,食堂废水经隔油池处理后与生活污水一同经三级化粪池处理达到石卡园园区污水处理厂进水水质要求,由园区污水管网排入园区污水处理厂进一步处理。
2.项目厂区必须严格按照分区防控要求防渗、防腐、防漏,废水处理设施、危废暂存间必须采取防渗、防泄漏措施,防止造成地下水污染。禁止将废水直接排入地表水体。
(三)严格落实固体废物分类处置措施。
1. 医务室医疗废物、过期药品、实验室废弃物、废活性炭须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要求,单独收集、暂存于危废暂存间内,定期交由有危废处理资质的单位进行处置;废活性炭定期交由有危废处理资质的单位进行再生。
2. 厨余垃圾、废油脂统一收集后交由有处理能力的单位进行处置;生活垃圾定期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置。
(四)严格落实噪声污染防治措施。加强施工期的管理,优先选用低噪声机械设备,合理安排工序,未经批准,禁止夜间进行机械施工,确保噪声排放符合《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中相应的标准限值要求。运营期加强校园绿化,优先选用低噪声设备,对高噪声设备要采取隔音降噪、基础减振、吸声、合理布局等措施;加强师生、校园广播、进出车辆管理,选用先进广播设备、设置限速、禁鸣标志,减少噪声对周边声环境的影响,确保噪声排放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相应的标准限值要求。
(五)强化环境风险防范和应急措施,做好各项风险防范措施及管理。制定环境风险管理制度,建立隐患排查治理档案,落实相关环境风险防控措施。
(六)落实《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信息公开机制方案》(环发〔2015〕162 号)要求,公开项目环境信息,接受社会监督,并主动做好项目建设和运营期与周边公众的沟通协调,及时解决公众提出的环境问题,采纳公众的合理意见,满足公众合理的环境诉求。
三、建设单位要严格执行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运行的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并依法申报排污许可证。在落实本批复和环评报告表提出的各项环境保护措施后,建设单位可自行决定项目投入调试的具体时间并请以书面形式报我局备案并函告当地生态环境主管部门。调试生产前,建设单位应按国家和自治区有关规定对排污许可证进行申报工作。项目竣工后,建设单位应 (略) 生态环境主管部门规定的标准和程序,对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进行验收,编制验收报告,并依法向社会公开环境保护设施验收报告;其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经验收合格,方可投入运行;未经验收或者验收不合格的,不得投入运行。
四、建设单位在接到本批复20日内,将批准后的《报告表》 (略) 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支队、 (略) 覃塘生态环境局,并按规定接受辖区生态环境主管部门的监督检查。
五、我 (略) 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支队组织开展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监督检查, (略) 覃塘生态环境局按规定对项目建设期、运行期间执行环保“三同时”情况进行日常监督管理,发现环境问题及时上报我局。
六、本批复自下达之日起超过5年,方决定该项目开工建设的,其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应当报我局重新审核。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的,须到我局重新报批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
(略) 生态环境局
2023年11月16日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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