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伊金霍洛旗“十四五”节能规划》征求意见稿社会稳定风险评估调查信息公示
《伊金霍洛旗“十四五”节能规划》征求意见稿社会稳定风险评估调查信息公示
按照《内蒙古自治区重大事项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操作规程(试行)》(内稳发〔2016〕1号)等文件要求,现将拟决策事项社会稳定风险评估进行公告并征求公众意见:
一、项目情况简述
拟决策事项名称:《伊金霍洛旗“十四五”节能规划》(征求意见稿)
拟决策事项承办部门:伊金霍洛旗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拟决策事项政策制定:为认真落实自治区“五大任务” (略) “三个四”目标任务,扎实推进全旗“十四五”节能各项工作,实现“十四五”节能约束性目标,缓解资源环境约束,增强可持续发展能力,建设美丽伊金霍洛,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内蒙古自治区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办法》《内蒙古自治区“十四五”节能规划》《内蒙古自治区“十四五”节能减排综合工作实施方案》《 (略) “十四五”节能规划》《伊金霍洛旗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纲要》,特编制本规划。
拟决策事项适用范围:本规划适用范围为伊金霍洛旗行政辖区,规划实施期限为2023—2025年,是“十四五”时期伊金霍洛旗开展能源消费强度和总量“双控”工作、实现绿色低碳高质量发展的指导性文件。
二、稳评工作内容
在开展前期调研、政策草拟、征求意见、集中论证的基础上,重点围绕《伊金霍洛旗“十四五”节能规划》的合法性、合理性、可行性和可控性等方面进行社会稳定风险的识别,对识别出的主要风险源进行分析预测,提出风险防范和化解措施。
三、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
1.您对本规划的支持态度?
2.您对本规划的意见或建议?
3.您认为本规划的主要社会稳定风险是什么?
四、意见逮议反馈渠道、方式、期限
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5日内,任何单位和个人若有意见或建议可直接反馈至决策单位或稳评单位,对您的意见或建议,我们将根据实际情况,在稳评工作中给予研究。
公示期限:2023年11月2日-2023年11月16日
决策单位:伊金霍洛旗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联系人:宋元 联系电话:* 电子邮箱:*@*63.com
稳评单位: (略) (略)
联系人:刘 芳 联系电话:* 电子邮箱:* @qq.com
伊金霍洛旗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3年11月2日
按照《内蒙古自治区重大事项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操作规程(试行)》(内稳发〔2016〕1号)等文件要求,现将拟决策事项社会稳定风险评估进行公告并征求公众意见:
一、项目情况简述
拟决策事项名称:《伊金霍洛旗“十四五”节能规划》(征求意见稿)
拟决策事项承办部门:伊金霍洛旗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拟决策事项政策制定:为认真落实自治区“五大任务” (略) “三个四”目标任务,扎实推进全旗“十四五”节能各项工作,实现“十四五”节能约束性目标,缓解资源环境约束,增强可持续发展能力,建设美丽伊金霍洛,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内蒙古自治区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办法》《内蒙古自治区“十四五”节能规划》《内蒙古自治区“十四五”节能减排综合工作实施方案》《 (略) “十四五”节能规划》《伊金霍洛旗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纲要》,特编制本规划。
拟决策事项适用范围:本规划适用范围为伊金霍洛旗行政辖区,规划实施期限为2023—2025年,是“十四五”时期伊金霍洛旗开展能源消费强度和总量“双控”工作、实现绿色低碳高质量发展的指导性文件。
二、稳评工作内容
在开展前期调研、政策草拟、征求意见、集中论证的基础上,重点围绕《伊金霍洛旗“十四五”节能规划》的合法性、合理性、可行性和可控性等方面进行社会稳定风险的识别,对识别出的主要风险源进行分析预测,提出风险防范和化解措施。
三、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
1.您对本规划的支持态度?
2.您对本规划的意见或建议?
3.您认为本规划的主要社会稳定风险是什么?
四、意见逮议反馈渠道、方式、期限
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5日内,任何单位和个人若有意见或建议可直接反馈至决策单位或稳评单位,对您的意见或建议,我们将根据实际情况,在稳评工作中给予研究。
公示期限:2023年11月2日-2023年11月16日
决策单位:伊金霍洛旗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联系人:宋元 联系电话:* 电子邮箱:*@*63.com
稳评单位: (略) (略)
联系人:刘 芳 联系电话:* 电子邮箱:* @qq.com
伊金霍洛旗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3年11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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