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州市公开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方案

内容
 
发送至邮箱

泰州市公开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方案

2023年3月31日至4月29日,省第一生态环境保护督 (略) 开展了第 (略) 生态环境保护例行督察,并于7月31日反馈了督察报告。 (略) 委、市政府高度重视,研究制定了《 (略) 贯彻落实第 (略) 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报告整改方案》(以下简称《整改方案》)。经省委、省政府批准,现予以公开。

《整改方案》要求,坚持以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和全国、全省生态环境保护大会精神, (略) 委、省政府部署要求,牢固树立新发展理念,坚决扛起生态文明建设和生态环境保护政治责任, (略) 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整改,不断提升生态环境质量,奋力开创新时代美丽泰州建设新局面。

《整改方案》明确,到2025年底,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报告涉及问题全面完成整改。全市生态环境质量进一步改善,县级以上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水质达标率100%, (略) 考以上断面水质达标率达到100%、优Ⅲ比例达到100%,基本消除城乡黑臭水体;PM2.5浓度下降到30微克/立方米、空气优良天数 (略) 前列;土壤环境质量保持稳定,自然生态保护扎实推进,环境风险得到管控。

《整改方案》列出了整改任务清单,对47项具体整改任务逐项明确了责任单位、验收单位、整改目标、整改时限、整改措施,提出六项整改任务。

一是坚定不移落实生态优先、绿色发展理念。深刻把握高质量发展和高水平保护的关系,强化治污攻坚的定力和韧劲。提高绿色发展水平,持续推动传统产业向智能化、绿色化、高端化优化升级。提高非化石能源占一次能源消费比重,逐步降低单位GDP能耗。压紧压实生态环境保护责任, (略) 委生态文明办配套工作机制,各级党委、政府将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落实生态环境保护“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健全环境保护考核评价和责任追究体系,推进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和交办信访件整改,实实在在解决一个问题,完善一套制度,堵塞一批漏洞。

二是坚定不移打好蓝天保卫战。始终以减排为核心,狠抓PM2.5和臭氧协同治理,持续改善大气环境质量。推动铸造、建材、造船等重点产业绿色发展转型升级,推进火电、垃圾焚烧等重点行业深度减排。紧盯化工园区和有机化工、涂料、油墨和清洗剂等产业集群,加强全流程治理,全面压降挥发性有机物排放。加强移动源管理,淘汰国三及以下标准柴油货车。严控扬尘污染,对扬尘管控措施落实不到位工地依法查处。强化散煤专项治理,常态化抓好秸秆禁烧工作,进一 (略) 区烟花爆竹禁放区。

三是坚定不移打好碧水保卫战。实施城镇污水处理“提质增效”三年行动计划。加快污水处理厂及其配套污水管网建设,推进老旧小区雨污分流改造,取缔污水直排口, (略) 建成区黑臭水体。严格落实“河长制”,推动实现“河长治”。加强乡镇污水收集处理,提升乡镇污水处理厂运行质态。规范工业废水收集处置方式,推进工业废水与生活污水分类收集、分质处理。 (略) 省级及以上工业园区工业污水处理厂配套建设,确保工业废水有效处置。

四是坚定不移打好净土保卫战。 (略) 一般工业固废管理平台,推进固废领域“人防+智防”的信息化全过程监管,坚决打击和遏制固体废物非法转移倾倒等环境违法行为。 (略) 政污泥无害化处置体系,推进生活污水处理厂污泥就地深度减容减量。完善生活垃圾、建筑垃圾等固体废物利用处置体系,推进固体废物资源化利用,在完成非正规垃圾堆放点整治的基础上,进一步推进建设生活垃圾分类处理系统。

五是坚定不移推进生态空间管控。科学优化调整生态空间管控区域,确保面积不减少、功能不降低、性质不改变。抓好生态破坏问题整改,持续开展“天地双眼”监控,加强自然生态破坏问题执法监管,依法查处侵占生态红线等问题。加快生物多样性观测点和展示馆建设,推动多部门协同治理,切实提高生物多样性保护能力。持续推进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两山”实践创新基地建设,推动生态安全缓冲区、“生态岛”试验区建设等亮点工程,争创一批质量更高、底色更足的示范样板。

六是坚定不移构建现代化生态环境治理体系。研究推进《 (略) 扬尘污染防治条例》《 (略) 土壤污染防治条例》出台,以良法保障生态环境治理和高质量发展。大力推行“不见面”“非现场”精准执法,健全“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手段,推行“一次性查清”等工作法,促进监管能力明显提升。加快补齐短板弱项,全面提升生态环境基础设施能力。

《整改方案》明确了保障措施。一是加强组织领导。市委生态文明委全面负责督察整改落实工作的组织领导、统筹协调和整体推进,市委生态文明办具体牵头负责。各地各有关部门成立相应整改工作机构。二是严格督导检查。建立层层跟踪督办机制,市委生态文明办、巡察督查办加强对督察整改工作的统筹协调和督查督办。三是强化信息公开。对整改不力、问题突出的地方和部门,加大曝光力度。对措施扎实、推进有力的,加大正面宣传力度,形成全社会共同关注参与督察整改的良好格局。

下一步, (略) 将深入贯彻落实生态文明思想,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强化系统思维,以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整改为契机,以更宽视野、更大力度扎实抓好生态环保各项工作,为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建设美丽泰州提供强有力支撑。


附件: (略) 贯彻落实第 (略) 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报告整改方案.doc

2023年3月31日至4月29日,省第一生态环境保护督 (略) 开展了第 (略) 生态环境保护例行督察,并于7月31日反馈了督察报告。 (略) 委、市政府高度重视,研究制定了《 (略) 贯彻落实第 (略) 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报告整改方案》(以下简称《整改方案》)。经省委、省政府批准,现予以公开。

《整改方案》要求,坚持以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和全国、全省生态环境保护大会精神, (略) 委、省政府部署要求,牢固树立新发展理念,坚决扛起生态文明建设和生态环境保护政治责任, (略) 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整改,不断提升生态环境质量,奋力开创新时代美丽泰州建设新局面。

《整改方案》明确,到2025年底,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报告涉及问题全面完成整改。全市生态环境质量进一步改善,县级以上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水质达标率100%, (略) 考以上断面水质达标率达到100%、优Ⅲ比例达到100%,基本消除城乡黑臭水体;PM2.5浓度下降到30微克/立方米、空气优良天数 (略) 前列;土壤环境质量保持稳定,自然生态保护扎实推进,环境风险得到管控。

《整改方案》列出了整改任务清单,对47项具体整改任务逐项明确了责任单位、验收单位、整改目标、整改时限、整改措施,提出六项整改任务。

一是坚定不移落实生态优先、绿色发展理念。深刻把握高质量发展和高水平保护的关系,强化治污攻坚的定力和韧劲。提高绿色发展水平,持续推动传统产业向智能化、绿色化、高端化优化升级。提高非化石能源占一次能源消费比重,逐步降低单位GDP能耗。压紧压实生态环境保护责任, (略) 委生态文明办配套工作机制,各级党委、政府将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落实生态环境保护“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健全环境保护考核评价和责任追究体系,推进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和交办信访件整改,实实在在解决一个问题,完善一套制度,堵塞一批漏洞。

二是坚定不移打好蓝天保卫战。始终以减排为核心,狠抓PM2.5和臭氧协同治理,持续改善大气环境质量。推动铸造、建材、造船等重点产业绿色发展转型升级,推进火电、垃圾焚烧等重点行业深度减排。紧盯化工园区和有机化工、涂料、油墨和清洗剂等产业集群,加强全流程治理,全面压降挥发性有机物排放。加强移动源管理,淘汰国三及以下标准柴油货车。严控扬尘污染,对扬尘管控措施落实不到位工地依法查处。强化散煤专项治理,常态化抓好秸秆禁烧工作,进一 (略) 区烟花爆竹禁放区。

三是坚定不移打好碧水保卫战。实施城镇污水处理“提质增效”三年行动计划。加快污水处理厂及其配套污水管网建设,推进老旧小区雨污分流改造,取缔污水直排口, (略) 建成区黑臭水体。严格落实“河长制”,推动实现“河长治”。加强乡镇污水收集处理,提升乡镇污水处理厂运行质态。规范工业废水收集处置方式,推进工业废水与生活污水分类收集、分质处理。 (略) 省级及以上工业园区工业污水处理厂配套建设,确保工业废水有效处置。

四是坚定不移打好净土保卫战。 (略) 一般工业固废管理平台,推进固废领域“人防+智防”的信息化全过程监管,坚决打击和遏制固体废物非法转移倾倒等环境违法行为。 (略) 政污泥无害化处置体系,推进生活污水处理厂污泥就地深度减容减量。完善生活垃圾、建筑垃圾等固体废物利用处置体系,推进固体废物资源化利用,在完成非正规垃圾堆放点整治的基础上,进一步推进建设生活垃圾分类处理系统。

五是坚定不移推进生态空间管控。科学优化调整生态空间管控区域,确保面积不减少、功能不降低、性质不改变。抓好生态破坏问题整改,持续开展“天地双眼”监控,加强自然生态破坏问题执法监管,依法查处侵占生态红线等问题。加快生物多样性观测点和展示馆建设,推动多部门协同治理,切实提高生物多样性保护能力。持续推进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两山”实践创新基地建设,推动生态安全缓冲区、“生态岛”试验区建设等亮点工程,争创一批质量更高、底色更足的示范样板。

六是坚定不移构建现代化生态环境治理体系。研究推进《 (略) 扬尘污染防治条例》《 (略) 土壤污染防治条例》出台,以良法保障生态环境治理和高质量发展。大力推行“不见面”“非现场”精准执法,健全“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手段,推行“一次性查清”等工作法,促进监管能力明显提升。加快补齐短板弱项,全面提升生态环境基础设施能力。

《整改方案》明确了保障措施。一是加强组织领导。市委生态文明委全面负责督察整改落实工作的组织领导、统筹协调和整体推进,市委生态文明办具体牵头负责。各地各有关部门成立相应整改工作机构。二是严格督导检查。建立层层跟踪督办机制,市委生态文明办、巡察督查办加强对督察整改工作的统筹协调和督查督办。三是强化信息公开。对整改不力、问题突出的地方和部门,加大曝光力度。对措施扎实、推进有力的,加大正面宣传力度,形成全社会共同关注参与督察整改的良好格局。

下一步, (略) 将深入贯彻落实生态文明思想,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强化系统思维,以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整改为契机,以更宽视野、更大力度扎实抓好生态环保各项工作,为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建设美丽泰州提供强有力支撑。


附件: (略) 贯彻落实第 (略) 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报告整改方案.doc

    
查看详情》
相关推荐
 

招投标大数据

查看详情

附件

收藏

首页

最近搜索

热门搜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