固镇县生态环境分局关于2023年10月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的公告
固镇县生态环境分局关于2023年10月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的公告
一、2023年10月做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
序号 | 文件名称 | 文号 | 发文时间 | 项目代码 |
1 | 关于 (略) 豆制品深加工改扩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批复的函 | 固环许〔2023〕40号 | 2023.10.16 | 2204-*-04-01-* |
2 | 关于安 (略) 年产100万台电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批复的函 | 固环许〔2023〕41号 | 2023.10.16 | 2204-*-04-01-* |
3 | 关于安徽 (略) 年产4.5万立方米高强度复合材料LVL及其包装制品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批复的函 | 固环许〔2023〕42号 | 2023.10.17 | 2210-*-04-01-* |
4 | 关于安徽 (略) 变压器,电抗器,滤波器的制造加工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批复的函 | 固环许〔2023〕43号 | 2023.10.17 | 2212-*-04-01-* |
5 | 关于安 (略) 年产40万辆自行车和电动自行车、20万套运动器材及汽机车配件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批复的函 | 固环许〔2023〕44号 | 2023.10.25 | 2207-*-04-05-* |
6 | 关于 (略) 年加工60万吨配合饲料扩改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批复的函 | 固环许〔2023〕45号 | 2023.10.25 | 2103-*-04-01-* |
二、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7工作日届满。
三、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公告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个工作日内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三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
四、联系电话:0552-*
通讯地址:固镇县城谷阳路东段县生态环境分局
一、2023年10月做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
序号 | 文件名称 | 文号 | 发文时间 | 项目代码 |
1 | 关于 (略) 豆制品深加工改扩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批复的函 | 固环许〔2023〕40号 | 2023.10.16 | 2204-*-04-01-* |
2 | 关于安 (略) 年产100万台电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批复的函 | 固环许〔2023〕41号 | 2023.10.16 | 2204-*-04-01-* |
3 | 关于安徽 (略) 年产4.5万立方米高强度复合材料LVL及其包装制品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批复的函 | 固环许〔2023〕42号 | 2023.10.17 | 2210-*-04-01-* |
4 | 关于安徽 (略) 变压器,电抗器,滤波器的制造加工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批复的函 | 固环许〔2023〕43号 | 2023.10.17 | 2212-*-04-01-* |
5 | 关于安 (略) 年产40万辆自行车和电动自行车、20万套运动器材及汽机车配件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批复的函 | 固环许〔2023〕44号 | 2023.10.25 | 2207-*-04-05-* |
6 | 关于 (略) 年加工60万吨配合饲料扩改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批复的函 | 固环许〔2023〕45号 | 2023.10.25 | 2103-*-04-01-* |
二、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7工作日届满。
三、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公告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个工作日内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三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
四、联系电话:0552-*
通讯地址:固镇县城谷阳路东段县生态环境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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