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明市生态环境局东川分局关于拟审批《中铁十八局集团第二工程有限公司云南省东川港一期建设自用混凝土搅拌站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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昆明市生态环境局东川分局关于拟审批《中铁十八局集团第二工程有限公司云南省东川港一期建设自用混凝土搅拌站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公示

昆明市生态环境局东川分局关于拟审批《中铁十八局集团第二工程有限公司云南省东川港一期建设自用混凝土搅拌站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的相关规定,现将拟审批的《中铁十八局 (略) (略) 东川港一期建设自用混凝土搅拌站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

一、建设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中铁十八局 (略) (略) 东川港一期建设自用混凝土搅拌站项目

建设地点: (略) 东川区拖布卡镇格勒村

建设单位:中铁十八局 (略)

环评单位:云南 (略)

建设内容:本项目总占地面积为28200m2,总建筑面积为7000m2,主要建设内容包括1条混凝土生产线,搅拌楼、配料区储料库、储罐、办公楼、食堂、宿舍楼、过磅房等设施。项目由主体工程、辅助工程、公用工程和环保工程组成。

二、项目采取的污染防治措施

环境要素

主要措施

施工期

根据编制单位现场踏勘调查,混凝土搅拌站、生活办公区等配套设施已建设完成,项目施工内容产生的各污染物已清除干净,本项目在建设期间未造成扰民现象、未收到相关环保问题的投诉。

运营期

项目运营期废气主要为原料储罐粉尘、搅拌机粉尘、骨料输送粉尘、砂石料堆场粉尘、砂石料装卸粉尘、运输粉尘、食堂油烟等,排放分为有组织排放和无组织排放两种方式。采取的措施主要有:

①每个储罐顶配有1套脉冲布袋除尘器,粉尘经处理达标后分别由 DA001-DA006 排气筒排放。

②搅拌系统配套设置 1套脉冲反吹除尘器,搅拌机运行过程中密闭,产生的粉尘经除尘器处理后排放; 项目砂石料皮带输送机为全封闭式,输送机廊道上部加盖侧面密封,下部设有收料盘:;砂石料堆存库设置为半封闭式,仅进出口敞开,地面硬化处理设置喷淋设施降尘;厂区内设置有炮雾机和洒水车洒水降尘。

③食堂油烟经油烟净化器处理后排放。

项目运营期有组织粉尘执行《水泥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4915-2013)表1现有与新建企业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中的“水泥仓及其他通风生产设备颗粒物排放浓度:20mg/m3”,无组织粉尘执行《水泥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4915-2013)表3大气污染物无组织排放限值中的“水泥制品厂颗粒物无组织排放监控点与参照点总悬浮颗粒物(TSP)1小时浓度值的差值的限值:0.5mg/m3”;厨房油烟废气执行《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试行)》(GB18483-2001)。

施工期

根据编制单位现场踏勘调查,混凝土搅拌站、生活办公区等配套设施已建设完成,项目施工内容产生的各污染物已清除干净,本项目在建设期间未造成扰民现象、未收到相关环保问题的投诉。

运营期

项目运营期废水主要为生产废水、生活污水、初期雨水,其中生产废水主要包括搅拌机清洗废水、混凝土运输罐车清洗废水、厂区硬化地面冲洗废水、检验设备清洗废水。采取的措施主要有:

①项目生产废水和初期雨水经三级沉淀池沉淀处理后全部回用作生产用水,不外排。

②食堂废水经隔油池预处理后与其他生活废水一起进入化粪池预处理达《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 31962-2015)表 1A 级标准后,定期用槽罐车外送至拖布卡镇临港社区污水处理站处理。

施工期

根据编制单位现场踏勘调查,混凝土搅拌站、生活办公区等配套设施已建设完成,项目施工内容产生的各污染物已清除干净,本项目在建设期间未造成扰民现象、未收到相关环保问题的投诉。

运营期

项目运营期噪声主要为机械设备噪声、运输车辆噪声。采取的措施主要有:

①项目区设备噪声经过减震垫、厂房隔声等措施处理。

项目运营期厂界四周噪声排放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

施工期

根据编制单位现场踏勘调查,混凝土搅拌站、生活办公区等配套设施已建设完成,项目施工内容产生的各污染物已清除干净,本项目在建设期间未造成扰民现象、未收到相关环保问题的投诉。

运营期

项目运营期固废主要为一般工业固废、生活固废和危险固废。一般工业固废包括 除尘设备收集粉尘、残余混凝土、试验室混凝土块、沉淀池沉渣,危险废物为废机油、废含油抹布和手套,生活固废包括员工生活垃圾、食堂泔水、隔油池废油、化粪池污泥。采取的措施主要有:

①除尘设备收集粉尘回用于生产。

②残余混凝土、试验室混凝土块、沉淀池沉渣收集后委托有资质单位定期清运处置。

③食堂泔水和隔油池废油委托有资质单位定期清运处置。

④生活垃圾、化粪池污泥委托环卫部门定期清运处置。

⑤废含油抹布及手套收集后委托环卫部门清运处置,其他危险废物暂存于危险废物暂存间,定期委托有危废处理资质的单位清运处置,危险废物贮存及危废暂存间设置严格执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的相关规定。

三、公众参与情况

四、环评文件放置地点

(略) 生态环境局东川分局(纸质文本)、 (略) 生态环境局东川分局(电子文本)。

五、公示时间

自公示之日起5个工作日(不含节假日)。

六、征求公众参与的主要事项

本次公示主要征求公众对拟建项目区域环境质量的看法,对目前区域范围内存在的主要环境问题的认识,该项目建设过程中可能存在的环境问题,对本项目环境保护工作的建议,对本项目建设的态度。

七、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

在本次信息公示后,公众可通过向指定地址发送电子邮件、电话、信函或者面谈等方式发表关于该项目建设及验收工作的意见看法。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5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中铁十八局 (略) (略) 东川港一期建设自用混凝土搅拌站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审核意见要求听证。

八、反馈方式

(略) 生态环境局东川分局

Email:*@*ina.cn

电话/传真:0871-*

通讯地址: (略) 生态环境局东川分局(东川区桂苑街24号)

邮编:*

(略) 东川港一期建设自用混凝土搅拌站项目环评报告表


昆明市生态环境局东川分局关于拟审批《中铁十八局集团第二工程有限公司云南省东川港一期建设自用混凝土搅拌站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的相关规定,现将拟审批的《中铁十八局 (略) (略) 东川港一期建设自用混凝土搅拌站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

一、建设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中铁十八局 (略) (略) 东川港一期建设自用混凝土搅拌站项目

建设地点: (略) 东川区拖布卡镇格勒村

建设单位:中铁十八局 (略)

环评单位:云南 (略)

建设内容:本项目总占地面积为28200m2,总建筑面积为7000m2,主要建设内容包括1条混凝土生产线,搅拌楼、配料区储料库、储罐、办公楼、食堂、宿舍楼、过磅房等设施。项目由主体工程、辅助工程、公用工程和环保工程组成。

二、项目采取的污染防治措施

环境要素

主要措施

施工期

根据编制单位现场踏勘调查,混凝土搅拌站、生活办公区等配套设施已建设完成,项目施工内容产生的各污染物已清除干净,本项目在建设期间未造成扰民现象、未收到相关环保问题的投诉。

运营期

项目运营期废气主要为原料储罐粉尘、搅拌机粉尘、骨料输送粉尘、砂石料堆场粉尘、砂石料装卸粉尘、运输粉尘、食堂油烟等,排放分为有组织排放和无组织排放两种方式。采取的措施主要有:

①每个储罐顶配有1套脉冲布袋除尘器,粉尘经处理达标后分别由 DA001-DA006 排气筒排放。

②搅拌系统配套设置 1套脉冲反吹除尘器,搅拌机运行过程中密闭,产生的粉尘经除尘器处理后排放; 项目砂石料皮带输送机为全封闭式,输送机廊道上部加盖侧面密封,下部设有收料盘:;砂石料堆存库设置为半封闭式,仅进出口敞开,地面硬化处理设置喷淋设施降尘;厂区内设置有炮雾机和洒水车洒水降尘。

③食堂油烟经油烟净化器处理后排放。

项目运营期有组织粉尘执行《水泥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4915-2013)表1现有与新建企业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中的“水泥仓及其他通风生产设备颗粒物排放浓度:20mg/m3”,无组织粉尘执行《水泥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4915-2013)表3大气污染物无组织排放限值中的“水泥制品厂颗粒物无组织排放监控点与参照点总悬浮颗粒物(TSP)1小时浓度值的差值的限值:0.5mg/m3”;厨房油烟废气执行《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试行)》(GB18483-2001)。

施工期

根据编制单位现场踏勘调查,混凝土搅拌站、生活办公区等配套设施已建设完成,项目施工内容产生的各污染物已清除干净,本项目在建设期间未造成扰民现象、未收到相关环保问题的投诉。

运营期

项目运营期废水主要为生产废水、生活污水、初期雨水,其中生产废水主要包括搅拌机清洗废水、混凝土运输罐车清洗废水、厂区硬化地面冲洗废水、检验设备清洗废水。采取的措施主要有:

①项目生产废水和初期雨水经三级沉淀池沉淀处理后全部回用作生产用水,不外排。

②食堂废水经隔油池预处理后与其他生活废水一起进入化粪池预处理达《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 31962-2015)表 1A 级标准后,定期用槽罐车外送至拖布卡镇临港社区污水处理站处理。

施工期

根据编制单位现场踏勘调查,混凝土搅拌站、生活办公区等配套设施已建设完成,项目施工内容产生的各污染物已清除干净,本项目在建设期间未造成扰民现象、未收到相关环保问题的投诉。

运营期

项目运营期噪声主要为机械设备噪声、运输车辆噪声。采取的措施主要有:

①项目区设备噪声经过减震垫、厂房隔声等措施处理。

项目运营期厂界四周噪声排放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

施工期

根据编制单位现场踏勘调查,混凝土搅拌站、生活办公区等配套设施已建设完成,项目施工内容产生的各污染物已清除干净,本项目在建设期间未造成扰民现象、未收到相关环保问题的投诉。

运营期

项目运营期固废主要为一般工业固废、生活固废和危险固废。一般工业固废包括 除尘设备收集粉尘、残余混凝土、试验室混凝土块、沉淀池沉渣,危险废物为废机油、废含油抹布和手套,生活固废包括员工生活垃圾、食堂泔水、隔油池废油、化粪池污泥。采取的措施主要有:

①除尘设备收集粉尘回用于生产。

②残余混凝土、试验室混凝土块、沉淀池沉渣收集后委托有资质单位定期清运处置。

③食堂泔水和隔油池废油委托有资质单位定期清运处置。

④生活垃圾、化粪池污泥委托环卫部门定期清运处置。

⑤废含油抹布及手套收集后委托环卫部门清运处置,其他危险废物暂存于危险废物暂存间,定期委托有危废处理资质的单位清运处置,危险废物贮存及危废暂存间设置严格执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的相关规定。

三、公众参与情况

四、环评文件放置地点

(略) 生态环境局东川分局(纸质文本)、 (略) 生态环境局东川分局(电子文本)。

五、公示时间

自公示之日起5个工作日(不含节假日)。

六、征求公众参与的主要事项

本次公示主要征求公众对拟建项目区域环境质量的看法,对目前区域范围内存在的主要环境问题的认识,该项目建设过程中可能存在的环境问题,对本项目环境保护工作的建议,对本项目建设的态度。

七、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

在本次信息公示后,公众可通过向指定地址发送电子邮件、电话、信函或者面谈等方式发表关于该项目建设及验收工作的意见看法。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5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中铁十八局 (略) (略) 东川港一期建设自用混凝土搅拌站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审核意见要求听证。

八、反馈方式

(略) 生态环境局东川分局

Email:*@*ina.cn

电话/传真:0871-*

通讯地址: (略) 生态环境局东川分局(东川区桂苑街24号)

邮编:*

(略) 东川港一期建设自用混凝土搅拌站项目环评报告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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