珍珠岩深加工项目一期工程环评拟审批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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珍珠岩深加工项目一期工程环评拟审批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管理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以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批准的审批意见,现依据政府信息公开的有关规定予以公示。欢迎公众参与建设项目环境保护工作。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

珍珠岩深加工项目(一期工程)

河北隆化县经济开发区新型建材产业园24号

承德 (略)

中蓝 (略)

承德 (略) 珍珠岩深加工项目(一期工程)位于河北隆化县经济开发区新型建材产业园24号。项目中心点坐标为:东经117°40"32.044"北纬41°14"27.509"。总投资3000万元,环保投资200万元,主要建设内容及规模:项目只建设一期,购置鄂式破碎机,圆弧筛等设备共计39台(套),项目建成后达到年产30万吨珍珠砂,2万吨玻化微珠,6万吨改性玻化微珠轻质砂浆的生产能力。

施工期:

水环境防治措施:施工期工人生活污水产生量较少,水质简单,生活污水泼洒至施工场地用于降尘。

大气环境防治措施:对厂区道路进行硬化,定时洒水抑尘,定期清运建筑垃圾,道路清扫,减速慢行,运输建筑垃圾釆用蓬布苫盖等措施,控制施工扬尘对周围环境空气的不利影响。
声环境防治措施:通过选用低噪声设备,加强设备的保养维护,运输车辆减速慢行,禁止鸣笛,合理安排施工时间等措施,可有效降低对周围声环境的影响。
固体废弃物治理措施:工程建设过程中均会产生建筑垃圾,建筑垃圾产生量较小,运至政府部门指定的建筑垃圾处置场处理;生活垃圾釆取集中收集,集中收集后定期由当地垃圾清运系统处置。
运营期 :

水环境防治措施:生活污水经厂区化粪池处理后,排入庙山污水处理厂。

大气环境防治措施:原料装卸过程在密闭生产区域进行,并设置雾炮抑尘装置,珍珠岩生产过程的废气由不待布袋除尘处理,车辆苫盖、减速慢行,厂区道路硬化,洒水抑尘。

声环境防治措施:主要设备位于封闭车间内,选用低产噪设备、进行基础减振、经厂房隔声;车辆减速慢行, 禁止鸣笛等措施。

固体废弃物治理措施:项目生产产生的废包装袋和生活垃圾定期交由环卫部门处理,除尘灰和珍珠岩细磨后产生的颗粒经厂区收集后,回用于生产,设备维护产生的废矿物油和废油桶暂存于危险废物贮存间内暂存,定期委托有资质单位转运和 处置。

一、公示时间:2023年11月20日-2023年11月24日(5个工作日)

二、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三、联系方式 电话:0314-* 电子邮箱:*@*63.com

通讯地址: 隆化县行政审批局环保分局窗口 邮编: *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管理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以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批准的审批意见,现依据政府信息公开的有关规定予以公示。欢迎公众参与建设项目环境保护工作。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

珍珠岩深加工项目(一期工程)

河北隆化县经济开发区新型建材产业园24号

承德 (略)

中蓝 (略)

承德 (略) 珍珠岩深加工项目(一期工程)位于河北隆化县经济开发区新型建材产业园24号。项目中心点坐标为:东经117°40"32.044"北纬41°14"27.509"。总投资3000万元,环保投资200万元,主要建设内容及规模:项目只建设一期,购置鄂式破碎机,圆弧筛等设备共计39台(套),项目建成后达到年产30万吨珍珠砂,2万吨玻化微珠,6万吨改性玻化微珠轻质砂浆的生产能力。

施工期:

水环境防治措施:施工期工人生活污水产生量较少,水质简单,生活污水泼洒至施工场地用于降尘。

大气环境防治措施:对厂区道路进行硬化,定时洒水抑尘,定期清运建筑垃圾,道路清扫,减速慢行,运输建筑垃圾釆用蓬布苫盖等措施,控制施工扬尘对周围环境空气的不利影响。
声环境防治措施:通过选用低噪声设备,加强设备的保养维护,运输车辆减速慢行,禁止鸣笛,合理安排施工时间等措施,可有效降低对周围声环境的影响。
固体废弃物治理措施:工程建设过程中均会产生建筑垃圾,建筑垃圾产生量较小,运至政府部门指定的建筑垃圾处置场处理;生活垃圾釆取集中收集,集中收集后定期由当地垃圾清运系统处置。
运营期 :

水环境防治措施:生活污水经厂区化粪池处理后,排入庙山污水处理厂。

大气环境防治措施:原料装卸过程在密闭生产区域进行,并设置雾炮抑尘装置,珍珠岩生产过程的废气由不待布袋除尘处理,车辆苫盖、减速慢行,厂区道路硬化,洒水抑尘。

声环境防治措施:主要设备位于封闭车间内,选用低产噪设备、进行基础减振、经厂房隔声;车辆减速慢行, 禁止鸣笛等措施。

固体废弃物治理措施:项目生产产生的废包装袋和生活垃圾定期交由环卫部门处理,除尘灰和珍珠岩细磨后产生的颗粒经厂区收集后,回用于生产,设备维护产生的废矿物油和废油桶暂存于危险废物贮存间内暂存,定期委托有资质单位转运和 处置。

一、公示时间:2023年11月20日-2023年11月24日(5个工作日)

二、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三、联系方式 电话:0314-* 电子邮箱:*@*63.com

通讯地址: 隆化县行政审批局环保分局窗口 邮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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