赤峰市交通运输局关于2023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的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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赤峰市交通运输局关于2023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的报告


一、2023年度法治政府部门建设情况

(一)加强党对法治政府建设的全面领导

全面贯彻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规定》,高度重视党对法治建设工作的领导,充分发挥党组在推进落实法治建设中的领导核心作用,专门听取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汇报,及时研究解决有关重大问题。印发《2023年法治工作要点》, (略) 交通运输系统法治工作重点和责任部门。落实法治政府建设报告制度, (略) 委、市政府报告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并将履行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情况作为述职报告重要内容。

(二)依法全面履行政府职能

1.深入推进简政放权。根据法律法规规章立改废、自治区政府下放权力事项等情况,对权责清单进行动态调整。截至目前,我局行政权力事项642项,其中行政许可16项,行政确认12项,行政给付1项,行政奖励3项,行政强制措施11项,行政强制执行3项,行政征收1项,行政处罚537项,行政监督检查35项,其他行政权力23项。

2.持续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一是持续深化“放管服”改革,不断深化巩固“两优”工作成果,提高交通运输政务服务事项的即办率、网办率,截至目前,我局政务服务事项即办率77%,网办率100%。二是推动开发交通运输高频事项“掌上办”应用程序,让办事群众足不出户办业务。三是对现行有效的、 (略) 场、影响公平竞争的各种政策措施文件开展自查清理工作,截至目前,暂未发现违反公平竞争制度的相关文件。

3.加强和规范事中事后监管。制定印发2023年度《“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计划》,以及本部门“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计划。2023年至今,已全部完成年度“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任务,抽查道路危险货物运输安全生产领域99家、水路运输企业1家、道路旅客运输企业5家、客运站企业4家、公路工程质量与安全领域企业1家、网络预约出租汽车平台企业4家等企业,检查结果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进行公示。

(三)完善依法行政制度体系

1.做好立法相关工作。2023年,我局立法项目有《 (略) 公路超限运输管理条例》,已赴多地开展实地调研和立法协商座谈,全面、深 (略) 基层治超工作的基本情况、存在问题,共收集相关意见建议20余条,为《条例》草案起草工作奠定坚实基础。

2.加强规范性文件管理。印发《 (略) 交通运输局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明确了我局规范性文件起草、审查、决定、备案、清理相关机制。2023年,我局暂无制定规范性文件计划;经清理,暂无以我局名义制定印发的规范性文件,我局起草的、以市政府名义印发的规范性文件共3件。

(四)推进行政决策科学化、民主化、法治化

完善行政决策执行机制,制定了重大行政决策事项年度目录公开制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年度目录和材料归档制度。2023年,我局暂无重大行政决策事项。

(五)坚持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1.深化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改革。一是建立与公安、市场监管等部门的执法协作配合机制, (略) (略) 场监管力度。二是建立信息互通、联合执法常态化机制。三是制定《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工作制度》及《“两法衔接”工作指南》,按程序及时、顺利移送涉嫌犯罪的案件。2023年至今, (略) 公安局涉嫌犯罪案件1件,目前,暂未收到案件处理结果通报。

2.全面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在市政府官网公示行政执法主体、行政执法人员、行政执法结果;配备执法记录仪等音像设备,采用以文字记录与音像记录结合的方式实行全过程记录并归档;制定公布《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目录清单》,对目录事项严格执行法制审核程序,2023年至今,我局对重大执法决定进行法制审核事项共24件。

3.加强执法队*建设。制定《行政执法人员资格管理制度》、《执法证件管理制度》,要求执法人员经过申请、初审、培训、考试、领证等程序方能从事交通运输行政执法工作,截至目前,市级交通运输行政执法人员224人,已全部录入自治区执法监督平台。

4.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印发公布《 (略) 交通运输行政处罚裁量权适用规则》和《裁量基准》, (略) 政府官网进行公示。该基准涉及道路运输行政处罚197项,公路路政行政处罚46项。印发公布《 (略) 交通运输行政处罚轻微免罚和首违不罚适用规则》及《轻微违法行为不予行政处罚清单》,规范轻微免罚和首违不罚的适用范围。

(六)强化对行政权力的制约和监督

1.全面落实政务公开,做到法定主动公开内容全部公开到位,全面提升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办理工作质量,依法依规保障公民合理信息需求,2023年至今,主动公开政府信息1100余条,暂无依申请公开事项。

2.加强对行政执法制约和监督。一是积极组织开展执法案卷评查。印发《 (略) 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人员能力素质提升培训活动实施方案》,组织各旗县区大队开展执法案卷自评、互评活动,市县两级共评查执法案卷526卷。二是持续开展行政执法监督检查。我局采取突击检查、实地暗访等方式,对各旗县交通运输局开展行政执法监督检查,同时对案卷制作、执法全过程记录、纪律作风等相关工作进行业务指导。

3.大力开展交通运输执法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 (略) 范围内开展交通运输执法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2023年至今,市本级共召开工作会议7次,印发专项整治制度文件3件,派出督查组实地督导检查3次,召开征求意见座谈会8次,走访运输企业、从业人员和群众210人,开展警示教育2次,职业道德大讲堂1次。全市各级交通运输部门及执法大队共组织轮训23次,参加执法人员664人次。全市纳入《查纠整改问题情况表》问题线索50件,自治区督查反馈11件,厅转办5件,自查自纠发现问题20件,市局督导检查发现问题12件,受理电话投诉举报2件,其中执法不规范20件、执法方式简单僵化7件、其他类23件,现已全部整改完成。根据收集的问题线索和自查自纠问题,对相关责任人开展追责问责和容错免责,已批评教育15人。

(七)依法有效化解社会矛盾纠纷

1.加强和规范行政应诉工作。2023年至今,我局行政复议案件2起,其中1起申请人撤回上诉请求,1起暂未收到行政复议决定书;行政诉讼案件4起,其中1起原告当庭撤诉,1起驳回原告上诉请求,1起暂未判决,1起暂未开庭审理。开庭审理的2起行政诉讼案件均落实行政机关负责人依法出庭应诉制度。

2.畅通投诉处理渠道,充分运用12328和0476-*两部服务监督电话、门户网站、微信等渠道,向广大人民群众提供全方位的交通信息服务。2023年至今,受理12328监督服务电话37211个、微信投诉建议307个、局长信箱留言19条、12345政务服务便民热线转办234个、即时答复率99.99%,回访满意率100%。

3.依法预防处置重大突发事件。持续压实企业主体责任,将发现的问题隐患在一线解决, (略) 交通运输行业安全生产形势稳定。2023年至今,全市交通运输系统共成立检查组92个,出动执法人员2881人次,下达问题隐患整改通知书705份,挂牌督办通知书3份,发现问题隐患1257项,均已全部消除。

(八)全面提高法治思维和依法行政能力

(略) 交通运输系统“八五普法规划”,制定《2023年“谁执法谁普法”普法任务清单》,压实各部门普法责任,细化分工,并将普法清单在门户网站公示。将学法治思想作为普法首要政治任务,纳入党组理论中心组学习内容,且落实党组会第一议题制度。结合各重要时间节点、多措并举开展法律法规学习宣传活动,全面增强广大交通运输执法人员和交通运输行业从业人员法治意识。

二、2024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安排

深入贯彻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规定》和法治政府部门建设相关工作要求,严格落实法治政府建设报告制度。结合“八五”普法的总体要求,开展2024年普法宣传活动。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严格行政执法责任制,动态梳理我局权责清单。加强规范性文件的制定和清理工作,规范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持续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加强诚信政府建设,部署落实相关工作。



一、2023年度法治政府部门建设情况

(一)加强党对法治政府建设的全面领导

全面贯彻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规定》,高度重视党对法治建设工作的领导,充分发挥党组在推进落实法治建设中的领导核心作用,专门听取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汇报,及时研究解决有关重大问题。印发《2023年法治工作要点》, (略) 交通运输系统法治工作重点和责任部门。落实法治政府建设报告制度, (略) 委、市政府报告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并将履行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情况作为述职报告重要内容。

(二)依法全面履行政府职能

1.深入推进简政放权。根据法律法规规章立改废、自治区政府下放权力事项等情况,对权责清单进行动态调整。截至目前,我局行政权力事项642项,其中行政许可16项,行政确认12项,行政给付1项,行政奖励3项,行政强制措施11项,行政强制执行3项,行政征收1项,行政处罚537项,行政监督检查35项,其他行政权力23项。

2.持续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一是持续深化“放管服”改革,不断深化巩固“两优”工作成果,提高交通运输政务服务事项的即办率、网办率,截至目前,我局政务服务事项即办率77%,网办率100%。二是推动开发交通运输高频事项“掌上办”应用程序,让办事群众足不出户办业务。三是对现行有效的、 (略) 场、影响公平竞争的各种政策措施文件开展自查清理工作,截至目前,暂未发现违反公平竞争制度的相关文件。

3.加强和规范事中事后监管。制定印发2023年度《“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计划》,以及本部门“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计划。2023年至今,已全部完成年度“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任务,抽查道路危险货物运输安全生产领域99家、水路运输企业1家、道路旅客运输企业5家、客运站企业4家、公路工程质量与安全领域企业1家、网络预约出租汽车平台企业4家等企业,检查结果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进行公示。

(三)完善依法行政制度体系

1.做好立法相关工作。2023年,我局立法项目有《 (略) 公路超限运输管理条例》,已赴多地开展实地调研和立法协商座谈,全面、深 (略) 基层治超工作的基本情况、存在问题,共收集相关意见建议20余条,为《条例》草案起草工作奠定坚实基础。

2.加强规范性文件管理。印发《 (略) 交通运输局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明确了我局规范性文件起草、审查、决定、备案、清理相关机制。2023年,我局暂无制定规范性文件计划;经清理,暂无以我局名义制定印发的规范性文件,我局起草的、以市政府名义印发的规范性文件共3件。

(四)推进行政决策科学化、民主化、法治化

完善行政决策执行机制,制定了重大行政决策事项年度目录公开制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年度目录和材料归档制度。2023年,我局暂无重大行政决策事项。

(五)坚持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1.深化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改革。一是建立与公安、市场监管等部门的执法协作配合机制, (略) (略) 场监管力度。二是建立信息互通、联合执法常态化机制。三是制定《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工作制度》及《“两法衔接”工作指南》,按程序及时、顺利移送涉嫌犯罪的案件。2023年至今, (略) 公安局涉嫌犯罪案件1件,目前,暂未收到案件处理结果通报。

2.全面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在市政府官网公示行政执法主体、行政执法人员、行政执法结果;配备执法记录仪等音像设备,采用以文字记录与音像记录结合的方式实行全过程记录并归档;制定公布《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目录清单》,对目录事项严格执行法制审核程序,2023年至今,我局对重大执法决定进行法制审核事项共24件。

3.加强执法队*建设。制定《行政执法人员资格管理制度》、《执法证件管理制度》,要求执法人员经过申请、初审、培训、考试、领证等程序方能从事交通运输行政执法工作,截至目前,市级交通运输行政执法人员224人,已全部录入自治区执法监督平台。

4.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印发公布《 (略) 交通运输行政处罚裁量权适用规则》和《裁量基准》, (略) 政府官网进行公示。该基准涉及道路运输行政处罚197项,公路路政行政处罚46项。印发公布《 (略) 交通运输行政处罚轻微免罚和首违不罚适用规则》及《轻微违法行为不予行政处罚清单》,规范轻微免罚和首违不罚的适用范围。

(六)强化对行政权力的制约和监督

1.全面落实政务公开,做到法定主动公开内容全部公开到位,全面提升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办理工作质量,依法依规保障公民合理信息需求,2023年至今,主动公开政府信息1100余条,暂无依申请公开事项。

2.加强对行政执法制约和监督。一是积极组织开展执法案卷评查。印发《 (略) 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人员能力素质提升培训活动实施方案》,组织各旗县区大队开展执法案卷自评、互评活动,市县两级共评查执法案卷526卷。二是持续开展行政执法监督检查。我局采取突击检查、实地暗访等方式,对各旗县交通运输局开展行政执法监督检查,同时对案卷制作、执法全过程记录、纪律作风等相关工作进行业务指导。

3.大力开展交通运输执法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 (略) 范围内开展交通运输执法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2023年至今,市本级共召开工作会议7次,印发专项整治制度文件3件,派出督查组实地督导检查3次,召开征求意见座谈会8次,走访运输企业、从业人员和群众210人,开展警示教育2次,职业道德大讲堂1次。全市各级交通运输部门及执法大队共组织轮训23次,参加执法人员664人次。全市纳入《查纠整改问题情况表》问题线索50件,自治区督查反馈11件,厅转办5件,自查自纠发现问题20件,市局督导检查发现问题12件,受理电话投诉举报2件,其中执法不规范20件、执法方式简单僵化7件、其他类23件,现已全部整改完成。根据收集的问题线索和自查自纠问题,对相关责任人开展追责问责和容错免责,已批评教育15人。

(七)依法有效化解社会矛盾纠纷

1.加强和规范行政应诉工作。2023年至今,我局行政复议案件2起,其中1起申请人撤回上诉请求,1起暂未收到行政复议决定书;行政诉讼案件4起,其中1起原告当庭撤诉,1起驳回原告上诉请求,1起暂未判决,1起暂未开庭审理。开庭审理的2起行政诉讼案件均落实行政机关负责人依法出庭应诉制度。

2.畅通投诉处理渠道,充分运用12328和0476-*两部服务监督电话、门户网站、微信等渠道,向广大人民群众提供全方位的交通信息服务。2023年至今,受理12328监督服务电话37211个、微信投诉建议307个、局长信箱留言19条、12345政务服务便民热线转办234个、即时答复率99.99%,回访满意率100%。

3.依法预防处置重大突发事件。持续压实企业主体责任,将发现的问题隐患在一线解决, (略) 交通运输行业安全生产形势稳定。2023年至今,全市交通运输系统共成立检查组92个,出动执法人员2881人次,下达问题隐患整改通知书705份,挂牌督办通知书3份,发现问题隐患1257项,均已全部消除。

(八)全面提高法治思维和依法行政能力

(略) 交通运输系统“八五普法规划”,制定《2023年“谁执法谁普法”普法任务清单》,压实各部门普法责任,细化分工,并将普法清单在门户网站公示。将学法治思想作为普法首要政治任务,纳入党组理论中心组学习内容,且落实党组会第一议题制度。结合各重要时间节点、多措并举开展法律法规学习宣传活动,全面增强广大交通运输执法人员和交通运输行业从业人员法治意识。

二、2024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安排

深入贯彻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规定》和法治政府部门建设相关工作要求,严格落实法治政府建设报告制度。结合“八五”普法的总体要求,开展2024年普法宣传活动。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严格行政执法责任制,动态梳理我局权责清单。加强规范性文件的制定和清理工作,规范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持续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加强诚信政府建设,部署落实相关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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