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合肥市包河区重点工程建设管理中心包河区蓝藻水华防控体系建设新增工程环保竣工验收的公示

内容
 
发送至邮箱

关于合肥市包河区重点工程建设管理中心包河区蓝藻水华防控体系建设新增工程环保竣工验收的公示

根据《 (略) 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 (略) 令第682号),以及环保部《关于发布<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公告》(国环规环评[2017]4号), (略) 包河区重点工程建设管理中心包河区蓝藻水华防控体系建设新增工程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公示如下:
项目名称:包河区蓝藻水华防控体系建设新增工程;
建设单位: (略) 包河区重点工程建设管理中心;
建设地点: (略) 包河区合肥滨湖国家森林公园次入口围堰附近;
公示内容:验收报告、验收意见、其他说明,见附件;
公示时间:2023年11月13日-2023年12月8日(20个工作日);
公示期间:对上述公示内容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反馈,个人需署真实姓名,单位须加盖公章;
联系人:王瑞 *;汪工 *

包河区蓝藻水华防控体系建设新增工程验收意见.doc

包河区蓝藻水华防控体系建设新增工程其他需要说明事项.doc

1包河区蓝藻水华防控体系建设新增工程验收.pdf



根据《 (略) 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 (略) 令第682号),以及环保部《关于发布<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公告》(国环规环评[2017]4号), (略) 包河区重点工程建设管理中心包河区蓝藻水华防控体系建设新增工程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公示如下:
项目名称:包河区蓝藻水华防控体系建设新增工程;
建设单位: (略) 包河区重点工程建设管理中心;
建设地点: (略) 包河区合肥滨湖国家森林公园次入口围堰附近;
公示内容:验收报告、验收意见、其他说明,见附件;
公示时间:2023年11月13日-2023年12月8日(20个工作日);
公示期间:对上述公示内容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反馈,个人需署真实姓名,单位须加盖公章;
联系人:王瑞 *;汪工 *

包河区蓝藻水华防控体系建设新增工程验收意见.doc

包河区蓝藻水华防控体系建设新增工程其他需要说明事项.doc

1包河区蓝藻水华防控体系建设新增工程验收.pdf



    
查看详情》
相关推荐
 

招投标大数据

查看详情

附件

收藏

首页

最近搜索

热门搜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