口服固体及滴丸制剂生产线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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口服固体及滴丸制剂生产线项目

发布时间:2023-11-20 文章来源:海口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委会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拟对口服固体及滴丸制剂生产线项目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进行。 现将拟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在公示期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书面提出听证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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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讯地址: (略) 秀英区海榆中线8.8公里处狮子岭工业园高新区管委会行政审批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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口服固体及滴丸制剂生产线项目
(略) "
(略) 秀英区国家高新区药谷工业园药谷二路2 号
海南 (略)
项目租用海南那 (略) 已建3#综合车间楼厂房用于中成药口服固体片剂和滴丸剂生产,建筑面积2600m2,项目建设内容为:1条口服固体片剂生产线和1条滴丸剂生产线、仓库、办公区、质检区、危废间及其相关配套设施。
本项目符合产业政策与规划,项目产生的废气、污水、噪声和固体污染物在采取各项治理措施后,根据报告所提出的各项要求,可达到排放标准和处置要求,对周围环境污染影响小,且加强污染治理措施和设备的运行管理,则本项目建成后对周围环境不会产生明显的影响,从环境保护角度,本项目环境影响可行。
经核查,该项目不在国家发改委《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9年本)》中“鼓励类”、“限制类”和“淘汰类”之列,该项目的建设是符合国家、当地的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为允许类。因此,项目建设与国家的产业政策相符。本项目属于中成药生产,且位于高新技术产业园区中的药谷工业园,根据《 (略) 产业准入禁止限制目录(2019年版)》(琼发改产业〔2019〕1043号),不属于禁止类、限制类产业,所以项目 (略) 产业政策的。
根据《海口药谷工业园区控制性详细规划(修编) (略) 设计(土地利用规划图)》,该项目选址地块属于二类工业用地。本项目为中成药生产,属于工业项目,因此,项目与海口药谷工业园区控制性详细规划(修编) (略) 设计相符。根据《海口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园区规划环境影响报告书》,海口药谷工业园规划区功能定位为:在海南改革发展新定位以及全岛自贸区(港)建设的时代背景下, (略) 产业用地供给,瞄准价值链高端寻求突破,有序推动低效用地转型升级,进一 (略) 医药产业竞争力,稳步发展新型产业,建设成为国际医药外包服务的试验区、海南医药研发孵化的策源地、海口新型产业培育的创意港。项目属于中成药生产,属于医药产业,属于鼓励类产业,属于主导产业,根据园区空间布局图,项目位于医药产业区,项目符合入园定位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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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废水经 (略) 政污水管网,最终排入白沙门污水处理厂处理,不存在“化学需氧量、氨氮”的总量控制指标落实问题。
本项目利用现有厂房装修改造。对生态环境影响较小。
项目区域内环境空气质量满足环境空气质量标准的二级标准。项目环境噪声现状值满足《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中的3类标准限值。
1、严格按《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的要求,加强对危险化学品的管理,制定危险化学品安全操作规程,要求操作人员严格按操作规程作业;对从事危险化学品作业人员定期进行安全培训教育;经常性对危险化学品作业场所进行安全检查。 2、设立专用库区,使其符合储存危险化学品的相关条件(如防晒、防潮、通风、防雷、防静电等),建立健全安全规程及巡查制度。设置通讯、报警装置,并确保其处于完好状态。设置明显的标识及警示牌;对使用危险化学品的名称、数量进行严格登记;凡储存、使用危险化学品的岗位,都应配置合格的防毒器材、消防器材,并确保其处于完好状态;所有进入储存、使用危险化学品的人员,都必须严格遵守《危险化学品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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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3-11-20 文章来源:海口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委会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拟对口服固体及滴丸制剂生产线项目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进行。 现将拟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在公示期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书面提出听证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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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讯地址: (略) 秀英区海榆中线8.8公里处狮子岭工业园高新区管委会行政审批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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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略) "
(略) 秀英区国家高新区药谷工业园药谷二路2 号
海南 (略)
项目租用海南那 (略) 已建3#综合车间楼厂房用于中成药口服固体片剂和滴丸剂生产,建筑面积2600m2,项目建设内容为:1条口服固体片剂生产线和1条滴丸剂生产线、仓库、办公区、质检区、危废间及其相关配套设施。
本项目符合产业政策与规划,项目产生的废气、污水、噪声和固体污染物在采取各项治理措施后,根据报告所提出的各项要求,可达到排放标准和处置要求,对周围环境污染影响小,且加强污染治理措施和设备的运行管理,则本项目建成后对周围环境不会产生明显的影响,从环境保护角度,本项目环境影响可行。
经核查,该项目不在国家发改委《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9年本)》中“鼓励类”、“限制类”和“淘汰类”之列,该项目的建设是符合国家、当地的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为允许类。因此,项目建设与国家的产业政策相符。本项目属于中成药生产,且位于高新技术产业园区中的药谷工业园,根据《 (略) 产业准入禁止限制目录(2019年版)》(琼发改产业〔2019〕1043号),不属于禁止类、限制类产业,所以项目 (略) 产业政策的。
根据《海口药谷工业园区控制性详细规划(修编) (略) 设计(土地利用规划图)》,该项目选址地块属于二类工业用地。本项目为中成药生产,属于工业项目,因此,项目与海口药谷工业园区控制性详细规划(修编) (略) 设计相符。根据《海口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园区规划环境影响报告书》,海口药谷工业园规划区功能定位为:在海南改革发展新定位以及全岛自贸区(港)建设的时代背景下, (略) 产业用地供给,瞄准价值链高端寻求突破,有序推动低效用地转型升级,进一 (略) 医药产业竞争力,稳步发展新型产业,建设成为国际医药外包服务的试验区、海南医药研发孵化的策源地、海口新型产业培育的创意港。项目属于中成药生产,属于医药产业,属于鼓励类产业,属于主导产业,根据园区空间布局图,项目位于医药产业区,项目符合入园定位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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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废水经 (略) 政污水管网,最终排入白沙门污水处理厂处理,不存在“化学需氧量、氨氮”的总量控制指标落实问题。
本项目利用现有厂房装修改造。对生态环境影响较小。
项目区域内环境空气质量满足环境空气质量标准的二级标准。项目环境噪声现状值满足《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中的3类标准限值。
1、严格按《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的要求,加强对危险化学品的管理,制定危险化学品安全操作规程,要求操作人员严格按操作规程作业;对从事危险化学品作业人员定期进行安全培训教育;经常性对危险化学品作业场所进行安全检查。 2、设立专用库区,使其符合储存危险化学品的相关条件(如防晒、防潮、通风、防雷、防静电等),建立健全安全规程及巡查制度。设置通讯、报警装置,并确保其处于完好状态。设置明显的标识及警示牌;对使用危险化学品的名称、数量进行严格登记;凡储存、使用危险化学品的岗位,都应配置合格的防毒器材、消防器材,并确保其处于完好状态;所有进入储存、使用危险化学品的人员,都必须严格遵守《危险化学品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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