克拉玛依市生态环境局关于2023年11月15日对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的公示
克拉玛依市生态环境局关于2023年11月15日对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的公示
克拉玛依市生态环境局关于2023年11月15日对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下列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书)作出批复决定。为保证此次审议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书)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3年11月15日—2023年11月21日。通讯地址: (略) 胜利路33号,邮编*电话:0990—*,*。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公众参与情况 |
1 | (略) 东部区域山洪灾害防治工程(白碱滩西段) | 白碱滩区 | (略) 白碱滩区(克拉玛依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农业和水务局 | 新疆智联 (略) | 拟建项目位 (略) 白碱滩区(克拉玛依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建设内容为:新 (略) 东部区域山洪灾害防治工程(白碱滩西段),主要由1#~21#谷坊群蓄滞洪围堤(围堤总长度2.48km)及1079m的E段导洪堤组成。项目建成后将部分56#排洪渡槽、57#、58#排洪渡槽的洪水导入西蓄滞洪区,设计滞洪量为25.17×104m3。项目总投资2991.66万元,其中环保投资21.44万元。 | (一)落实各项生态环境保护措施。严格控制施工车辆、机械及施工人员的活动范围,尽可能减少工程占地;严格按照施工总体布置方案布设临时设施,加强施工人员管理,禁止施工人员、施工车辆和机械进入非施工占地区域;施工结束后及时拆除临建设施,对施工迹地进行恢复。 (二)落实大气污染防治措施。严禁大风天气土方施工作业,物料临时堆放和运输需遮盖,采取分段施工,定期洒水等有效措施抑制扬尘。 (三)落实水污染防治措施。施工期生活污水通过化粪池处理后拉运至白碱滩区污水处理厂处理;施工废水经沉淀池处理后用于施工区洒水抑尘,不外排。 (四)落实噪声污染防治措施。施工期合理安排施工时间,采用低噪声施工机械、基础减振等噪声防治措施,施工噪声满足《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相关标准要求。 (五)落实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施工期建筑垃圾用于堤身及临时道路填筑;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定期清运。 | 无 |
2 | (略) 东部区域山洪灾害防治工程(白碱滩东段) | 白碱滩区 | (略) 白碱滩区(克拉玛依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农业和水务局 | 乌鲁木齐科创 (略) | 拟建项目位 (略) 白碱滩区城区东北约3.5公里处, (略) 区约30km。主要建设内容:新建1#~21#谷坊群蓄滞洪围堤5.6km及A段导洪堤744m。项目总投资3624.37万元,其中环保投资18.74万元。 | (一)落实生态环境保护措施。严格控制施工车辆、机械及施工人员的活动范围,尽可能减少工程占地;严格按照施工总体布置方案布设临时设施,加强施工人员管理,禁止施工人员、施工车辆和机械进入非施工占地区域;施工结束后及时拆除临建设施,对施工迹地进行恢复。 (二)落实大气污染防治措施。严禁大风天气土方施工作业,物料临时堆放和运输需遮盖,采取分段施工,定期洒水等有效措施抑制扬尘。 (三)落实水污染防治措施。设备冲洗废水经沉淀处理后用于施工区洒水抑尘;生活污水排入化粪池,经集中收集,清运至乌尔禾区污水处理厂处理。 (四)落实噪声污染防治措施。施工期合理安排施工时间,采用低噪声施工机械、基础减振等噪声防治措施,施工噪声满足《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相关标准要求。 (五)落实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生活垃圾集中收集,统一清运;建筑垃圾(废铁、废钢筋、废木碎块等)可回收利用的由施工单位回收利用,不能回收利用的集中收集,拉运至建筑垃圾填埋场填埋处理。 | 无 |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拟做出批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决定要求听证。
克拉玛依市生态环境局关于2023年11月15日对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下列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书)作出批复决定。为保证此次审议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书)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3年11月15日—2023年11月21日。通讯地址: (略) 胜利路33号,邮编*电话:0990—*,*。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公众参与情况 |
1 | (略) 东部区域山洪灾害防治工程(白碱滩西段) | 白碱滩区 | (略) 白碱滩区(克拉玛依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农业和水务局 | 新疆智联 (略) | 拟建项目位 (略) 白碱滩区(克拉玛依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建设内容为:新 (略) 东部区域山洪灾害防治工程(白碱滩西段),主要由1#~21#谷坊群蓄滞洪围堤(围堤总长度2.48km)及1079m的E段导洪堤组成。项目建成后将部分56#排洪渡槽、57#、58#排洪渡槽的洪水导入西蓄滞洪区,设计滞洪量为25.17×104m3。项目总投资2991.66万元,其中环保投资21.44万元。 | (一)落实各项生态环境保护措施。严格控制施工车辆、机械及施工人员的活动范围,尽可能减少工程占地;严格按照施工总体布置方案布设临时设施,加强施工人员管理,禁止施工人员、施工车辆和机械进入非施工占地区域;施工结束后及时拆除临建设施,对施工迹地进行恢复。 (二)落实大气污染防治措施。严禁大风天气土方施工作业,物料临时堆放和运输需遮盖,采取分段施工,定期洒水等有效措施抑制扬尘。 (三)落实水污染防治措施。施工期生活污水通过化粪池处理后拉运至白碱滩区污水处理厂处理;施工废水经沉淀池处理后用于施工区洒水抑尘,不外排。 (四)落实噪声污染防治措施。施工期合理安排施工时间,采用低噪声施工机械、基础减振等噪声防治措施,施工噪声满足《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相关标准要求。 (五)落实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施工期建筑垃圾用于堤身及临时道路填筑;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定期清运。 | 无 |
2 | (略) 东部区域山洪灾害防治工程(白碱滩东段) | 白碱滩区 | (略) 白碱滩区(克拉玛依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农业和水务局 | 乌鲁木齐科创 (略) | 拟建项目位 (略) 白碱滩区城区东北约3.5公里处, (略) 区约30km。主要建设内容:新建1#~21#谷坊群蓄滞洪围堤5.6km及A段导洪堤744m。项目总投资3624.37万元,其中环保投资18.74万元。 | (一)落实生态环境保护措施。严格控制施工车辆、机械及施工人员的活动范围,尽可能减少工程占地;严格按照施工总体布置方案布设临时设施,加强施工人员管理,禁止施工人员、施工车辆和机械进入非施工占地区域;施工结束后及时拆除临建设施,对施工迹地进行恢复。 (二)落实大气污染防治措施。严禁大风天气土方施工作业,物料临时堆放和运输需遮盖,采取分段施工,定期洒水等有效措施抑制扬尘。 (三)落实水污染防治措施。设备冲洗废水经沉淀处理后用于施工区洒水抑尘;生活污水排入化粪池,经集中收集,清运至乌尔禾区污水处理厂处理。 (四)落实噪声污染防治措施。施工期合理安排施工时间,采用低噪声施工机械、基础减振等噪声防治措施,施工噪声满足《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相关标准要求。 (五)落实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生活垃圾集中收集,统一清运;建筑垃圾(废铁、废钢筋、废木碎块等)可回收利用的由施工单位回收利用,不能回收利用的集中收集,拉运至建筑垃圾填埋场填埋处理。 | 无 |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拟做出批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决定要求听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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