创思越科技东莞有限公司建设项目
创思越科技东莞有限公司建设项目
受理号(号) | * |
项目名称 | 创思越科技(东莞)有限公司建设项目 |
建设地点 | (略) 常平镇金美金兴一路2号201室 |
建设单位 | 创思越科技(东莞)有限公司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略) (略) |
项目概况 | 创思越科技(东莞)有限公 (略) (略) 常平镇金美金兴一路2号201室,厂址中心地理坐标:东经:113°57′58.921″;北纬:22°57′40.991″。统一社会信用代码:*MA7KUBGN1E。 项目总投资100万元,占地面积360m2,建筑面积360m2,项目主要从事间隔胶粘带的加工生产。项目共有员工5人,均不在项目内食宿。项目全年工作300天,每天1班制,每班8小时。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废气:项目搅拌、上胶烘干工序设于密闭空间内,并设置集气装置对其废气进行收集后引至“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对废气处理后经排气筒高空排放。 废水:项目生活污水经三级化粪池预 (略) 政污水管网, (略) 污水处理厂。 噪声:采取必要的隔声、吸声、减震等措施处理。 固废:项目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清理运走;项目一般工业固体废物, (略) 回收处理。 |
公众参与情况 | |
相关环保措施承诺 | 我司承诺严格按照以上措施执行,确保污染防治措施有效地运行,保证污染物达标排放。 |
公示时间 | 2023-11-20 |
联系人 | (略) 生态环境局常平分局 |
联系电话 | 0769-* |
通讯地址 | (略) 常平镇板石村翠珠路12号 |
初步审查意见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编制监督管理办法》、以及环境影响评价有关技术导则、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等有关规定,我局对该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等材料进行审查。项目未符合《关于印发的通知》(环发〔2014〕197号)和《关于印发的通知》(东环〔2017〕69号)等文件的要求,以及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存在质量问题。鉴于上述问题,拟对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不予批准的审查意见。 |
初步审查意见附件 | |
备注 | 为体现公开、公正的原则,维护公众环境权益,现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五个工作日。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五个工作日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上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提出书面听证申请。 |
受理号(号) | * |
项目名称 | 创思越科技(东莞)有限公司建设项目 |
建设地点 | (略) 常平镇金美金兴一路2号201室 |
建设单位 | 创思越科技(东莞)有限公司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略) (略) |
项目概况 | 创思越科技(东莞)有限公 (略) (略) 常平镇金美金兴一路2号201室,厂址中心地理坐标:东经:113°57′58.921″;北纬:22°57′40.991″。统一社会信用代码:*MA7KUBGN1E。 项目总投资100万元,占地面积360m2,建筑面积360m2,项目主要从事间隔胶粘带的加工生产。项目共有员工5人,均不在项目内食宿。项目全年工作300天,每天1班制,每班8小时。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废气:项目搅拌、上胶烘干工序设于密闭空间内,并设置集气装置对其废气进行收集后引至“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对废气处理后经排气筒高空排放。 废水:项目生活污水经三级化粪池预 (略) 政污水管网, (略) 污水处理厂。 噪声:采取必要的隔声、吸声、减震等措施处理。 固废:项目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清理运走;项目一般工业固体废物, (略) 回收处理。 |
公众参与情况 | |
相关环保措施承诺 | 我司承诺严格按照以上措施执行,确保污染防治措施有效地运行,保证污染物达标排放。 |
公示时间 | 2023-11-20 |
联系人 | (略) 生态环境局常平分局 |
联系电话 | 0769-* |
通讯地址 | (略) 常平镇板石村翠珠路12号 |
初步审查意见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编制监督管理办法》、以及环境影响评价有关技术导则、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等有关规定,我局对该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等材料进行审查。项目未符合《关于印发的通知》(环发〔2014〕197号)和《关于印发的通知》(东环〔2017〕69号)等文件的要求,以及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存在质量问题。鉴于上述问题,拟对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不予批准的审查意见。 |
初步审查意见附件 | |
备注 | 为体现公开、公正的原则,维护公众环境权益,现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五个工作日。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五个工作日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上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提出书面听证申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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