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镇宁县坝草水光互补农业光伏电站变更项目拟审批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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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镇宁县坝草水光互补农业光伏电站变更项目拟审批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拟对镇宁县坝草水光互补农业光伏电站变更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进行审查。为保证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审查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3年11月20日-2023年11月24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联系电话:0851-*

传真:0851-*

通讯地址: (略) 西秀区迎 (略) 生态环境局环境影响评价与排放管理科

邮编:*

项目名称

镇宁县坝草水光互补农业光伏电站变更

建设地点

(略) 镇宁县良田镇板扎村、顶坛村、坝草村和马口洞村

建设单位

镇 (略)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贵州水*源 (略)

项目概况

该项 (略) (略) (略) 镇宁县良田镇板扎村、顶坛村、坝草村和马口洞村。本项目装机规模为200MW,本工程采用“农业种植+光伏发电”方案符合规划的“光伏+”综合开发利用模式(农光互补),本项目共设64个光伏方阵,采用540Wp双面单晶硅光伏组件,196kW组串式逆变器,3150kVA箱变。项目运行期25年总发电量为*.63万kW·h,年平均发电量为25550.51万kW·h,年平均利用小时数为980.99h。项目总占地面积约为4500亩。项目 (略) 能资源局本案,文号为:(黔能源审〔2021〕210号)。本项目于2022年6月取得《 (略) 生态环境局关于镇宁县坝草水光互补农业光伏电站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安环表批复〔2022〕39号)后,于2022年8月动工,在建设过程中,土地流转原因,需要在板扎村、马口洞村、顶坛村、坝草村及其周边区域新增光伏地块3267亩,选址位置超出了原环评征地范围,导致项目建设地点发生变化,属于发生重大变动项目,需重新报批环评手续。本项目不设升压站,依托镇良500kV升压站(董箐水光互补农业光伏电站升压站),本次评价不含升压站、输变电工程内容,升压站、外输电线路涉及的电磁辐射等环境影响不在本次评价范围内,另行评价。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一)严格落实水污染防治措施。施工期施工场地内设置沉淀池,施工废水经沉淀处理后回用于施工或场地洒水降尘,不外排;如厕粪污经旱厕收集后就近作为周边林地绿化施肥,不外排;盥洗和食堂废水经隔油隔渣池处理后直接用于场地洒水抑尘,不外排。项目运行期废水主要包括太阳能电池板的清洗废水和工作人员的少量生活污水。清洗废水用于用于地面植物的灌溉;生活污水依托镇良升压站污水处理设施,生活污水经三格式化粪池(1个,5m3)处理后,清掏作农肥,生活污水执行《农田灌溉水质标准》(GB5084-2021)旱作标准。

(二)严格落实大气污染防治措施。施工期切实采取扬尘(粉尘)污染防治措施,通过加强道路清洁、洒水抑尘、运输车辆管理,设置围挡、砂土等材料堆放应尽量设置密封罩并并洒水保湿等措施。运营期光伏发电场区无废气产生。项目运营后不单独设置管理生活区,依托镇良500kV升压站。

(三)严格落实噪声污染防治措施。施工期尽量选用低噪声、低振动施工设备和相应技术,按照操作规程操作机械设备,加强施工管理,合理安排施工作业时间,严格施工现场管理,加强运输车辆控制等;施工期噪声执行《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要求。运营期选用出厂合格的低噪声组件,采用避震减噪措施,设置全封闭控制室,设置减噪隔声门,运行期噪声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

(四)严格落实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施工期施工人员生活垃圾产生后,统一收集袋装送附近村落垃圾收集点,收集后交由当地环卫部门处理。建筑垃圾经分类收集后,废混凝土、废石料等用于场内道路铺设,废金属、废木料、废纸、塑料卖给当地废品回收站,不能利用的废物收集后统一运送到指定的建筑垃圾堆放场处置。安装过程中产生的废弃光伏电板、集电线路、支架等,全部集中收集在项目部内仓储,待后期由供货厂家回收利用。在施工营地设置危废暂存间,用于临时储存施工机械设备保养和维修产生的废机油,施工结束后委托有资质单位对废机油及收集容器进行处置,并对临时危险废物暂存间进行拆除和绿化恢复。运营期生活垃圾经升压站内的垃圾收集箱收集后,定期交由当地环卫部门处置;废太阳能电池板由生产厂家回收处置;废旧蓄电池、逆变器废机油、箱变废机油等危险废物暂存于升压站危废暂存间(依托镇良升压站),定期交由具有相关资质的单位处理处置。危险废物处置满足《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及《危险废物收集、贮存、运输技术规范》(HJ2025-2012)中有关危险废物收集、贮存要求,并严格按照《危险废物暂存污染物控制标准》(GB18597-2023)建设危险废物暂存间。

(五)生态影响保护措施。严格按照本工程提出的水土保持方案对各水土流失防治区进行治理,并对不同区域采取不同的治理措施。本项目按规范进行建设,加强施工管理,优化施工工艺,减轻项目施工对当地森林植被的占压、破坏,并且尽量避免对天然林木及公益林木的砍伐、推平等施工作业,避免大幅度侵占林地区域。现场维护和检修应选择在昼间进行,避免影响周边动物夜间的正常活动。合理搭配太阳能电池板下方的经济作物,减少土地裸露时间,采用当地物种进行植被恢复,禁止引入外来生物,采取有效的生态保护措施,控制对生态环境的影响。

(六)加强应急管理。制定完善突发环境污染事故应急预案及相应的应急措施,加强环境管理,确保环境安全。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拟对镇宁县坝草水光互补农业光伏电站变更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进行审查。为保证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审查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3年11月20日-2023年11月24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联系电话:0851-*

传真:0851-*

通讯地址: (略) 西秀区迎 (略) 生态环境局环境影响评价与排放管理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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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镇宁县坝草水光互补农业光伏电站变更

建设地点

(略) 镇宁县良田镇板扎村、顶坛村、坝草村和马口洞村

建设单位

镇 (略)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贵州水*源 (略)

项目概况

该项 (略) (略) (略) 镇宁县良田镇板扎村、顶坛村、坝草村和马口洞村。本项目装机规模为200MW,本工程采用“农业种植+光伏发电”方案符合规划的“光伏+”综合开发利用模式(农光互补),本项目共设64个光伏方阵,采用540Wp双面单晶硅光伏组件,196kW组串式逆变器,3150kVA箱变。项目运行期25年总发电量为*.63万kW·h,年平均发电量为25550.51万kW·h,年平均利用小时数为980.99h。项目总占地面积约为4500亩。项目 (略) 能资源局本案,文号为:(黔能源审〔2021〕210号)。本项目于2022年6月取得《 (略) 生态环境局关于镇宁县坝草水光互补农业光伏电站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安环表批复〔2022〕39号)后,于2022年8月动工,在建设过程中,土地流转原因,需要在板扎村、马口洞村、顶坛村、坝草村及其周边区域新增光伏地块3267亩,选址位置超出了原环评征地范围,导致项目建设地点发生变化,属于发生重大变动项目,需重新报批环评手续。本项目不设升压站,依托镇良500kV升压站(董箐水光互补农业光伏电站升压站),本次评价不含升压站、输变电工程内容,升压站、外输电线路涉及的电磁辐射等环境影响不在本次评价范围内,另行评价。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一)严格落实水污染防治措施。施工期施工场地内设置沉淀池,施工废水经沉淀处理后回用于施工或场地洒水降尘,不外排;如厕粪污经旱厕收集后就近作为周边林地绿化施肥,不外排;盥洗和食堂废水经隔油隔渣池处理后直接用于场地洒水抑尘,不外排。项目运行期废水主要包括太阳能电池板的清洗废水和工作人员的少量生活污水。清洗废水用于用于地面植物的灌溉;生活污水依托镇良升压站污水处理设施,生活污水经三格式化粪池(1个,5m3)处理后,清掏作农肥,生活污水执行《农田灌溉水质标准》(GB5084-2021)旱作标准。

(二)严格落实大气污染防治措施。施工期切实采取扬尘(粉尘)污染防治措施,通过加强道路清洁、洒水抑尘、运输车辆管理,设置围挡、砂土等材料堆放应尽量设置密封罩并并洒水保湿等措施。运营期光伏发电场区无废气产生。项目运营后不单独设置管理生活区,依托镇良500kV升压站。

(三)严格落实噪声污染防治措施。施工期尽量选用低噪声、低振动施工设备和相应技术,按照操作规程操作机械设备,加强施工管理,合理安排施工作业时间,严格施工现场管理,加强运输车辆控制等;施工期噪声执行《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要求。运营期选用出厂合格的低噪声组件,采用避震减噪措施,设置全封闭控制室,设置减噪隔声门,运行期噪声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

(四)严格落实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施工期施工人员生活垃圾产生后,统一收集袋装送附近村落垃圾收集点,收集后交由当地环卫部门处理。建筑垃圾经分类收集后,废混凝土、废石料等用于场内道路铺设,废金属、废木料、废纸、塑料卖给当地废品回收站,不能利用的废物收集后统一运送到指定的建筑垃圾堆放场处置。安装过程中产生的废弃光伏电板、集电线路、支架等,全部集中收集在项目部内仓储,待后期由供货厂家回收利用。在施工营地设置危废暂存间,用于临时储存施工机械设备保养和维修产生的废机油,施工结束后委托有资质单位对废机油及收集容器进行处置,并对临时危险废物暂存间进行拆除和绿化恢复。运营期生活垃圾经升压站内的垃圾收集箱收集后,定期交由当地环卫部门处置;废太阳能电池板由生产厂家回收处置;废旧蓄电池、逆变器废机油、箱变废机油等危险废物暂存于升压站危废暂存间(依托镇良升压站),定期交由具有相关资质的单位处理处置。危险废物处置满足《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及《危险废物收集、贮存、运输技术规范》(HJ2025-2012)中有关危险废物收集、贮存要求,并严格按照《危险废物暂存污染物控制标准》(GB18597-2023)建设危险废物暂存间。

(五)生态影响保护措施。严格按照本工程提出的水土保持方案对各水土流失防治区进行治理,并对不同区域采取不同的治理措施。本项目按规范进行建设,加强施工管理,优化施工工艺,减轻项目施工对当地森林植被的占压、破坏,并且尽量避免对天然林木及公益林木的砍伐、推平等施工作业,避免大幅度侵占林地区域。现场维护和检修应选择在昼间进行,避免影响周边动物夜间的正常活动。合理搭配太阳能电池板下方的经济作物,减少土地裸露时间,采用当地物种进行植被恢复,禁止引入外来生物,采取有效的生态保护措施,控制对生态环境的影响。

(六)加强应急管理。制定完善突发环境污染事故应急预案及相应的应急措施,加强环境管理,确保环境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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