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宏州生态环境局陇川分局关于2023年11月20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拟审批情况的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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德宏州生态环境局陇川分局关于2023年11月20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拟审批情况的公示

项目名称

智慧制造、循环经济及新材料发展项目城子分厂配套项目

建设地点

陇川县城子镇

建设单位

(略) 陇川 (略)

环评文件类型

环境影响报告表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云南 (略)

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智慧制造、循环经济及新材料发展项目城子分厂配套项目

建设地点:陇川县城子镇

建设单位: (略) 陇川 (略)

项目内容及规模:本项目总投资550万元;总占地面积约12亩,总建筑面积5500m2。主要建设办公用房、机修房、倒班宿舍等。年生产实木、指接实木、集成实木地板等传统产品50000m2,利用加工剩余物、采伐剩余物生产集成板材500m3

项目主要环境影响

一、施工期间存在的主要污染为:

1、施工期回顾性分析

项目施工期间对运输机械和施工场地适时洒水,运输物料的机械均用篷布遮盖严实,有效减少施工扬尘;施工人员生活废水经临时沉淀池进行沉淀处理后,用于项目区施工期间洒水降尘,避免了生活污水对地表水的影响;夜间未进行高噪声机械施工,有效控制了施工对居民的影响;施工建筑垃圾定期运送至建筑垃圾堆放场,生活垃圾清运至指定生活垃圾堆放处;施工机械和物料,未对项目区周围生态环境造成破坏,无施工遗留社会问题。施工期间未收到任何与项目有关的环保投诉。

本评价认为,项目施工期采取的污染防治措施切实有效、达到较好的效果,未因项目施工对环境造成明显影响,未遗留任何环境问题。

二、本项目运营期存在的主要污染为

1、大气主要污染

项目运营期废气主要来源于木材加工过程产生的粉尘、少量涂胶废气,食堂油烟,锅炉运行产生的废气;进出车辆产生的废气,化粪池及垃圾收集设施产生的恶臭以及食堂油烟等。

2.废水主要污染

本项目运营期废水主要为职工人员生活废水及食堂废水,水膜除尘用水,项目运营期间锅炉使用频率较低,锅炉使用寿命较长,不进行清洗,待无法使用时直接更换新的锅炉,因此,不产生锅炉废水。污染物以有机类成分为主,不含重金属离子及其他有毒污染物,污水产生量较小。

(3)噪声主要污染

项目运营期噪声源主要来自四面刨机、压刨机、平刨机、片锯等生产设备运行产生的噪声及运输车辆产生的交通噪声,其噪声源强80~85dB(A)

(4)固体废物主要污染

项目在生产过程中所产生的固体废弃物主要为废木材边角料和木屑、生产厂房产生的锯末、刨花、收尘房回收及车间内沉降的粉尘、锅炉灰渣、职工生活垃圾、油水分离器污泥、化粪池和污水处理站污泥、锅炉沉渣、锯条以及危险废物等。

项目预防及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一、施工期环境保护措施

项目施工期间对施工场地适时洒水,有效减少施工扬尘;施工期的施工废水通过采取沉淀池收集处理后,回用于项目区洒水降尘,生活废水通过化粪池处理后,回用于项目区绿化;合理选择施工机械设备,应尽量选用低噪音、振动的各类施工机械设备;避免多台高噪音的机械设备在同一工场和同一时间使用;夜间不进行高噪声机械施工,有效控制了施工对居民的影响;施工建筑垃圾定期运送至建筑垃圾堆放场,场地内设置垃圾桶对生活垃圾进行统一收集,并定期交由环卫部门进行清运;施工机械和物料,未对项目区周围生态环境造成破坏,无施工遗留社会问题。施工期间未收到任何与项目有关的环保投诉。

综上所述,由于施工期影响为短期影响,施工结束后即可终止,因此本项目在采取了相应的防治措施后,不会对周围声环境产生大的不利影响。

二、运营期环境保护措施

(一)大气污染防治措施

本项目人造板在生产车间内进行原料刨光、截条、四面刨及砂光等工序均会产生一定量的粉尘,粉尘污染治理技术主要为生产车间围挡,采用布袋除尘措施处理后经过15m高排气筒排放;在涂胶工序可能会产生的少量非*烷总烃安装排风机、强制通风措施;生物质锅炉燃烧产生的颗粒物、SO2、NOx采用水膜除尘器措施处理后通过30m高的排气筒排放;本项目食堂使用电能,为清洁能源,通过安装油烟净化器处理后排放。

(二)水污染防治措施

项目无锅炉废水产生。水膜除尘用水通过设置4个沉淀循环水池(总容积为20m3)收集沉淀后回用,不外排。食堂废水经油水分离器处理后和经化粪池处理后的生活废水排至项目内污水处理站处理达到《城市污水再生利用 城市杂用水水质标准》(GB/T 18920-2020)中表1中(城市绿化)标准后暂存于污水储存池回用于绿化,不外排。

项目生活污水处理工艺使用《生物接触氧化法污水处理工程技术规范》(HJ 2009-2011)中推荐的工艺,本标准适用于采用接触氧化法及其组合工艺的生活污水或工业废水处理工程,本项目废水产生量较小,项目生活废水经处理后回用于绿化,通过类比同类生活污水处理工艺,项目生活污水经处理后水质满足《城市污水再生利用-城市杂用水水质》(GBT18920-2020)中道路清扫及绿化标准。从水质及工艺推荐方面看,项目生活污水处理工艺可行,同时项目区加强绿化后满足当天污水量。

综上所述,在落实本评价提出的上述措施后,项目运行期生活废水处理达标后暂存于污水储存池回用于绿化;从保护环境的角度出发,实现污水资源化,使污染物就地消纳转化;不会对周围地表水体产生明显的环境影响。

噪声污染防治措施

为保证厂界噪声达标及减少对周边环境影响,拟采取降噪措施如下:

①项通过合理布置、部分设备设置减振基础、建筑物隔挡;加强管理,定期维护维修等措施;②加强管理,减少对周边声环境的影响。③设置禁鸣标志,避免随意鸣笛;项目区过往车辆产生的噪声经加强管理、距离衰减后汽车进出噪声对项目自身和外环境的影响可接受。

)固体废弃物管理措施

项目在生产过程中所产生的固体废弃物主要为废木材边角料和木屑、生产厂房产生的锯末、刨花、收尘房回收及车间内沉降的粉尘、锅炉灰渣、职工生活垃圾、油水分离器污泥、食堂泔水、污水处理站污泥、化粪池污泥、锅炉沉渣、废锯条以及危险废物等。

废木材边角料用于生产集成板材;木屑收集后外售给回收部门综合利用;生产厂房产生的锯末、刨花、收尘房回收及车间内沉降的粉尘及时清理后统一外售;项目锅炉灰渣收集后委托附近农户运走做农家肥;生活垃圾设置生活垃圾桶集中收集至垃圾收集点收集后统一由环卫部门清运处置。油水分离器油污、污水处理站污泥食堂泔水同生活垃圾一起定期由建设单位运往当地环卫部门指定地点统一处置;化粪池污泥、锅炉沉渣委托附近村民定期清掏用于周边旱地施肥;废锯条由钢铁废品回收商回收处置。

危险废物中离子交换树脂由离子交换树脂供应厂家更换回收后委托有资质的单位处置。其余危险废物按照《国家危险废物名录》(2021年版),属于危险废物,集中收集后,存放于厂区内设置的危废暂存间内,定期交由有处理资质的单位清运处置。

公众参与情况

/

建设单位或地方政府所作出的相关承诺文件

(略) 陇川 (略) 关于同意公开环评文件的情况说明

拟审批意见

拟审批意见

同意审批

项目名称

智慧制造、循环经济及新材料发展项目城子分厂配套项目

建设地点

陇川县城子镇

建设单位

(略) 陇川 (略)

环评文件类型

环境影响报告表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云南 (略)

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智慧制造、循环经济及新材料发展项目城子分厂配套项目

建设地点:陇川县城子镇

建设单位: (略) 陇川 (略)

项目内容及规模:本项目总投资550万元;总占地面积约12亩,总建筑面积5500m2。主要建设办公用房、机修房、倒班宿舍等。年生产实木、指接实木、集成实木地板等传统产品50000m2,利用加工剩余物、采伐剩余物生产集成板材500m3

项目主要环境影响

一、施工期间存在的主要污染为:

1、施工期回顾性分析

项目施工期间对运输机械和施工场地适时洒水,运输物料的机械均用篷布遮盖严实,有效减少施工扬尘;施工人员生活废水经临时沉淀池进行沉淀处理后,用于项目区施工期间洒水降尘,避免了生活污水对地表水的影响;夜间未进行高噪声机械施工,有效控制了施工对居民的影响;施工建筑垃圾定期运送至建筑垃圾堆放场,生活垃圾清运至指定生活垃圾堆放处;施工机械和物料,未对项目区周围生态环境造成破坏,无施工遗留社会问题。施工期间未收到任何与项目有关的环保投诉。

本评价认为,项目施工期采取的污染防治措施切实有效、达到较好的效果,未因项目施工对环境造成明显影响,未遗留任何环境问题。

二、本项目运营期存在的主要污染为

1、大气主要污染

项目运营期废气主要来源于木材加工过程产生的粉尘、少量涂胶废气,食堂油烟,锅炉运行产生的废气;进出车辆产生的废气,化粪池及垃圾收集设施产生的恶臭以及食堂油烟等。

2.废水主要污染

本项目运营期废水主要为职工人员生活废水及食堂废水,水膜除尘用水,项目运营期间锅炉使用频率较低,锅炉使用寿命较长,不进行清洗,待无法使用时直接更换新的锅炉,因此,不产生锅炉废水。污染物以有机类成分为主,不含重金属离子及其他有毒污染物,污水产生量较小。

(3)噪声主要污染

项目运营期噪声源主要来自四面刨机、压刨机、平刨机、片锯等生产设备运行产生的噪声及运输车辆产生的交通噪声,其噪声源强80~85dB(A)

(4)固体废物主要污染

项目在生产过程中所产生的固体废弃物主要为废木材边角料和木屑、生产厂房产生的锯末、刨花、收尘房回收及车间内沉降的粉尘、锅炉灰渣、职工生活垃圾、油水分离器污泥、化粪池和污水处理站污泥、锅炉沉渣、锯条以及危险废物等。

项目预防及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一、施工期环境保护措施

项目施工期间对施工场地适时洒水,有效减少施工扬尘;施工期的施工废水通过采取沉淀池收集处理后,回用于项目区洒水降尘,生活废水通过化粪池处理后,回用于项目区绿化;合理选择施工机械设备,应尽量选用低噪音、振动的各类施工机械设备;避免多台高噪音的机械设备在同一工场和同一时间使用;夜间不进行高噪声机械施工,有效控制了施工对居民的影响;施工建筑垃圾定期运送至建筑垃圾堆放场,场地内设置垃圾桶对生活垃圾进行统一收集,并定期交由环卫部门进行清运;施工机械和物料,未对项目区周围生态环境造成破坏,无施工遗留社会问题。施工期间未收到任何与项目有关的环保投诉。

综上所述,由于施工期影响为短期影响,施工结束后即可终止,因此本项目在采取了相应的防治措施后,不会对周围声环境产生大的不利影响。

二、运营期环境保护措施

(一)大气污染防治措施

本项目人造板在生产车间内进行原料刨光、截条、四面刨及砂光等工序均会产生一定量的粉尘,粉尘污染治理技术主要为生产车间围挡,采用布袋除尘措施处理后经过15m高排气筒排放;在涂胶工序可能会产生的少量非*烷总烃安装排风机、强制通风措施;生物质锅炉燃烧产生的颗粒物、SO2、NOx采用水膜除尘器措施处理后通过30m高的排气筒排放;本项目食堂使用电能,为清洁能源,通过安装油烟净化器处理后排放。

(二)水污染防治措施

项目无锅炉废水产生。水膜除尘用水通过设置4个沉淀循环水池(总容积为20m3)收集沉淀后回用,不外排。食堂废水经油水分离器处理后和经化粪池处理后的生活废水排至项目内污水处理站处理达到《城市污水再生利用 城市杂用水水质标准》(GB/T 18920-2020)中表1中(城市绿化)标准后暂存于污水储存池回用于绿化,不外排。

项目生活污水处理工艺使用《生物接触氧化法污水处理工程技术规范》(HJ 2009-2011)中推荐的工艺,本标准适用于采用接触氧化法及其组合工艺的生活污水或工业废水处理工程,本项目废水产生量较小,项目生活废水经处理后回用于绿化,通过类比同类生活污水处理工艺,项目生活污水经处理后水质满足《城市污水再生利用-城市杂用水水质》(GBT18920-2020)中道路清扫及绿化标准。从水质及工艺推荐方面看,项目生活污水处理工艺可行,同时项目区加强绿化后满足当天污水量。

综上所述,在落实本评价提出的上述措施后,项目运行期生活废水处理达标后暂存于污水储存池回用于绿化;从保护环境的角度出发,实现污水资源化,使污染物就地消纳转化;不会对周围地表水体产生明显的环境影响。

噪声污染防治措施

为保证厂界噪声达标及减少对周边环境影响,拟采取降噪措施如下:

①项通过合理布置、部分设备设置减振基础、建筑物隔挡;加强管理,定期维护维修等措施;②加强管理,减少对周边声环境的影响。③设置禁鸣标志,避免随意鸣笛;项目区过往车辆产生的噪声经加强管理、距离衰减后汽车进出噪声对项目自身和外环境的影响可接受。

)固体废弃物管理措施

项目在生产过程中所产生的固体废弃物主要为废木材边角料和木屑、生产厂房产生的锯末、刨花、收尘房回收及车间内沉降的粉尘、锅炉灰渣、职工生活垃圾、油水分离器污泥、食堂泔水、污水处理站污泥、化粪池污泥、锅炉沉渣、废锯条以及危险废物等。

废木材边角料用于生产集成板材;木屑收集后外售给回收部门综合利用;生产厂房产生的锯末、刨花、收尘房回收及车间内沉降的粉尘及时清理后统一外售;项目锅炉灰渣收集后委托附近农户运走做农家肥;生活垃圾设置生活垃圾桶集中收集至垃圾收集点收集后统一由环卫部门清运处置。油水分离器油污、污水处理站污泥食堂泔水同生活垃圾一起定期由建设单位运往当地环卫部门指定地点统一处置;化粪池污泥、锅炉沉渣委托附近村民定期清掏用于周边旱地施肥;废锯条由钢铁废品回收商回收处置。

危险废物中离子交换树脂由离子交换树脂供应厂家更换回收后委托有资质的单位处置。其余危险废物按照《国家危险废物名录》(2021年版),属于危险废物,集中收集后,存放于厂区内设置的危废暂存间内,定期交由有处理资质的单位清运处置。

公众参与情况

/

建设单位或地方政府所作出的相关承诺文件

(略) 陇川 (略) 关于同意公开环评文件的情况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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