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沙市生态环境局雨花分局关于长沙大医医院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审批前的公示
长沙市生态环境局雨花分局关于长沙大医医院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审批前的公示
项目名称 | (略) 建设项目 |
建设地点 | (略) 韶山路112号001栋 |
建设单位 | (略) (略) |
环境影响 评价机构 | 湖南 (略) |
项目概况 | 该项 (略) (略) 韶山路112号001栋,用地面积为2087.4㎡,总投资15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35万元。拟开设病床20张,项目拟设置药房、检验室、B超室、输液室、手术室(手术类型:清创和缝合)、急诊室、妇产科、内科、外科、检验科(检验项目:血、尿、便及常见液体分泌物常规分析)、儿科,不设置传染科、口腔科。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施工期主要环境影响及措施如下: 按要求落实污染控制措施,文明施工,减少扬尘、废水、噪声、固废等对周边环境的影响。 营运期主要影响及措施如下: ①废气:项目不设食堂、中药煎煮房、锅炉房、备用柴油发电机,项目主要废气为污水处理站废气、检验科废气、消毒废气。本项目采用污水一体化设施,有组织废气经密闭加盖、投加活性炭除臭处理后由排气筒排放可达到《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2中标准限值要求;无组织废气执行《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466-2005)表3中污水处理站周边大气污染物最高允许浓度。 ②废水:项目废水主要为医疗废水、生活污水。生活污水与医疗废水经污水处理站处理后须达到《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466-2005)表2中的预处理 (略) 政污水管网,氨氮执行《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31962-2015-2015)标准。 ③噪声:项目噪声主要为污水泵、废气处理设备风机采取隔声减震降噪等有效措施,噪声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临路一侧4类标准。 ④固体废物:主要为生活垃圾、危险废物等。医疗废物、废活性炭暂存于医废间暂存,委托有资质单位定期处理;污泥委托有资质单位定期清运处理;生活垃圾交至环卫部门定期清运。 ⑤建立环境管理制度,加强对环保设施的定期维护,建立环保设施运行管理台帐,确保各项污染物长期稳定达标排放。加强环境管理,制定完善废水和废气处理、医疗废物收集贮存和安全处置等方面的规章制度,切实防范环境安全事故的发生。 |
公众参与情况 | 现行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未对环境影响报告表公众参与作强制性规定 |
听证权利告知 |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
公众反馈意见 的联系方式 | 联系方式:0731-*、*(兼传真) 通讯地址: (略) 民之家2楼C19号综合窗口 邮编:* |
项目名称 | (略) 建设项目 |
建设地点 | (略) 韶山路112号001栋 |
建设单位 | (略) (略) |
环境影响 评价机构 | 湖南 (略) |
项目概况 | 该项 (略) (略) 韶山路112号001栋,用地面积为2087.4㎡,总投资15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35万元。拟开设病床20张,项目拟设置药房、检验室、B超室、输液室、手术室(手术类型:清创和缝合)、急诊室、妇产科、内科、外科、检验科(检验项目:血、尿、便及常见液体分泌物常规分析)、儿科,不设置传染科、口腔科。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施工期主要环境影响及措施如下: 按要求落实污染控制措施,文明施工,减少扬尘、废水、噪声、固废等对周边环境的影响。 营运期主要影响及措施如下: ①废气:项目不设食堂、中药煎煮房、锅炉房、备用柴油发电机,项目主要废气为污水处理站废气、检验科废气、消毒废气。本项目采用污水一体化设施,有组织废气经密闭加盖、投加活性炭除臭处理后由排气筒排放可达到《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2中标准限值要求;无组织废气执行《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466-2005)表3中污水处理站周边大气污染物最高允许浓度。 ②废水:项目废水主要为医疗废水、生活污水。生活污水与医疗废水经污水处理站处理后须达到《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466-2005)表2中的预处理 (略) 政污水管网,氨氮执行《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31962-2015-2015)标准。 ③噪声:项目噪声主要为污水泵、废气处理设备风机采取隔声减震降噪等有效措施,噪声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临路一侧4类标准。 ④固体废物:主要为生活垃圾、危险废物等。医疗废物、废活性炭暂存于医废间暂存,委托有资质单位定期处理;污泥委托有资质单位定期清运处理;生活垃圾交至环卫部门定期清运。 ⑤建立环境管理制度,加强对环保设施的定期维护,建立环保设施运行管理台帐,确保各项污染物长期稳定达标排放。加强环境管理,制定完善废水和废气处理、医疗废物收集贮存和安全处置等方面的规章制度,切实防范环境安全事故的发生。 |
公众参与情况 | 现行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未对环境影响报告表公众参与作强制性规定 |
听证权利告知 |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
公众反馈意见 的联系方式 | 联系方式:0731-*、*(兼传真) 通讯地址: (略) 民之家2楼C19号综合窗口 邮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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