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庆市亿海矿产品开发有限公司设备设施改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审批前公示
《安庆市亿海矿产品开发有限公司设备设施改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审批前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我局拟对《 (略) 亿 (略) 设备设施改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的严肃性、公正性和公众知情权,现将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本公示发布后5个工作日。如有意见,请于公示期内将书面意见反馈至我局。
联系电话:*
地址:安庆高新区管委会环境保护局(*)
项目名称: (略) 亿 (略) 设备设施改建项目
建设地点:安庆高新区山口乡黄大洼
建设单位: (略) 亿 (略)
环评文件编制单位:南京大学环 (略) (略)
建设项目概况:项目拟投资122.2万元在原址进行改扩建,其中环保投资约50万元。项目建成后将形成机制砂30万吨/年、磁铁矿粉5万吨/年生产能力,同时配套完善相应公辅工程。
项目环境影响分析:
1.废气拟采取的治理措施
本次扩建项目依托原有生产线,通过增加破碎机等设备进行改扩建,原有项目未设置相关废气收集处理措施,废气均为无组织排放,本次改扩建项目一并对原废气处理存在的问题进行整改,生产车间的投料、破碎、分选、球磨、破碎筛分工序产生的粉尘(颗粒物)经过布袋除尘器处理(颗粒物处置效率为99%)后通过厂房的1根15m高排气筒DA001排放,排放浓度为23.873mg/m3,排放速率为0.119kg/h,达到《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
-1996)表2中的二级标准及无组织监控浓度限值,可以达标排放,对周边大气环境影响较小。本项目物料堆场设置在半封闭厂房内,物料装卸采取喷淋降尘设施,并设置车辆冲洗台,通过洒水抑尘、路面硬化等措施降低无组织排放。
2.废水拟采取的治理措施
本项目营运期废水主要为喷淋废水(给料、破碎、球磨)、冲洗废水、车辆清洗废水,喷雾水、道路洒水降尘用水等生产废水和生活污水。建设单位修建污水处理站一座,废水处理能力约840m3/d,并配套修建生产废水收集沟渠、雨水沟渠以及沉淀池、循环水池(清水池),确保厂区生产废水全部收集后全部进入厂区废水处理系统。厂区生产污水处理工艺主要为通过快速浓缩工艺将废水沉淀。项目回用水主要用于原料冲洗、洗车、洒水抑尘中,以上工序对水质要求均不高,回用水经过沉淀处理后最终悬浮颗粒物浓度约为100mg/L,可以满足本项目回用水质要求。综上,本项目废水处理方式合理有效,生产废水实现“零排放”,不会对区域水环境造成影响。
3.固废拟采取的治理措施
建设项目营运期固体废物主要本项目固废主要为污泥、布袋集尘、生活垃圾、检维修产生的废机油及沾有废机油的废手套等。废机油、废油桶等危险废物交有资质单位处理;生活办公垃圾交环卫部门处置,污泥及布袋收尘外售综合利用。
4.噪声拟采取的治理措施
项目主要高噪声设备为各种生产设备等。通过对设备采取减震、隔声、消声等处理措施后,确保项目所在区域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2类标准。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2023年11月20日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我局拟对《 (略) 亿 (略) 设备设施改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的严肃性、公正性和公众知情权,现将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本公示发布后5个工作日。如有意见,请于公示期内将书面意见反馈至我局。
联系电话:*
地址:安庆高新区管委会环境保护局(*)
项目名称: (略) 亿 (略) 设备设施改建项目
建设地点:安庆高新区山口乡黄大洼
建设单位: (略) 亿 (略)
环评文件编制单位:南京大学环 (略) (略)
建设项目概况:项目拟投资122.2万元在原址进行改扩建,其中环保投资约50万元。项目建成后将形成机制砂30万吨/年、磁铁矿粉5万吨/年生产能力,同时配套完善相应公辅工程。
项目环境影响分析:
1.废气拟采取的治理措施
本次扩建项目依托原有生产线,通过增加破碎机等设备进行改扩建,原有项目未设置相关废气收集处理措施,废气均为无组织排放,本次改扩建项目一并对原废气处理存在的问题进行整改,生产车间的投料、破碎、分选、球磨、破碎筛分工序产生的粉尘(颗粒物)经过布袋除尘器处理(颗粒物处置效率为99%)后通过厂房的1根15m高排气筒DA001排放,排放浓度为23.873mg/m3,排放速率为0.119kg/h,达到《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
-1996)表2中的二级标准及无组织监控浓度限值,可以达标排放,对周边大气环境影响较小。本项目物料堆场设置在半封闭厂房内,物料装卸采取喷淋降尘设施,并设置车辆冲洗台,通过洒水抑尘、路面硬化等措施降低无组织排放。
2.废水拟采取的治理措施
本项目营运期废水主要为喷淋废水(给料、破碎、球磨)、冲洗废水、车辆清洗废水,喷雾水、道路洒水降尘用水等生产废水和生活污水。建设单位修建污水处理站一座,废水处理能力约840m3/d,并配套修建生产废水收集沟渠、雨水沟渠以及沉淀池、循环水池(清水池),确保厂区生产废水全部收集后全部进入厂区废水处理系统。厂区生产污水处理工艺主要为通过快速浓缩工艺将废水沉淀。项目回用水主要用于原料冲洗、洗车、洒水抑尘中,以上工序对水质要求均不高,回用水经过沉淀处理后最终悬浮颗粒物浓度约为100mg/L,可以满足本项目回用水质要求。综上,本项目废水处理方式合理有效,生产废水实现“零排放”,不会对区域水环境造成影响。
3.固废拟采取的治理措施
建设项目营运期固体废物主要本项目固废主要为污泥、布袋集尘、生活垃圾、检维修产生的废机油及沾有废机油的废手套等。废机油、废油桶等危险废物交有资质单位处理;生活办公垃圾交环卫部门处置,污泥及布袋收尘外售综合利用。
4.噪声拟采取的治理措施
项目主要高噪声设备为各种生产设备等。通过对设备采取减震、隔声、消声等处理措施后,确保项目所在区域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2类标准。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2023年11月20日
安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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