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洛阳市老城区逍遥路与墨香路西北角地块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报告的公示
关于洛阳市老城区逍遥路与墨香路西北角地块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报告的公示
(略) 老城区逍遥路与墨香路西北角地块(以下简称“调查地块”) (略) (略) 老城区逍遥路与墨香路西北角,调查地块东至墨香路,西至老 (略) ,南至逍遥路,北至建业定鼎府。地块中心坐标为东经112.*°,北纬34.*°,占地面积13189.06m2。
调查地 (略) 城市照明灯饰管理处,属于公共设施用地,未来拟规划为二类居住用地,属于《土壤环境质量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36600-2018)中的第一类建设用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第五十九条第二款“用途变更为住宅、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的,变更前应当按照规定进行土壤污染状况调查”, (略) 老城区邙山街道办事处委托事宜,河南 (略) 特委托洛阳 (略) (我单位) (略) 老城区逍遥路与墨香路西北角地块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工作。
接受委托后,我单位立即组织相关技术人员进行收集资料,于2023年11月09日安排人员进行了现场踏勘和人员访谈。通过收集和查阅资料、现场踏勘、人员访谈了解地块现状和使用历史,在此基础上于2023年11月10日在地块内布设点位进行现场快速筛选检测,最后综合各阶段成果编制《 (略) 老城区逍遥路与墨香路西北角地块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报告》。
本次调查进行第一阶段工作:以资料收集、现场踏勘和人员访谈为主的污染识别阶段,主要是识别地块内土壤环境污染的潜在可能,通过访谈、地块访问,对过去和现在地块使用情况、特别是可能产生污染活动的有关信息进行收集,来识别和判断地块土壤污染的可能性。
根据相关资料、卫星图片和人员访谈可知,调查地块2007年之前为农用地,种植农作物(小麦、玉米);2007年~2014年地块内为农用地,部分区域建设村民自建房,居住或种植大棚蔬菜;2014年~2017年地块内自建房均拆除,主要为农用地及空地;2017年~20 (略) 城市照明灯饰管理处取得地块所有权,用地性质由农用地转变为公共设施用地,一直未建设,地块内为空地。现场踏勘期间调查地块内为空地,长满杂草,南侧有1闲置的临时搭建板房(约10m2),现场未见污染痕迹。地块周边未发现对调查地块造成影响的污染源。根据现场快检结果可知该地块各点位重金属及挥发性有机物快检结果与对照点相比差别不大,检测结果证明,地块内土壤不存在异常情况,地块土壤环境质量处于可接受水平。
通过第一阶段走访调查可知,调查地块历史上不涉及工矿用途、规模化养殖、有毒有害物质储存和输送;不涉及固体废物堆放、填埋,环境污染事故;不涉及工业废水污染;不存在可能造成土壤污染的情形;不存在被污染的迹象;不存在来自周边污染源的风险。因此可 (略) 老城区逍遥路与墨香路西北角地块及周边区域现状和历史上均无可能的污染源,根据《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技术导则》(HJ25.1-2019)中的工作程序要求及综合分析判断,该地块不属于污染地块,地块的土壤环境状况满足居住用地开发利用需求,无人居风险,调查活动可以结束,无需开展下一阶段土壤污染状况调查。
公示日期:2023年11月20至2023年12月20日
联系人:周彦军
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 (略) 瀍河回族区杨文街道十里铺村二排七号
公示期间如有异议,请及时与我联系
(略) 老城区逍遥路与墨香路西北角地块(以下简称“调查地块”) (略) (略) 老城区逍遥路与墨香路西北角,调查地块东至墨香路,西至老 (略) ,南至逍遥路,北至建业定鼎府。地块中心坐标为东经112.*°,北纬34.*°,占地面积13189.06m2。
调查地 (略) 城市照明灯饰管理处,属于公共设施用地,未来拟规划为二类居住用地,属于《土壤环境质量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36600-2018)中的第一类建设用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第五十九条第二款“用途变更为住宅、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的,变更前应当按照规定进行土壤污染状况调查”, (略) 老城区邙山街道办事处委托事宜,河南 (略) 特委托洛阳 (略) (我单位) (略) 老城区逍遥路与墨香路西北角地块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工作。
接受委托后,我单位立即组织相关技术人员进行收集资料,于2023年11月09日安排人员进行了现场踏勘和人员访谈。通过收集和查阅资料、现场踏勘、人员访谈了解地块现状和使用历史,在此基础上于2023年11月10日在地块内布设点位进行现场快速筛选检测,最后综合各阶段成果编制《 (略) 老城区逍遥路与墨香路西北角地块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报告》。
本次调查进行第一阶段工作:以资料收集、现场踏勘和人员访谈为主的污染识别阶段,主要是识别地块内土壤环境污染的潜在可能,通过访谈、地块访问,对过去和现在地块使用情况、特别是可能产生污染活动的有关信息进行收集,来识别和判断地块土壤污染的可能性。
根据相关资料、卫星图片和人员访谈可知,调查地块2007年之前为农用地,种植农作物(小麦、玉米);2007年~2014年地块内为农用地,部分区域建设村民自建房,居住或种植大棚蔬菜;2014年~2017年地块内自建房均拆除,主要为农用地及空地;2017年~20 (略) 城市照明灯饰管理处取得地块所有权,用地性质由农用地转变为公共设施用地,一直未建设,地块内为空地。现场踏勘期间调查地块内为空地,长满杂草,南侧有1闲置的临时搭建板房(约10m2),现场未见污染痕迹。地块周边未发现对调查地块造成影响的污染源。根据现场快检结果可知该地块各点位重金属及挥发性有机物快检结果与对照点相比差别不大,检测结果证明,地块内土壤不存在异常情况,地块土壤环境质量处于可接受水平。
通过第一阶段走访调查可知,调查地块历史上不涉及工矿用途、规模化养殖、有毒有害物质储存和输送;不涉及固体废物堆放、填埋,环境污染事故;不涉及工业废水污染;不存在可能造成土壤污染的情形;不存在被污染的迹象;不存在来自周边污染源的风险。因此可 (略) 老城区逍遥路与墨香路西北角地块及周边区域现状和历史上均无可能的污染源,根据《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技术导则》(HJ25.1-2019)中的工作程序要求及综合分析判断,该地块不属于污染地块,地块的土壤环境状况满足居住用地开发利用需求,无人居风险,调查活动可以结束,无需开展下一阶段土壤污染状况调查。
公示日期:2023年11月20至2023年12月20日
联系人:周彦军
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 (略) 瀍河回族区杨文街道十里铺村二排七号
公示期间如有异议,请及时与我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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