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壤和地下水环境自行监测
土壤和地下水环境自行监测
为贯彻落实《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和《 (略) 土壤污染防治工作方案》, (略) 土壤污染防治工作,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工矿用地土壤环境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依据《 (略) 土壤污染重点监管单位自行监测技术指南》、《关于加强土壤污染重点监管单位土壤环境管理通知》(辽环综函﹝2021﹞236号)、《关于加强土壤污染重点监管单位土壤环境管理通知》(朝环综函﹝2021﹞164号)的要求,列入“土壤污染重点监管单位名录”的企业需开展土壤和地下水环境自行监测。朝阳黑猫* (略) 已编制《朝阳黑猫* (略) 土壤污染隐患排查报告》、《朝阳黑猫* (略) 土壤污染重点监管单位自行监测方案》,于202 (略) 厂区内土壤和地下水进行了监测,并于2023年11月18日出具了检测报告。
朝阳黑猫* (略) (略) (略) 龙城区太宁路15号,行业类别属于化学试剂和助剂制造。
2023年度自行监测,土壤样品共采集7个采样点位。检测项目共计61项,其中未检出项为47项,检出项为14项,根据检测结果土壤各个点位所有检出项均未超过《土壤环境质量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36600-2018)。
2023年度自行监测,地块内设置3个地下水监测井,1个地下水对照监测井,共采集地下水样品4个。根据监测结果可知,检测项目共计106项,其中未检出项为91项,检出项为15项,其中高锰酸盐指数、石油类无相关标准值,暂不进行评价;其余检出项均未超出《地下水质量标准》(GB/T 14848-2017)Ⅲ类标准。
为贯彻落实《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和《 (略) 土壤污染防治工作方案》, (略) 土壤污染防治工作,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工矿用地土壤环境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依据《 (略) 土壤污染重点监管单位自行监测技术指南》、《关于加强土壤污染重点监管单位土壤环境管理通知》(辽环综函﹝2021﹞236号)、《关于加强土壤污染重点监管单位土壤环境管理通知》(朝环综函﹝2021﹞164号)的要求,列入“土壤污染重点监管单位名录”的企业需开展土壤和地下水环境自行监测。朝阳黑猫* (略) 已编制《朝阳黑猫* (略) 土壤污染隐患排查报告》、《朝阳黑猫* (略) 土壤污染重点监管单位自行监测方案》,于202 (略) 厂区内土壤和地下水进行了监测,并于2023年11月18日出具了检测报告。
朝阳黑猫* (略) (略) (略) 龙城区太宁路15号,行业类别属于化学试剂和助剂制造。
2023年度自行监测,土壤样品共采集7个采样点位。检测项目共计61项,其中未检出项为47项,检出项为14项,根据检测结果土壤各个点位所有检出项均未超过《土壤环境质量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36600-2018)。
2023年度自行监测,地块内设置3个地下水监测井,1个地下水对照监测井,共采集地下水样品4个。根据监测结果可知,检测项目共计106项,其中未检出项为91项,检出项为15项,其中高锰酸盐指数、石油类无相关标准值,暂不进行评价;其余检出项均未超出《地下水质量标准》(GB/T 14848-2017)Ⅲ类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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