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怀宁县腊树镇高旗-白湖村村庄规划年》批前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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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怀宁县腊树镇高旗-白湖村村庄规划年》批前公示

《怀宁县腊树镇高旗-白湖村村庄规划(2021-2035)》经广泛调查、论证、深化,规划编制成果已经完成,并通过专家评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 (略) 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办法》及《 (略) 村庄规划编制指南(2022年版)》等法律法规及政务公开的有关规定,进行批前公示,请广大居民和社会各界对该村庄规划在公示期内提出合理是意见和建议。

公示时间:2023年8月22日-2023年9月21日

通讯地址:怀宁县腊树镇人民政府

联系人:潘东

联系电话:*

一、前言

《怀宁县腊树镇高旗-白湖村村庄规划》(2021-2035)(以下简称本规划)是为了对高旗-白湖村村庄内具体地块用途和开发建设强度等作出实施性安排,作为开展国土空间开发保护活动、实施国土空间用途管制、核发城乡建设项目规划许可、进行各项建设等的法定依据。

二、规划范围

本次规划范围包括高旗村、白湖村除城镇开发边界外的全域国土空间,其中白湖村涉及城镇开发边界面积0.6118公顷。本次规划范围为885.3766公顷。其中白湖村总面积为346.42公顷;高旗村总面积为538.96公顷。

三、规划期限

本规划期限为:2021-2035年,其中:规划基期年为2020年,规划近期年为2021-2025年,规划目标年为2026-2035年。

四、发展定位与目标

形象定位:“水乡环绕 · 醉美田园”。

总体定位:以良好的交通区位、资源禀赋、产业基础、历史人文资源为基底,以乡村休闲旅游为主导,以土地整治和人居环境提升为抓手,融入腊树镇城镇发展,完善基础设施,全面推进全域产业融合,深入挖掘全域资源要素。打造成为集“高效绿色农业+休闲度假”为一体的 “农+旅”融合的生态宜居美丽乡村。

五、村庄分类及规划指引

居民点分类:依据《 (略) 村庄规划编制指南(2022年版)》,结合高旗-白湖村村庄区位、人口规模、发展水平、空心化程度等要素,将高旗-白湖村居民点划分为提升型1个、稳定型20个和收缩型1个。

行政村分类:依据《 (略) 村庄规划编制指南(2022年版)》,结合居民点分类,将高旗-白湖村定为其他类村庄。

六、国土空间总体布局

1、农用地结构调整

至2035年,规划范围内耕地由357.3707公顷调整为382.1963公顷,增加24.8256公顷;林地由231.1696公顷调整为236.9699公顷,增加5.8003公顷;草地增加0.0580公顷。农业设施建设用地由9.6418公顷调整为11.0613公顷,增加1.4195公顷。

2、建设用地结构调整

至2035年,规划范围内农村宅基地由74.5091公顷调整为75.4929公顷,增加0.9838公顷;;工业用地由0.7245公顷调整为0.5839公顷,减少0.1406公顷;物流仓储用地增加0.2389公顷;留白用地增加4.0642公顷。

3、*地水域结构调整

至2035年,*地水域由156.9612公顷调整为156.7254公顷,减少0.2358公顷。

七、产业布局规划

产业发展引导:规划以现代农业、生态养殖、特色种植为核心,夯实农业基础,打造绿色农业示范园区,做强乡村休闲旅游,促进三产联动发展。

规划构建“两心一环四区多点”的产业空间布局。

创建2个综合服务中心,为高旗村、白湖村综合服务中心,提供高旗村、白湖村综合服务。

创建1个产业发展轴,环形乡村振兴发展轴。

创建4个产业功能区:

滨水生态涵养区:重点保护本区域内的生态环境,打造良好的生态景观。

现代养殖示范区:以珍珠养殖、芡实种植为主的水生产业基地,发展乡村观光旅游与水上经济。

生态果蔬种植区:以科技农业和高端农产品种植为主,增加农业的经济总量。

绿色高效农业示范区:推动高标准农田建设,着力推进农产品培育与种植。

多点:珍珠养殖基地、生态果园、采摘基地、农耕文化体验基地、农家美食、休闲垂钓基地等。

八、国土空间用途管制规则

1.耕地

规划范围内耕地保有量382.1963公顷,已划定永久基本农田348.3911公顷。永久基本农田重点用于粮食生产,高标准农田原则上全部用于粮食生产,一般耕地主要用于根食和棉、油、糯、蔬菜等农产品及饲草饲料生产,在不破坏耕地耕作层且不造成耕地地类改变的前提下,可以适度种植其他农作物。禁止非农建设和破坏耕作层、改变耕地地类的农业生产活动。

2.园地

规划范围内园地1.9647公顷。主要用于种植以采集果、叶为主的集约经营的多年生木本和草本植物,覆盖度在0.5以上的或每亩株数大于合理株数70%以上的土地

3.林地

规划范围内林地236.9699公顷。主要用于生长灌木、乔木、竹林和其他林。禁止非农建设,限制改变用途。公益林或生态保护红线范围内的林地禁止改变用途。

4.草地

规划范围内草地6.5819公顷。主要用于生长草本植物,禁止非农建设。生态保护红线范围内的草地禁止改变用途。

5.湿地

规划范围内湿地1.4009公顷。主要是*地和水域的交汇处,水位接近或处于地表面,或有浅层积水,且处于自然状态的土地,规划期须加强保护,禁止改变用途。

6.农业设施建设用地

规划范围内农业设施建设用地11.0613公顷。主要用于建设为农业生产、农村生活服务的乡村道路用地以及种植设施,禁止非农建设。

7.居住用地

规划范围内居住用地75.8516公顷。主要用于村庄住宅及其居住生活配套的社区服务设施建设。

8.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

规划范围内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0.5828公顷。均位于白湖村,用于养老设施建设。

9.商业服务业用地

规划范围内商业服务业用地0.0673公顷。均位于白湖村,主要用于商业等设施建设。

10.工矿用地

规划范围内工业用地0.5839公顷。均位于高旗村,主要用于工业生产。

11.物流仓储用地

规划范围内物流仓储用地0.2389公顷。主要用于农产品存储。

12.交通运输用地

规划范围内交通运输用地5.5814公顷。主要用于公路以及各种道路等交通运输设施及其附属设施建设。

13.公用设施用地

规划范围内公用设施用地0.8498公顷。主要用于城乡和区域基础设施的供水、排水、水工等设施建设。

14.绿地与开敞空间用地

规划范围内绿地与开敞空间用地0.6013公顷。主要用于村庄建设用地范围内的广场等公共开敞空间。

15.特殊用地

规划范围内特殊用地0.0553公顷。

16.留白用地

规划范围内留白用地4.0642公顷。主要用于暂不明确规划用地,待用地性质明确后可按要求直接使用。在用地项目明确前,按现状地类使用,不得闲置浪费。

17.*地水域

规划范围内*地水域用地156.7254公顷。主要为河流、湖泊、水库等天然*地水域,以及坑塘水面、沟渠等人工*地水域。河流、湖泊等禁止改变用途,坑塘水面、沟渠禁止非农建设。

18.其他土地

规划范围内无其他土地。

九、近期建设项目(工程)

密切结合上位规划、产业项目和生态保育要求,综合考虑人力、财力和居民的迫切需求,研究提出近期(2021-2025 年)急需推进的国土空间综合整治、生态修复、产业发展、公共服务设施、道路交通设施、人居环境整治等进行近期建设项目。落实村域范围内的近期建设安排,详见近期建设项目(工程)表。

近期建设工程.xlsx

高旗、白湖村相关图纸.docx

国土空间规划图

国土空间现状图

近期建设项目

重点区域总平面图

《怀宁县腊树镇高旗-白湖村村庄规划(2021-2035)》经广泛调查、论证、深化,规划编制成果已经完成,并通过专家评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 (略) 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办法》及《 (略) 村庄规划编制指南(2022年版)》等法律法规及政务公开的有关规定,进行批前公示,请广大居民和社会各界对该村庄规划在公示期内提出合理是意见和建议。

公示时间:2023年8月22日-2023年9月21日

通讯地址:怀宁县腊树镇人民政府

联系人:潘东

联系电话:*

一、前言

《怀宁县腊树镇高旗-白湖村村庄规划》(2021-2035)(以下简称本规划)是为了对高旗-白湖村村庄内具体地块用途和开发建设强度等作出实施性安排,作为开展国土空间开发保护活动、实施国土空间用途管制、核发城乡建设项目规划许可、进行各项建设等的法定依据。

二、规划范围

本次规划范围包括高旗村、白湖村除城镇开发边界外的全域国土空间,其中白湖村涉及城镇开发边界面积0.6118公顷。本次规划范围为885.3766公顷。其中白湖村总面积为346.42公顷;高旗村总面积为538.96公顷。

三、规划期限

本规划期限为:2021-2035年,其中:规划基期年为2020年,规划近期年为2021-2025年,规划目标年为2026-2035年。

四、发展定位与目标

形象定位:“水乡环绕 · 醉美田园”。

总体定位:以良好的交通区位、资源禀赋、产业基础、历史人文资源为基底,以乡村休闲旅游为主导,以土地整治和人居环境提升为抓手,融入腊树镇城镇发展,完善基础设施,全面推进全域产业融合,深入挖掘全域资源要素。打造成为集“高效绿色农业+休闲度假”为一体的 “农+旅”融合的生态宜居美丽乡村。

五、村庄分类及规划指引

居民点分类:依据《 (略) 村庄规划编制指南(2022年版)》,结合高旗-白湖村村庄区位、人口规模、发展水平、空心化程度等要素,将高旗-白湖村居民点划分为提升型1个、稳定型20个和收缩型1个。

行政村分类:依据《 (略) 村庄规划编制指南(2022年版)》,结合居民点分类,将高旗-白湖村定为其他类村庄。

六、国土空间总体布局

1、农用地结构调整

至2035年,规划范围内耕地由357.3707公顷调整为382.1963公顷,增加24.8256公顷;林地由231.1696公顷调整为236.9699公顷,增加5.8003公顷;草地增加0.0580公顷。农业设施建设用地由9.6418公顷调整为11.0613公顷,增加1.4195公顷。

2、建设用地结构调整

至2035年,规划范围内农村宅基地由74.5091公顷调整为75.4929公顷,增加0.9838公顷;;工业用地由0.7245公顷调整为0.5839公顷,减少0.1406公顷;物流仓储用地增加0.2389公顷;留白用地增加4.0642公顷。

3、*地水域结构调整

至2035年,*地水域由156.9612公顷调整为156.7254公顷,减少0.2358公顷。

七、产业布局规划

产业发展引导:规划以现代农业、生态养殖、特色种植为核心,夯实农业基础,打造绿色农业示范园区,做强乡村休闲旅游,促进三产联动发展。

规划构建“两心一环四区多点”的产业空间布局。

创建2个综合服务中心,为高旗村、白湖村综合服务中心,提供高旗村、白湖村综合服务。

创建1个产业发展轴,环形乡村振兴发展轴。

创建4个产业功能区:

滨水生态涵养区:重点保护本区域内的生态环境,打造良好的生态景观。

现代养殖示范区:以珍珠养殖、芡实种植为主的水生产业基地,发展乡村观光旅游与水上经济。

生态果蔬种植区:以科技农业和高端农产品种植为主,增加农业的经济总量。

绿色高效农业示范区:推动高标准农田建设,着力推进农产品培育与种植。

多点:珍珠养殖基地、生态果园、采摘基地、农耕文化体验基地、农家美食、休闲垂钓基地等。

八、国土空间用途管制规则

1.耕地

规划范围内耕地保有量382.1963公顷,已划定永久基本农田348.3911公顷。永久基本农田重点用于粮食生产,高标准农田原则上全部用于粮食生产,一般耕地主要用于根食和棉、油、糯、蔬菜等农产品及饲草饲料生产,在不破坏耕地耕作层且不造成耕地地类改变的前提下,可以适度种植其他农作物。禁止非农建设和破坏耕作层、改变耕地地类的农业生产活动。

2.园地

规划范围内园地1.9647公顷。主要用于种植以采集果、叶为主的集约经营的多年生木本和草本植物,覆盖度在0.5以上的或每亩株数大于合理株数70%以上的土地

3.林地

规划范围内林地236.9699公顷。主要用于生长灌木、乔木、竹林和其他林。禁止非农建设,限制改变用途。公益林或生态保护红线范围内的林地禁止改变用途。

4.草地

规划范围内草地6.5819公顷。主要用于生长草本植物,禁止非农建设。生态保护红线范围内的草地禁止改变用途。

5.湿地

规划范围内湿地1.4009公顷。主要是*地和水域的交汇处,水位接近或处于地表面,或有浅层积水,且处于自然状态的土地,规划期须加强保护,禁止改变用途。

6.农业设施建设用地

规划范围内农业设施建设用地11.0613公顷。主要用于建设为农业生产、农村生活服务的乡村道路用地以及种植设施,禁止非农建设。

7.居住用地

规划范围内居住用地75.8516公顷。主要用于村庄住宅及其居住生活配套的社区服务设施建设。

8.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

规划范围内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0.5828公顷。均位于白湖村,用于养老设施建设。

9.商业服务业用地

规划范围内商业服务业用地0.0673公顷。均位于白湖村,主要用于商业等设施建设。

10.工矿用地

规划范围内工业用地0.5839公顷。均位于高旗村,主要用于工业生产。

11.物流仓储用地

规划范围内物流仓储用地0.2389公顷。主要用于农产品存储。

12.交通运输用地

规划范围内交通运输用地5.5814公顷。主要用于公路以及各种道路等交通运输设施及其附属设施建设。

13.公用设施用地

规划范围内公用设施用地0.8498公顷。主要用于城乡和区域基础设施的供水、排水、水工等设施建设。

14.绿地与开敞空间用地

规划范围内绿地与开敞空间用地0.6013公顷。主要用于村庄建设用地范围内的广场等公共开敞空间。

15.特殊用地

规划范围内特殊用地0.0553公顷。

16.留白用地

规划范围内留白用地4.0642公顷。主要用于暂不明确规划用地,待用地性质明确后可按要求直接使用。在用地项目明确前,按现状地类使用,不得闲置浪费。

17.*地水域

规划范围内*地水域用地156.7254公顷。主要为河流、湖泊、水库等天然*地水域,以及坑塘水面、沟渠等人工*地水域。河流、湖泊等禁止改变用途,坑塘水面、沟渠禁止非农建设。

18.其他土地

规划范围内无其他土地。

九、近期建设项目(工程)

密切结合上位规划、产业项目和生态保育要求,综合考虑人力、财力和居民的迫切需求,研究提出近期(2021-2025 年)急需推进的国土空间综合整治、生态修复、产业发展、公共服务设施、道路交通设施、人居环境整治等进行近期建设项目。落实村域范围内的近期建设安排,详见近期建设项目(工程)表。

近期建设工程.xls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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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土空间规划图

国土空间现状图

近期建设项目

重点区域总平面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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