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蓝城环城技术有限公司6万吨/年飞灰、污泥和活性炭综合利用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第一次公示
宁波蓝城环城技术有限公司6万吨/年飞灰、污泥和活性炭综合利用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第一次公示
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部令第4号)规定,建设单位应当在确定环境影响报告书编制单位后进行公示,使更广泛的社会团体及群众了解、参与项目情况,现将有关内容公示如下:
一、建设项目概况
建设项目名称:宁波 (略) 6万吨/年飞灰、污泥和活性炭综合利用项目
建设性质:新建
建设地点: (略) 宁波石化经济技术开发区
建设内容:本项目年处置2万吨/年生活垃圾焚烧飞灰、1.5万吨/年废活性炭及2.5万吨/年工业污泥。废活性炭采用热再生工艺,工业污泥采用热解工艺。项目分两期实施,一期生活垃圾焚烧飞灰采用“低温热解+水洗”工艺;二期实施废活性炭热再生、工业污泥热解、高温熔融,最终水洗产物和工业污泥热解产物一并高温熔融。高温熔融未实施前工业污泥热解产物委托处置。
二、建设单位情况
单位名称:宁波 (略)
单位地址: (略) 宁波石化经济技术开发区
联系人:季工 联系电话:*
三、环境影响报告书编制单位情况
单位名称: (略) (略)
单位地址: (略) 黄姑山路9号6-7层
联系人:徐工 联系电话:*
四、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
五、公众意见表的提交方式和途径
在本次信息公示后,公众可通过向指定地址发送电话、信函或者面谈等方式发表关于该项目建设及环评工作的意见看法。请公众在发表意见的同时尽量提供详尽的联系方式,以便我们及时向您反馈相关信息。
单位名称 | 建设单位 | 环评单位 |
宁波 (略) | (略) (略) | |
单位地址 | (略) 宁波石化经济技术开发区 | (略) 黄姑山路9号6-7层 |
联系人 | 季工 | 徐工 |
电话 | * | * |
宁波 (略)
二〇二三年十一月十六日
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部令第4号)规定,建设单位应当在确定环境影响报告书编制单位后进行公示,使更广泛的社会团体及群众了解、参与项目情况,现将有关内容公示如下:
一、建设项目概况
建设项目名称:宁波 (略) 6万吨/年飞灰、污泥和活性炭综合利用项目
建设性质:新建
建设地点: (略) 宁波石化经济技术开发区
建设内容:本项目年处置2万吨/年生活垃圾焚烧飞灰、1.5万吨/年废活性炭及2.5万吨/年工业污泥。废活性炭采用热再生工艺,工业污泥采用热解工艺。项目分两期实施,一期生活垃圾焚烧飞灰采用“低温热解+水洗”工艺;二期实施废活性炭热再生、工业污泥热解、高温熔融,最终水洗产物和工业污泥热解产物一并高温熔融。高温熔融未实施前工业污泥热解产物委托处置。
二、建设单位情况
单位名称:宁波 (略)
单位地址: (略) 宁波石化经济技术开发区
联系人:季工 联系电话:*
三、环境影响报告书编制单位情况
单位名称: (略) (略)
单位地址: (略) 黄姑山路9号6-7层
联系人:徐工 联系电话:*
四、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
五、公众意见表的提交方式和途径
在本次信息公示后,公众可通过向指定地址发送电话、信函或者面谈等方式发表关于该项目建设及环评工作的意见看法。请公众在发表意见的同时尽量提供详尽的联系方式,以便我们及时向您反馈相关信息。
单位名称 | 建设单位 | 环评单位 |
宁波 (略) | (略) (略) | |
单位地址 | (略) 宁波石化经济技术开发区 | (略) 黄姑山路9号6-7层 |
联系人 | 季工 | 徐工 |
电话 | * | * |
宁波 (略)
二〇二三年十一月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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