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生态环境局审查建设项目环评信息公示表
重庆市生态环境局审查建设项目环评信息公示表
(略) 生态环境局审查以下建设项目环评文件,现公告有关环评信息,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为2023年11月20日—2023年11月24日。环评文件查询方式http://**。
反馈意见受理方式为电子邮箱:*@*63.com,传真:023-*,通讯地址: (略) 渝北区礼环南路102号,邮政编码:*。申请人和利害关系人可自公示起5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我局提出听证申请。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和环境保护对策与措施 | 相关部门意见 | 建设单位开展的公众参与情况 |
1 | 炼钢转炉协同处置废铁质容器项目 | (略) 长寿经济技术开发区江南组团 (略) 厂区内 | 重 (略) | 重庆环科源 (略) | 2018年11月,“重 (略) 废铁质容器收集与处理项目” (略) 生态环境局的环评批复(渝(市)环准〔2018〕046号)。拟通过租用重庆 (略) 闲置厂房建设废铁质容器收集与处理项目,对经专业单位清洗过的废铁质容器进行统一收集和打包后,送重庆钢铁(集团) (略) 作转炉炼钢原料(该项目未包括废铁质容器利用转炉协同处置的建设内容)。该项目设置金属液压打包机1台、卧式油桶压缩机1台,年打包能力1万吨。目前该项目基本建成,未开展竣工环保验收。 根据《 (略) 环境保护局办公室关于利用 (略) 炼钢转炉协同处置沾染危险废物的废铁质容器试验的批复》(渝环办〔2018〕221号)等文件,2018年5月至2019年4月,重 (略) 依托 (略) 炼钢转炉开展了沾染危险废物的废铁质容器试烧工作。目前,重 (略) 拟将“重 (略) 废铁质容器收集与处理项目”建设内容进行变更,拟重新报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 重 (略) 炼钢转炉协同处置废铁质容器项目(以下简称“拟建项目”) (略) 长寿经济技术开发区江南组团 (略) 厂区内,租用重庆 (略) 闲置厂房建设,建设内容主要包括废铁质容器暂存及打包系统,包括来料废铁质容器临时周转区、倒残区、打包区、打包压块废铁质容器暂存区、危废暂存区等,主要生产设备包括1台金属液压打包机、1台卧式油桶压缩机。依托 (略) 炼钢车间现有的1个废钢槽作为拟建项目废铁质容器打包块入炉暂存区,将废铁质容器打包块通过 (略) 现有废钢入炉系统进入 (略) 现有2座210吨炼钢转炉(1#、2#)协同处置,作为炼钢原料进行资源化利用。拟建项目协同处置对象主要为废油漆、废涂料及废矿物油包装铁桶,属于《国家危险废物名录》(2021版)中确定的危险废物,危废编号HW08(900-249-08)、HW49(900-041-49)。拟建项目实施后,年设计打包压块及利用 (略) 炼钢转炉(1#、2#)协同处置废铁质容器1万吨,每炉废铁质容器协同处置规模控制在600千克以内。 拟建项目总投资1200万元,环保投资365万元。 | (1)大气环境影响及措施。拟建项目对来料废铁质容器临时周转区、倒残区、打包区、打包压块废铁质容器暂存区和危废暂存区设置成隔间进行密闭,各工序产生的废气分别收集经“预处理袋式过滤+UV光催化+两级活性炭吸附”处理后通过15米高排气筒排放,*苯、二*苯、非*烷总 (略) 《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50/418-2016)要求,臭气浓度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要求,在活性炭吸附装置的进出口加装压差计,及时对活性炭进行更换。 (略) 1#、2#炼钢转炉兑铁水、加料、出渣、出钢等生产过程产生的二次烟气分别经覆膜袋式除尘器处理后通过2根35米高排气筒排放,颗粒物满足《炼钢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 28664-2012)表2 新建企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浓度限值要求(20毫克/立方米),*苯、二*苯、非*烷总 (略) 《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50/418-2016)要求,二噁英类参照满足《危险废物焚烧污染控制标准》(GB 18484-2020)要求。根据《关于推进实施钢铁行业超低排放的意见》(环大气〔2019〕35号), (略) 1#、2#炼钢转炉烟气治理设施正在进行超低排放改造,改造后1#、2#炼钢转炉二次烟气颗粒物排放可满足超低排放限值要求(10毫克/立方米)。拟建项目生产厂房外设置300米环境防护距离,该范围位于 (略) 厂区范围内,无环境保护目标。 (2)地表水环境影响及措施。拟建项目无生产废水产生,外排废水主要为生活污水(约5.5立方米/天)。拟建项目生活污水依托重庆 (略) 现有生化池预处理后排入 (略) 中央废水处理站处理,达《钢铁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 13456-2012)表2钢铁联合企业排放标准后排入长江。采取以上措施,拟建项目对地表水环境的影响可以接受。 (3)地下水和土壤环境影响及措施。拟建项目将整个生产厂房地面以及废液收集沟、废液收集池、事故池等配套设施设为重点防渗区,防渗层的防渗性能不低于6米厚渗透系数为1.0×10-7厘米/秒的黏土层的防渗性能,涉及危险废物贮存的区域应满足《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要求。设置地下水监控井,建立地下水和土壤环境监测管理体系,以便发现问题及时采取措施。采取以上措施,拟建项目对地下水环境的影响可接受。 (4)声环境影响及措施。运营期噪声源主要为真空吸残机、金属液压打包机、卧式油桶压缩机、行车、叉车和风机等设备噪声,通过选用低噪声设备,并采取减振、隔声、消声等降噪措施后,厂界噪声能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类标准要求。 (5)固体废物环境影响及措施。拟建项目应严格执行废铁质容器入厂管控要求,打包压块废铁质容器应满足入炉要求。拟建项目产生倒残废液、挤出废液、废抹布、废活性炭等危险废物送有相应危险废物处理资质的单位处置。 (略) 1#、2#炼钢转炉产生的钢渣和二次烟气除尘灰按要求开展危险废物鉴别。生活垃圾经集 (略) 政环卫部门处置。拟建项目设置面积为112平方米的来料废铁质容器临时周转区,设置面积为147平方米的打包压块废铁质容器暂存区,设置面积为36平方米的危废暂存区。危险废物厂内暂存应满足《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要求,转移危险废物必须按照《危险废物转移管理办法》(生态环境部 公安部 交通运输部 部令 第23号)要求执行。采取以上措施后,拟建项目固体废物对环境的影响可接受。 (6)环境风险及措施。拟建项目工程设计、建设和管理应严格执行国家相关安全规范和要求。拟建项目涉及的危险物质主要为倒残废液、挤出废液和废铁质容器内残留的废液。拟建项目主要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包括:厂房内设废液收集沟、收集池,并采取防腐防渗措施;设置可燃气体检测报警装置;设置有效容积为500立方米的事故水池;制定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并定期开展演练。采取以上措施后,拟建项目的环境风险可防可控。 | 拟建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 (略) 长寿区发改委备案,已取得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备案手续。拟建项 (略) 及长寿区“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要求,符合园区规划及规划环评要求。 | 拟建项目按照《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部令 第4号)要求进行了公众参与。 |
(略) 生态环境局审查以下建设项目环评文件,现公告有关环评信息,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为2023年11月20日—2023年11月24日。环评文件查询方式http://**。
反馈意见受理方式为电子邮箱:*@*63.com,传真:023-*,通讯地址: (略) 渝北区礼环南路102号,邮政编码:*。申请人和利害关系人可自公示起5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我局提出听证申请。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和环境保护对策与措施 | 相关部门意见 | 建设单位开展的公众参与情况 |
1 | 炼钢转炉协同处置废铁质容器项目 | (略) 长寿经济技术开发区江南组团 (略) 厂区内 | 重 (略) | 重庆环科源 (略) | 2018年11月,“重 (略) 废铁质容器收集与处理项目” (略) 生态环境局的环评批复(渝(市)环准〔2018〕046号)。拟通过租用重庆 (略) 闲置厂房建设废铁质容器收集与处理项目,对经专业单位清洗过的废铁质容器进行统一收集和打包后,送重庆钢铁(集团) (略) 作转炉炼钢原料(该项目未包括废铁质容器利用转炉协同处置的建设内容)。该项目设置金属液压打包机1台、卧式油桶压缩机1台,年打包能力1万吨。目前该项目基本建成,未开展竣工环保验收。 根据《 (略) 环境保护局办公室关于利用 (略) 炼钢转炉协同处置沾染危险废物的废铁质容器试验的批复》(渝环办〔2018〕221号)等文件,2018年5月至2019年4月,重 (略) 依托 (略) 炼钢转炉开展了沾染危险废物的废铁质容器试烧工作。目前,重 (略) 拟将“重 (略) 废铁质容器收集与处理项目”建设内容进行变更,拟重新报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 重 (略) 炼钢转炉协同处置废铁质容器项目(以下简称“拟建项目”) (略) 长寿经济技术开发区江南组团 (略) 厂区内,租用重庆 (略) 闲置厂房建设,建设内容主要包括废铁质容器暂存及打包系统,包括来料废铁质容器临时周转区、倒残区、打包区、打包压块废铁质容器暂存区、危废暂存区等,主要生产设备包括1台金属液压打包机、1台卧式油桶压缩机。依托 (略) 炼钢车间现有的1个废钢槽作为拟建项目废铁质容器打包块入炉暂存区,将废铁质容器打包块通过 (略) 现有废钢入炉系统进入 (略) 现有2座210吨炼钢转炉(1#、2#)协同处置,作为炼钢原料进行资源化利用。拟建项目协同处置对象主要为废油漆、废涂料及废矿物油包装铁桶,属于《国家危险废物名录》(2021版)中确定的危险废物,危废编号HW08(900-249-08)、HW49(900-041-49)。拟建项目实施后,年设计打包压块及利用 (略) 炼钢转炉(1#、2#)协同处置废铁质容器1万吨,每炉废铁质容器协同处置规模控制在600千克以内。 拟建项目总投资1200万元,环保投资365万元。 | (1)大气环境影响及措施。拟建项目对来料废铁质容器临时周转区、倒残区、打包区、打包压块废铁质容器暂存区和危废暂存区设置成隔间进行密闭,各工序产生的废气分别收集经“预处理袋式过滤+UV光催化+两级活性炭吸附”处理后通过15米高排气筒排放,*苯、二*苯、非*烷总 (略) 《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50/418-2016)要求,臭气浓度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要求,在活性炭吸附装置的进出口加装压差计,及时对活性炭进行更换。 (略) 1#、2#炼钢转炉兑铁水、加料、出渣、出钢等生产过程产生的二次烟气分别经覆膜袋式除尘器处理后通过2根35米高排气筒排放,颗粒物满足《炼钢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 28664-2012)表2 新建企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浓度限值要求(20毫克/立方米),*苯、二*苯、非*烷总 (略) 《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50/418-2016)要求,二噁英类参照满足《危险废物焚烧污染控制标准》(GB 18484-2020)要求。根据《关于推进实施钢铁行业超低排放的意见》(环大气〔2019〕35号), (略) 1#、2#炼钢转炉烟气治理设施正在进行超低排放改造,改造后1#、2#炼钢转炉二次烟气颗粒物排放可满足超低排放限值要求(10毫克/立方米)。拟建项目生产厂房外设置300米环境防护距离,该范围位于 (略) 厂区范围内,无环境保护目标。 (2)地表水环境影响及措施。拟建项目无生产废水产生,外排废水主要为生活污水(约5.5立方米/天)。拟建项目生活污水依托重庆 (略) 现有生化池预处理后排入 (略) 中央废水处理站处理,达《钢铁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 13456-2012)表2钢铁联合企业排放标准后排入长江。采取以上措施,拟建项目对地表水环境的影响可以接受。 (3)地下水和土壤环境影响及措施。拟建项目将整个生产厂房地面以及废液收集沟、废液收集池、事故池等配套设施设为重点防渗区,防渗层的防渗性能不低于6米厚渗透系数为1.0×10-7厘米/秒的黏土层的防渗性能,涉及危险废物贮存的区域应满足《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要求。设置地下水监控井,建立地下水和土壤环境监测管理体系,以便发现问题及时采取措施。采取以上措施,拟建项目对地下水环境的影响可接受。 (4)声环境影响及措施。运营期噪声源主要为真空吸残机、金属液压打包机、卧式油桶压缩机、行车、叉车和风机等设备噪声,通过选用低噪声设备,并采取减振、隔声、消声等降噪措施后,厂界噪声能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类标准要求。 (5)固体废物环境影响及措施。拟建项目应严格执行废铁质容器入厂管控要求,打包压块废铁质容器应满足入炉要求。拟建项目产生倒残废液、挤出废液、废抹布、废活性炭等危险废物送有相应危险废物处理资质的单位处置。 (略) 1#、2#炼钢转炉产生的钢渣和二次烟气除尘灰按要求开展危险废物鉴别。生活垃圾经集 (略) 政环卫部门处置。拟建项目设置面积为112平方米的来料废铁质容器临时周转区,设置面积为147平方米的打包压块废铁质容器暂存区,设置面积为36平方米的危废暂存区。危险废物厂内暂存应满足《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要求,转移危险废物必须按照《危险废物转移管理办法》(生态环境部 公安部 交通运输部 部令 第23号)要求执行。采取以上措施后,拟建项目固体废物对环境的影响可接受。 (6)环境风险及措施。拟建项目工程设计、建设和管理应严格执行国家相关安全规范和要求。拟建项目涉及的危险物质主要为倒残废液、挤出废液和废铁质容器内残留的废液。拟建项目主要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包括:厂房内设废液收集沟、收集池,并采取防腐防渗措施;设置可燃气体检测报警装置;设置有效容积为500立方米的事故水池;制定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并定期开展演练。采取以上措施后,拟建项目的环境风险可防可控。 | 拟建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 (略) 长寿区发改委备案,已取得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备案手续。拟建项 (略) 及长寿区“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要求,符合园区规划及规划环评要求。 | 拟建项目按照《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部令 第4号)要求进行了公众参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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