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兴山县榛子乡天然气利用工程项目一期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关于兴山县榛子乡天然气利用工程项目一期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兴环审[2022]14号
(略) (略) :
你公司《关于申请审批兴山县榛子乡天然气利用工程项目(一期)环境影响报告表的请示》及相关材料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兴山县榛子乡天然气利用工程项目(一期)位于兴山县榛子乡,主要由一座LNG瓶组站和14km的中压燃气管道组成。项目(一期)中压燃气管道分近期和远期建设,近期建设3.268km中压管道,远期根据需要建设14km中压管道的剩余部分,本次环评只针对LNG瓶组站和近期建设的3.268km中压管道。一期主要建设内容包括LNG瓶组站和燃气输配管道工程。LNG瓶组站作为气源,向榛子乡管网供气,占地面积1422m2,设计规模为500Nm3\/h,设置22个175L的LNG钢瓶,总水容积为3.85m3。燃气输配管道为3.268km中压管道,起点位于LNG瓶组站,终点1为紫龙山林旅康养项目,终点2为板庙老街,设计压力为0.4MPa,运行压力为0.2-0.36MPa。全程采用SDR17系列PE100材质的聚*烯管直埋敷设,管径dn160-2900米、dn110-368米。项目总投资805万元,其中环保投资30万元。
二、原则同意《报告表》提出的各项污染防治措施,从环境保护角度分析,项目可行。你公司在项目设计、建设及生产期间应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一)严格落实大气污染防治措施。施工期开挖的土方采取覆盖措施,工地及时洒水抑尘,设置施工围挡等。运营期放散系统、天然气监控及数据采集系统的天然气通过设置安全保护装置、安装可燃气体泄露报警系统、规范操作等措施减少非正常工况废气污染周围环境空气。
(二)严格落实水污染防治措施。施工期施工废水主要来自瓶组站的建设,主要包括运输车辆清洗、混凝土养护废水等,经沉淀池处理后回用,不随意外排。项目营运期无生活污水和生产废水排放。
(三)严格落实噪声污染防治措施。施工期加强设备维护,合理安排施工时间,靠近敏感点设置围挡等减少施工噪声对周围环境的影响。运营期采取基础减振,选用低噪设备等降噪措施避免噪声对周边环境产生明显不利影响。
(四)严格落实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施工期管道工程开
挖和瓶组站开挖的土方全部回填,无弃土;废焊条和废防腐材料收集后由施工单位带走交环卫部门处理;瓶组站管道防腐的废油漆桶收集后由施工单位带走,不得遗留在施工场地,施工单位须委托有资质的单位处理;施工人员产生的生活垃圾依托周围村庄民房和辅助生活设施。项目营运期无固体废物产生。
(五)严格落实环境风险事故防范措施。运营期应定期对设
备检查、补充应急物资,编制突发环境事故应急预案,并在县生态环境分局备案,防止环境风险事故发生。
(六)严格落实*生生态环境保护措施。施工期管道施工过程中必须做到对管沟区土壤的分层剥离、分层开挖、分层堆放和循序分层回填,管线建设完毕后及时尽量恢复沿线地表原貌;施工过程产生的弃土方,应选择合理临时堆放点,并采取遮盖措施,及时回填;控制作业带的宽度,减少占地。施工结束后,对管道沿线开挖处进行平整、恢复地貌;临时占地全部恢复原有生态环境;永久性占地按照国家及地方规定办理相关占地手续。
三、项目建成竣工后,你公司须按规定程序进行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经验收合格后,项目方可正式投入运行。
四、项目涉及产业政策、规划布局、土地、安全、林业、农业、水利等方面的内容,以相应主管部门批复意见为准。
五、本批复自下达之日起五年内有效,如该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生产工艺或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你公司应当重新报批该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
六、兴山县生态环境综合执法大队负责该项目建设期和运营期的环境监管工作。
兴环审[2022]14号
(略) (略) :
你公司《关于申请审批兴山县榛子乡天然气利用工程项目(一期)环境影响报告表的请示》及相关材料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兴山县榛子乡天然气利用工程项目(一期)位于兴山县榛子乡,主要由一座LNG瓶组站和14km的中压燃气管道组成。项目(一期)中压燃气管道分近期和远期建设,近期建设3.268km中压管道,远期根据需要建设14km中压管道的剩余部分,本次环评只针对LNG瓶组站和近期建设的3.268km中压管道。一期主要建设内容包括LNG瓶组站和燃气输配管道工程。LNG瓶组站作为气源,向榛子乡管网供气,占地面积1422m2,设计规模为500Nm3\/h,设置22个175L的LNG钢瓶,总水容积为3.85m3。燃气输配管道为3.268km中压管道,起点位于LNG瓶组站,终点1为紫龙山林旅康养项目,终点2为板庙老街,设计压力为0.4MPa,运行压力为0.2-0.36MPa。全程采用SDR17系列PE100材质的聚*烯管直埋敷设,管径dn160-2900米、dn110-368米。项目总投资805万元,其中环保投资30万元。
二、原则同意《报告表》提出的各项污染防治措施,从环境保护角度分析,项目可行。你公司在项目设计、建设及生产期间应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一)严格落实大气污染防治措施。施工期开挖的土方采取覆盖措施,工地及时洒水抑尘,设置施工围挡等。运营期放散系统、天然气监控及数据采集系统的天然气通过设置安全保护装置、安装可燃气体泄露报警系统、规范操作等措施减少非正常工况废气污染周围环境空气。
(二)严格落实水污染防治措施。施工期施工废水主要来自瓶组站的建设,主要包括运输车辆清洗、混凝土养护废水等,经沉淀池处理后回用,不随意外排。项目营运期无生活污水和生产废水排放。
(三)严格落实噪声污染防治措施。施工期加强设备维护,合理安排施工时间,靠近敏感点设置围挡等减少施工噪声对周围环境的影响。运营期采取基础减振,选用低噪设备等降噪措施避免噪声对周边环境产生明显不利影响。
(四)严格落实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施工期管道工程开
挖和瓶组站开挖的土方全部回填,无弃土;废焊条和废防腐材料收集后由施工单位带走交环卫部门处理;瓶组站管道防腐的废油漆桶收集后由施工单位带走,不得遗留在施工场地,施工单位须委托有资质的单位处理;施工人员产生的生活垃圾依托周围村庄民房和辅助生活设施。项目营运期无固体废物产生。
(五)严格落实环境风险事故防范措施。运营期应定期对设
备检查、补充应急物资,编制突发环境事故应急预案,并在县生态环境分局备案,防止环境风险事故发生。
(六)严格落实*生生态环境保护措施。施工期管道施工过程中必须做到对管沟区土壤的分层剥离、分层开挖、分层堆放和循序分层回填,管线建设完毕后及时尽量恢复沿线地表原貌;施工过程产生的弃土方,应选择合理临时堆放点,并采取遮盖措施,及时回填;控制作业带的宽度,减少占地。施工结束后,对管道沿线开挖处进行平整、恢复地貌;临时占地全部恢复原有生态环境;永久性占地按照国家及地方规定办理相关占地手续。
三、项目建成竣工后,你公司须按规定程序进行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经验收合格后,项目方可正式投入运行。
四、项目涉及产业政策、规划布局、土地、安全、林业、农业、水利等方面的内容,以相应主管部门批复意见为准。
五、本批复自下达之日起五年内有效,如该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生产工艺或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你公司应当重新报批该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
六、兴山县生态环境综合执法大队负责该项目建设期和运营期的环境监管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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