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定远纳风风力发电有限公司远景定远乘风风电场项目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审批前公示
《定远纳风风力发电有限公司远景定远乘风风电场项目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审批前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我局拟对定远 (略) 远景定远乘风风电场项目(重新报批)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拟批准环境评价报告书、表的项目 | |||
项目名称: | 远景定远乘风风电场项目(重新报批) | ||
建设地点: | 定远县炉桥镇、朱湾镇、能仁乡、七里塘乡境内 | ||
建设单位: | 定远 (略) |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安徽 (略) | ||
项目概况: | 定远 (略) 拟建设安装30台单机容量为5.0MW的风力发电机组,总装机容量150MW,风力发电机组总占地面积31.4255hm2(其中永久占地1.7505hm2,临时占地29.675hm2);每台风机组设置一座干式变压器,风机发电通过集电线路接入新建1座220kV升压站(另行环评),发电电力经升压站升至220kV后,规划以1回220kV送出线路接入220kV界牌变,实现与系统并网。风电场年发电量为35250万kWh,等效年利用小时数2456h,容量系数0.29。 (略) 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皖发改能源函〔2023〕239号对本项目进行变更核准。 |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一)优化项目选址和工程设计。风机点位、集电线路、场内道路以及大临工程不得设于饮用水水源一、二级保护区内;集电线路采用架空和地埋结合的方式施工。项目运营期要结合水土保持方案设计,做好水土流失防治和植被恢复工作,风机场应进行植草绿化,风机安装场地边坡、道路边坡应进行植被恢复。升压站施工道路等临时施工用地应及时恢复原有土地功能,并做好场地平整和植被恢复。 (二)水污染防治措施。施工期机械修配和冲洗废水采用沉淀池处理后作为道路冲洗和洒水抑尘使用,施工期生活污水由移动式厕所收集储存,定期由清掏车外运至相关接收处理单位。运营期依托升压站生活污水经一体化污水处理设施处理后用于站内绿化。 (三)大气污染防治措施。施工期采取洒水作业,运输车辆覆盖蓬布,临时堆土场及材料堆场遮盖,大风天禁止作业,严格做到“六个百分之百”。 (四)噪声污染防治措施。施工期采取消声、减振、选用低噪声机械、禁止夜间作业、加强施工管理等措施。运营期升压站内设备噪声采用减振、隔声等降噪措施,风电机组采取先进设备选型。确保周边声环境敏感点满足《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1类标准。运行期厂界噪声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1类标准要求。 (五)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施工期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处理。营运期维修废物(含油抹布、手套)、废润滑油、废蓄电池等危废收集后暂存于升压站中的危废暂存间,定期按规定程序转交有危险废物处置资质单位处置。 (六)生态保护措施。加强施工过程环境管理,合理组织施工,加强项目及周边区域生态环境保护,落实水土保持与野生动植物保护措施,按要求对风电场区的植被采取有效的植被恢复和异地补偿绿化等措施,加强风机运行对鸟类的保护措施,加强风机运行噪声污染防治措施。 (七)项目应加强环境保护管理,落实环境保护的各项应急措施及制度,加强风险管理,有关本项目的其他环境影响减缓措施,按环评报告要求认真落实。 | ||
公众参与情况: | / | ||
建设单位或地方政府所作出的相关环境保护措施承诺文件: | 相关文件: | ||
听证权利告知: |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 ||
公众反馈意见的联系方式 | |||
办理部门: | 定远县行政服务管理局环境综合窗口 | 联系电话: | 0550-* |
传真: | 0550-* | 通讯地址: | 定远县行政服务管理局 |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我局拟对定远 (略) 远景定远乘风风电场项目(重新报批)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拟批准环境评价报告书、表的项目 | |||
项目名称: | 远景定远乘风风电场项目(重新报批) | ||
建设地点: | 定远县炉桥镇、朱湾镇、能仁乡、七里塘乡境内 | ||
建设单位: | 定远 (略) |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安徽 (略) | ||
项目概况: | 定远 (略) 拟建设安装30台单机容量为5.0MW的风力发电机组,总装机容量150MW,风力发电机组总占地面积31.4255hm2(其中永久占地1.7505hm2,临时占地29.675hm2);每台风机组设置一座干式变压器,风机发电通过集电线路接入新建1座220kV升压站(另行环评),发电电力经升压站升至220kV后,规划以1回220kV送出线路接入220kV界牌变,实现与系统并网。风电场年发电量为35250万kWh,等效年利用小时数2456h,容量系数0.29。 (略) 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皖发改能源函〔2023〕239号对本项目进行变更核准。 |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一)优化项目选址和工程设计。风机点位、集电线路、场内道路以及大临工程不得设于饮用水水源一、二级保护区内;集电线路采用架空和地埋结合的方式施工。项目运营期要结合水土保持方案设计,做好水土流失防治和植被恢复工作,风机场应进行植草绿化,风机安装场地边坡、道路边坡应进行植被恢复。升压站施工道路等临时施工用地应及时恢复原有土地功能,并做好场地平整和植被恢复。 (二)水污染防治措施。施工期机械修配和冲洗废水采用沉淀池处理后作为道路冲洗和洒水抑尘使用,施工期生活污水由移动式厕所收集储存,定期由清掏车外运至相关接收处理单位。运营期依托升压站生活污水经一体化污水处理设施处理后用于站内绿化。 (三)大气污染防治措施。施工期采取洒水作业,运输车辆覆盖蓬布,临时堆土场及材料堆场遮盖,大风天禁止作业,严格做到“六个百分之百”。 (四)噪声污染防治措施。施工期采取消声、减振、选用低噪声机械、禁止夜间作业、加强施工管理等措施。运营期升压站内设备噪声采用减振、隔声等降噪措施,风电机组采取先进设备选型。确保周边声环境敏感点满足《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1类标准。运行期厂界噪声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1类标准要求。 (五)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施工期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处理。营运期维修废物(含油抹布、手套)、废润滑油、废蓄电池等危废收集后暂存于升压站中的危废暂存间,定期按规定程序转交有危险废物处置资质单位处置。 (六)生态保护措施。加强施工过程环境管理,合理组织施工,加强项目及周边区域生态环境保护,落实水土保持与野生动植物保护措施,按要求对风电场区的植被采取有效的植被恢复和异地补偿绿化等措施,加强风机运行对鸟类的保护措施,加强风机运行噪声污染防治措施。 (七)项目应加强环境保护管理,落实环境保护的各项应急措施及制度,加强风险管理,有关本项目的其他环境影响减缓措施,按环评报告要求认真落实。 | ||
公众参与情况: | / | ||
建设单位或地方政府所作出的相关环境保护措施承诺文件: | 相关文件: | ||
听证权利告知: |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 ||
公众反馈意见的联系方式 | |||
办理部门: | 定远县行政服务管理局环境综合窗口 | 联系电话: | 0550-* |
传真: | 0550-* | 通讯地址: | 定远县行政服务管理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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