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吉安市高铁新区康养中心含社区医院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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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吉安市高铁新区康养中心含社区医院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吉市发改社会字〔2023〕48号


市城投公司:

报来《关于重 (略) 高铁新区康养中心( (略) )项目可研报告的请示》(吉城投文〔2023〕110号)及有关材料收悉。经研究,现就该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批复如下:

一、 (略) 高铁新区养老机构服务水平,满足高铁新区群众基本医疗卫生服务需求。依据《政府投资条例》( (略) 令712号)、《 (略) 政府投资管理办法》(省政府令第251号),同 (略) 高铁新区康养中心( (略) )项目(2112-*-04-01-*)。

项目单位为吉安城投 (略) 。

二、项目建设 (略) 高铁新区江边路以东,思源路以南,伯安大道以西。

三、项目主要建设内容:总用地面积31793平方米,总建筑面积58942.71平方米,建设护理楼、自理楼、特护楼、 (略) 等,容积率不大于1.3,绿地率不低于33%,规划养老床位500张,规划普通病房床位90张。

四、项目计划建设工期24个月(2023年12月-2025年12月)。

五、项目总投资为38997.47万元,资金来源为申请中央预算内资金和自筹资金。

六、请项目单位严格执行有关招标投标的规定,依法遵照本文附件规定开展项目招标投标工作。

七、按照相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批复项目应附前置条件的相关文件是不动产权证(第*号)。

八、请吉安城投 (略) 按照《 (略) 政府投资管理办法》(省人民政府令第251号)要求,编制项目初步设计,报我委审批。并在下一步工作中加强项目管理,严格控制投资,确保建设工期和质量。严禁在项目中设置培训中心等各类具有住宿、会议、餐饮等接待功能的设施或场所。

九、如需对本项目批复文件所规定的建设地点、建设规模、主要建设内容等进行调整,请按照《 (略) 政府投资管理办法》(省政府令第251号)的有关规定,及时提出变更申请,我委将根据项目具体情况,作出是否同意变更的书面决定。

十、请吉安城投 (略) 在项目开工建设前,依据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办理规划许可、土地使用、资源利用、安全生产、环评等相关报建手续。

十一、工程建设必须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要求,严格执行“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的安全生产“三同时”制度,认真落实各项安全生产措施。

十二、本批复有效期为二年,需要延期的请在二年期限届满的三十个工作日前,向我委申请延期。本批复只能延期一次,延期期限最长不得超过一年。国家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执行。

十三、 (略) 高铁新区康养中心( (略) )项目建设内容、总投资变化较大,原可研批复(吉市发改社会字〔2023〕44号)作废。

附件:招标事项核准意见表

附件:

招标事项核准意见表

招标范围

招标组织形式

招标方式

不采用招标方式

全部招标

部分招标

自行招标

委托招标

公开招标

邀请招标

勘察

设计

建筑工程

安装工程

设备购置

监理

其他

审批部门核准意见说明:

经审核,同意以上招标事项。

审批部门盖章

2023年11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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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市发改社会字〔2023〕48号


市城投公司:

报来《关于重 (略) 高铁新区康养中心( (略) )项目可研报告的请示》(吉城投文〔2023〕110号)及有关材料收悉。经研究,现就该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批复如下:

一、 (略) 高铁新区养老机构服务水平,满足高铁新区群众基本医疗卫生服务需求。依据《政府投资条例》( (略) 令712号)、《 (略) 政府投资管理办法》(省政府令第251号),同 (略) 高铁新区康养中心( (略) )项目(2112-*-04-01-*)。

项目单位为吉安城投 (略) 。

二、项目建设 (略) 高铁新区江边路以东,思源路以南,伯安大道以西。

三、项目主要建设内容:总用地面积31793平方米,总建筑面积58942.71平方米,建设护理楼、自理楼、特护楼、 (略) 等,容积率不大于1.3,绿地率不低于33%,规划养老床位500张,规划普通病房床位90张。

四、项目计划建设工期24个月(2023年12月-2025年12月)。

五、项目总投资为38997.47万元,资金来源为申请中央预算内资金和自筹资金。

六、请项目单位严格执行有关招标投标的规定,依法遵照本文附件规定开展项目招标投标工作。

七、按照相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批复项目应附前置条件的相关文件是不动产权证(第*号)。

八、请吉安城投 (略) 按照《 (略) 政府投资管理办法》(省人民政府令第251号)要求,编制项目初步设计,报我委审批。并在下一步工作中加强项目管理,严格控制投资,确保建设工期和质量。严禁在项目中设置培训中心等各类具有住宿、会议、餐饮等接待功能的设施或场所。

九、如需对本项目批复文件所规定的建设地点、建设规模、主要建设内容等进行调整,请按照《 (略) 政府投资管理办法》(省政府令第251号)的有关规定,及时提出变更申请,我委将根据项目具体情况,作出是否同意变更的书面决定。

十、请吉安城投 (略) 在项目开工建设前,依据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办理规划许可、土地使用、资源利用、安全生产、环评等相关报建手续。

十一、工程建设必须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要求,严格执行“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的安全生产“三同时”制度,认真落实各项安全生产措施。

十二、本批复有效期为二年,需要延期的请在二年期限届满的三十个工作日前,向我委申请延期。本批复只能延期一次,延期期限最长不得超过一年。国家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执行。

十三、 (略) 高铁新区康养中心( (略) )项目建设内容、总投资变化较大,原可研批复(吉市发改社会字〔2023〕44号)作废。

附件:招标事项核准意见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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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事项核准意见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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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组织形式

招标方式

不采用招标方式

全部招标

部分招标

自行招标

委托招标

公开招标

邀请招标

勘察

设计

建筑工程

安装工程

设备购置

监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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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批部门核准意见说明:

经审核,同意以上招标事项。

审批部门盖章

2023年11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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