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福明讯新能源材料科技有限公司功能性薄膜新材料研发生产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第二次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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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福明讯新能源材料科技有限公司功能性薄膜新材料研发生产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第二次公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等规定与要求,为推进和规范安福明讯新 (略) 功能性薄膜新材料研发生产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活动中公众参与,收集公众对项目建设的态度和环境保护方面的意见及建议,现将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相关信息向社会进行第二次环境信息公示,广泛征求社会公众意见和建议。具体公示内容如下:

一、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安福明讯新 (略) 功能性薄膜新材料研发生产项目
建设地点: (略) 安福县高新技术产业园区

建设性质:新建
项目概况:安福明讯新 (略) 功能性薄膜新材料研发生产项目投资33亿元。购地100亩,建筑面积8万平方米,分两期进行建设,一期用地40亩,投资8亿元(含流动资金),建成8条自动化生产线,二期预留用地60亩, (略) 后募投项目建设用地。一期8条生产线全面达产后,年产值约4亿元,年综合纳税4000万元以上。生产工艺流程:放卷-涂胶粘剂-烘干-固化-放卷二-贴合-储料架-收取-检验-包装入库。

二、环境影响评价的工作程序和主要工作内容
  (1)环评工作程序
  评价的工作程序主要为:接受委托→项目分析→确定评价等级、范围和内容→环境质量现状调查→环境影响评价→编写环境影响评价报告→环保主管单位审查,其中公众参与将贯穿其中。
  (2)主要工作内容
  主要工作内容如下:①调查项目区域环境现状,查清项目区域自然、社会经济状况及环境质量状况和环境敏感点的情况;②对工程进行污染源强分析及环境影响预测评价,并提出环保措施;

(3)公示目的

项目建设环境影响的公众意见调查,通过在媒体上发布公告、发放调查问卷、随机访问等形式征求公众意见;

(4)征求事项

对项目提出环境保护对策、措施及建议以及项目建设的环境可行性做出结论。

三、项目建设单位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安福明讯新 (略)

地址: (略) 安福县高新技术产业园区
  联系人:彭总
  联系电话:*

四、项目环评单位联系方式
  环评单位:江 (略)

地址: (略) 东湖区洪都北大道1183号东湖意库G栋203
  联系人:付工
  联系电话:0791-*

五、征求公众意见内容及表格获取方式

征求项目周围群众对本项目施工期和营运期所造成环境影响的意见和建议,以及对项目建设支持与否的态度,公众可以以信函、电子邮件或者按照有关公告要求的其他方式,向建设单位提交书面意见。

附件:公众意见调查

附件:环评报告公示稿

六、提交公众意见表的方式和途径

任何单位或个人若对项目建设有宝贵意见或建议,可通过电话、来访等方式与建设单位或评价单位联系,供建设单位、评价单位在环境影响评价工作过程中采纳落实,政府主管部门进行决策参考。

七、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公示之日起10个工作日(2023年11月8日至2023年11月21日)内,向建设单位或环境影响评价机构提出宝贵意见。

特此公告。

安福明讯新 (略)

2023年11月7日

附件1 环境影响评价公众意见表.docx

附件2:环评报告(公示稿).pdf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等规定与要求,为推进和规范安福明讯新 (略) 功能性薄膜新材料研发生产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活动中公众参与,收集公众对项目建设的态度和环境保护方面的意见及建议,现将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相关信息向社会进行第二次环境信息公示,广泛征求社会公众意见和建议。具体公示内容如下:

一、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安福明讯新 (略) 功能性薄膜新材料研发生产项目
建设地点: (略) 安福县高新技术产业园区

建设性质:新建
项目概况:安福明讯新 (略) 功能性薄膜新材料研发生产项目投资33亿元。购地100亩,建筑面积8万平方米,分两期进行建设,一期用地40亩,投资8亿元(含流动资金),建成8条自动化生产线,二期预留用地60亩, (略) 后募投项目建设用地。一期8条生产线全面达产后,年产值约4亿元,年综合纳税4000万元以上。生产工艺流程:放卷-涂胶粘剂-烘干-固化-放卷二-贴合-储料架-收取-检验-包装入库。

二、环境影响评价的工作程序和主要工作内容
  (1)环评工作程序
  评价的工作程序主要为:接受委托→项目分析→确定评价等级、范围和内容→环境质量现状调查→环境影响评价→编写环境影响评价报告→环保主管单位审查,其中公众参与将贯穿其中。
  (2)主要工作内容
  主要工作内容如下:①调查项目区域环境现状,查清项目区域自然、社会经济状况及环境质量状况和环境敏感点的情况;②对工程进行污染源强分析及环境影响预测评价,并提出环保措施;

(3)公示目的

项目建设环境影响的公众意见调查,通过在媒体上发布公告、发放调查问卷、随机访问等形式征求公众意见;

(4)征求事项

对项目提出环境保护对策、措施及建议以及项目建设的环境可行性做出结论。

三、项目建设单位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安福明讯新 (略)

地址: (略) 安福县高新技术产业园区
  联系人:彭总
  联系电话:*

四、项目环评单位联系方式
  环评单位:江 (略)

地址: (略) 东湖区洪都北大道1183号东湖意库G栋203
  联系人:付工
  联系电话:0791-*

五、征求公众意见内容及表格获取方式

征求项目周围群众对本项目施工期和营运期所造成环境影响的意见和建议,以及对项目建设支持与否的态度,公众可以以信函、电子邮件或者按照有关公告要求的其他方式,向建设单位提交书面意见。

附件:公众意见调查

附件:环评报告公示稿

六、提交公众意见表的方式和途径

任何单位或个人若对项目建设有宝贵意见或建议,可通过电话、来访等方式与建设单位或评价单位联系,供建设单位、评价单位在环境影响评价工作过程中采纳落实,政府主管部门进行决策参考。

七、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公示之日起10个工作日(2023年11月8日至2023年11月21日)内,向建设单位或环境影响评价机构提出宝贵意见。

特此公告。

安福明讯新 (略)

2023年11月7日

附件1 环境影响评价公众意见表.docx

附件2:环评报告(公示稿).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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