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绿衡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年综合利用10万吨固体废物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第一次公示
青海绿衡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年综合利用10万吨固体废物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第一次公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和《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的要求,对青海 (略) 年综合利用10万吨固体废物建设项目进行公众参与信息公示,使项目建设可能影响区域内的公众对建设情况有所了解,并通过公示了解社会公众对本项目的态度和建议,接受社会公众的监督。
一、项目名称及概况
项目名称:青海 (略) 年综合利用10万吨固体废物建设项目。
项目概况:项 (略) 甘河滩工业园区,新建值班室1座建筑面积96.10平方米;新建综合楼1栋,建筑面积1778.40平方米;新建大修渣生产车间(包含炭渣、大修渣、铝灰、废塑料氧化铝袋四种固体废弃物生产线)1座,建筑面积7444.08平方米;新建成品库1座,建筑面积4734.84平方米;新建设备用房281.87平方米;同时配套建设水、暖、电等公用管网及室外硬化道路、地坪、场地平整等公用工程。
二、建设项目的建设单位
建设单位:青海 (略)
建设单位联系人:吴工
建设单位联系电话:*
三、承担评价工作的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联系电话:*
*@*q.com
四、环境影响评价的工作程序与主要工作内容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的规定,本项目需做环境影响评价,进行国家和地方有关环境保护的法律、法规,选址及产业政策符合性分析,开展环境现状调查,对项目施工期和运营期可能造成的环境影响进行分析、预测和评估,提出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最终给出环境可行性评价结论。
五、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
征求公众对青海 (略) 年综合利用10万吨固体废物建设项目从环保角度发表自己的意见和建议,目的在于收集、征询环境影响评价区范围内公众对项目建设的意见、要求和建议,做好环境保护工作,并将公众意见归纳后呈环保行政主管部门,供审批项目时参考。
六、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
公众可以通过电话、电子邮件、填写公众意见表等方式对本项目提出自己的意见和见解。
公示有效期为刊登之日起至项目征求意见稿编制完成
七、公众意见表链接方式
本项目公众意见表具体内容如下。
公众意见表由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部统一制定,可从生态环境部官网下载,网络链接为:
http://**
公告发布单位:青海 (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和《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的要求,对青海 (略) 年综合利用10万吨固体废物建设项目进行公众参与信息公示,使项目建设可能影响区域内的公众对建设情况有所了解,并通过公示了解社会公众对本项目的态度和建议,接受社会公众的监督。
一、项目名称及概况
项目名称:青海 (略) 年综合利用10万吨固体废物建设项目。
项目概况:项 (略) 甘河滩工业园区,新建值班室1座建筑面积96.10平方米;新建综合楼1栋,建筑面积1778.40平方米;新建大修渣生产车间(包含炭渣、大修渣、铝灰、废塑料氧化铝袋四种固体废弃物生产线)1座,建筑面积7444.08平方米;新建成品库1座,建筑面积4734.84平方米;新建设备用房281.87平方米;同时配套建设水、暖、电等公用管网及室外硬化道路、地坪、场地平整等公用工程。
二、建设项目的建设单位
建设单位:青海 (略)
建设单位联系人:吴工
建设单位联系电话:*
三、承担评价工作的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联系电话:*
*@*q.com
四、环境影响评价的工作程序与主要工作内容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的规定,本项目需做环境影响评价,进行国家和地方有关环境保护的法律、法规,选址及产业政策符合性分析,开展环境现状调查,对项目施工期和运营期可能造成的环境影响进行分析、预测和评估,提出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最终给出环境可行性评价结论。
五、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
征求公众对青海 (略) 年综合利用10万吨固体废物建设项目从环保角度发表自己的意见和建议,目的在于收集、征询环境影响评价区范围内公众对项目建设的意见、要求和建议,做好环境保护工作,并将公众意见归纳后呈环保行政主管部门,供审批项目时参考。
六、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
公众可以通过电话、电子邮件、填写公众意见表等方式对本项目提出自己的意见和见解。
公示有效期为刊登之日起至项目征求意见稿编制完成
七、公众意见表链接方式
本项目公众意见表具体内容如下。
公众意见表由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部统一制定,可从生态环境部官网下载,网络链接为:
http://**
公告发布单位:青海 (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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