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1年度区本级财政预算执行及其他财政收支情况的审计工作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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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21年度区本级财政预算执行及其他财政收支情况的审计工作报告

根据区委区政府工作安排,区审计局依法审计了2021年度区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2021年8月至今,区审计局共完成审计项目53个,查出违规金额30129.53万元,核减金额1475.30万元,提出审计建议并被采纳107条,移送区纪委监委和主管部门3起。

审计结果表明,面对疫情影响和经济下行压力等多种挑战,区财政工作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紧紧围绕“六稳”“六保”任务要求,充分发挥财政职能,坚持改革创新、稳中求进总基调,继续深化推进财税制度改革,强化财源建设,努力增收节支,不断提升管理水平,较好地完成了各项目标任务,有效促进了全区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

(一)财政收入稳步增长。2021年全区财政收入完成31.32亿元,占全年目标任务27.51亿元的113.9%,同比增长20.7%;公共财政预算收入完成15.13亿元,占目标任务13.04亿元的116%,同比增长6.4%。税收收入占财政收入比重为86.9%。

(二)民生保障持续加大。民生工程财政十三项支出31.2亿元,占公共财政预算支出的81.4%。扎实做好了“六稳”工作,落实了“六保”任务。

(三)乡村振兴扎实推进。在保持财政支持政策总体稳定的前提下,合理安排财政投入规模,2021年安排资金760万元,同时积极争取中央、省、市衔接资金,强化资金拨付、监管和使用,着力巩固提升脱贫攻坚成果,积极推动脱贫攻坚与乡村振兴有效衔接。2021年共争取中央、省级、市级专项资金5645万元,资金已全部拨付至项目主管部门,共安排项目170个。

一、区本级预算执行情况

2021年区本级公共财政预算收入16200万元、上级补助收入*万元、乡镇上解收入29945万元、债券转贷收入19107万元、调入资金64086万元、上年结余收入8458万元,区级财政收入总计*万元。

2021年区本级公共财政预算支出*万元、上解支出7242万元、补助乡镇支出17860万元,债券还本支出5214万元,安排预算稳定调节基金10919万元,区级财政支出总计*万元。

收支相抵财政滚存结余20162万元。

(一)预算执行及其他财政收支存在的问题

1.违规设立银行账户

**日,余江区廉政教育中心项目部未经财政部门审批,在中国银行余江支行开立临时性存款账户,**日,该账户已核销。

2.未及时核销实有资金账户

审计发现,区农粮局在邮储银行开设的种粮大户等专项资金实有资金账户,未及时核销。2019年以来,账户只发生利息收支,至2022年5月,银行存款结余107.22万元,资金闲置未发挥效益。

3.非税收入3665.55万元未及时缴入国库

截至2022年5月底,余江区财政局应缴未缴非税收入3665.55万元。

(二)政府财务报告审计结果情况

1.部分部门财务报告资产数据与资产负债表数据不符,账账不符。

2.个别单位反映的长期借款债权人为个人,与长期借款的合法性不相符,如张公桥农场。

(三)专项债券审计情况

2021年12月末,我区共有政府性债务*.96万元,其中:政府负有偿还责任的债务*.43万元(一般债务*.4万元,专项债务*.03万元);政府负有担保责任的债务25433.72万元,政府可能承担一定救助责任的债务2355.81万元。审计发现的问题:

1.专项债券部分项目工程进度缓慢,如余江区综合体育馆建设项目2021年11月下达资金9600万元,至审计日,支出1486万元,支出进度15.48%;余江区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工程项目2021年8月下达资金10000万元,至审计日,支出2240.71万元,支出进度22.41%。

2.专项债券违规用于经常性支出,涉及金额20.84万元。

余江区水利局城乡供水一体化建设项目申请专项债券资金35000万元,至2022年6月,专项资金支出7996.85万元,其中支付聘用人员工资20.38万元,支付招待费0.46万元。

(四)国有资产管理情况

1.国有资产管理方面。

(1)余江区国有资产管理局未根据申请单位的人员编制、资产存量状况及配置标准等履行对行政事业单位新增资产配置审核并提出增量资产初审意见,造成行政事业单位购置资产随意性大,资产未充分发挥其效能,存在损失浪费情况。

(2)部分部门下属单位较多,以权责发生制为基础的政府综合财务报告涉及面广,信息含量大,涉及专业知识强,操作难度大,会计水平普遍不够或偏低,会计人员对基础数据报表应当抵销、调整、合并事项的遗漏或处理有误,反映出的政府财务报告不完整准确。与财政决算报表、资产系统中的数据有差异。

2.行政事业单位资产管理及出租方面

(1)在登记固定资产卡片时,部分单位未做到一物一卡。造成部分固定资产登记不全,存在遗漏现象。

(2)部分工程项目竣工交付使用时,未办理产权手续,未进行资产入账核算,造成账实不符。

(3)部分单位资产负债表反映的固定资产与上报国资管理系统卡片反映的固定资产金额不相符。

(4)国有资产登记不完整,部分资产管理不规范,导致国有资产被侵占,变相流失。

(5)部分国有资产闲置未能发挥效能。

(6)低价出租国有资产;出租资产未签订协议;应收未收租金。

3.企业国有资产管理

脱钩改制企业未纳入区国资局集中监管,部分固定资产产权不清晰、资产闲置等问题,容易造成国有资产流失风险。具体如下:

(1)部分脱钩改制企业土地房屋资产未办理产权移交手续,未列入 (略) 固定资产,造成账实不符。

(2)摘牌土地在无租赁协议、未收取任何费用情况下被占用。

(3)截至2021年底有30宗土地处于闲置状态。

(五)困难群众救助补助专项资金情况

1.不符合规定人员享受低保

通过低保人员信息与财政供养人员、缴纳公积金人员、车辆登记信息等进行匹配发现,有34人(其中:参战人员20人,政策保3人) (略) 低保,有34人(其中:参战人员18人)不符合农村低保,有9人(其中:参战人员5人)不符合残疾人两项补贴相关政策。

2.应停未停已死亡人员低保金

经查看比对余江区民政局提供的2 (略) 低保名单和余江区2020年至**日死亡火化名单发现,7人死亡火化后仍给予发放了城乡低保金,共计金额5500元。

3.特困人员救助存在漏保现象

经抽查发现有2名对象符合特困人员认定条件未纳入特困供养,存在漏保现象。

4.违规发放到期未换证的残疾人补贴

经查看2021年9月份余江区残疾人两项补贴发放名单,发现有15名到期未换证的残疾人违规享受了两项补贴1020元,其中生活补贴600元,护理补贴420元。

二、国有企业资产负债损益及重大投资项目审计情况

(一)国有企业资产负债损益审计情况。据财务报表反映,工投公司2021年资产总额96.07亿元,同比增长77.00%;2021年负债总额74.88亿元,同比增长96%;2021年所有者权益总额21.19亿元,同比增长33%;2020年度利润总额156.75万元,净利润156.75万元,2021年度利润总额130.6万元,净利润130.6万元。

审计发现存在的问题有:1.应收未收租金2250.69万元;2.无租赁协议、未收取任何租金的情况下将国家土地5.9万平方米归 (略) 占用;3.产业引导基金发生代偿16400万元,应收未收利息2831.99万元;4. (略) 往来不符69042.96万元,与其他单位往来款不符12994.91万元;5.违反规定扩大开支范围22万元。

(二)政府投资项目审计情况。2021年9月至2022年8月完成的公共投资项目审计共21个。总送审金额43091.95万元,审定金额41616.65万元,审减金额1475.30万元,核减率3.42%。

审计发现存在的问题有:1.多计工程结算价款;2.未按规定办理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违规开工建设。

三、重大政策措施落实跟踪审计情况

余江区 (略) 审计情况。在重大政策措施贯彻落实情况跟踪审计中,着力加强金融审计监督。2021年余江区 (略) 担保业务4笔,年末担保余额1650万元,担保费收入12.75万元;2020年担保业务1笔,年末担保余额500万元,担保费收入5万元。

审计发现存在的问题有:1.未开展绩效自评且未向本级财政报送绩效自评报告;2.未完成在保余额的放大倍数。

四、领导干部履行经济责任审计情况

2021年8月至2022年9月完成1个单位领导任中经济责任审计,27个单位领导干部离任经济责任。审计发现存在挤占挪用专项资金、违规发放生育津贴、内控制度不完善存在安全隐患、固定资产未入账、违规收费扩大开支范围、非税收入未入账等问题。

五、违纪违法问题线索情况

2021年8月以来,审计共发现并移送问题线索3起,涉及资金54.18万元。

(一)未取得生产经营许可,非法生产造成环境污染。共发现此类问题线索1起。某村小组签订合同约定将荒山租赁给某村民。后该村民将该荒山转租给他人作冶铜使用。冶铜期间,未建立污水排放设施,污水排放进附近池塘,造成环境污染。上述问题相关责任人员正移送有关部门处理。

(二)非税收入未见入账。共发现此类问题线索1起,涉及资金54万元。某单位签订租赁期限为2013年2月至2018年1月的挖机租赁合同,租金10.8万元/年,租金未见入账。上述问题相关单位已移送有关部门处理。

(三) (略) 费用。共发现此类问题线索1起,涉及资金1770元。**月, (略) 就诊,住院天数47天,根据病 (略) 费用流水显示, (略) 17天,合 (略) 费用1770元。上述问题相关责任单位已移送有关部门处理。

六、审计建议

(一)强化财政预算管理,促进资金提质增效。加强政府预算管理,提升预算执行效果。一是加强财政收入的收缴监管,确保各项政府收入应收尽收、应缴尽缴;二是加强各部门财政预算支出管理,不断提高部门预算编制质量和执行率,将债务收支纳入预算管理,不断提高部门预算科学化、精细化水平。加快预算执行进度,防止财政资金闲置浪费,充分发挥资金效益。

(二)健全和完善重大政策部署的落实保障机制。一是做大做强做优国有企业,加快国有经济布局优化和结构调整,增强国有企业的竞争力和抗风险能力。二是建立健全资产管理责任制,严格落实主体管理职责,健全完善资产管理内部控制机制,优化资产配置,规范处置程序,夯实产权管理等基础性工作,维护国有资产安全完整,提升资产管理质量和水平。

(三)强化审计问题整改,促进审计成果转化。一是进一步加强财经法纪宣传教育工作,增强法治意识,强化财政资金分配、使用和管理的职责。二是提高思想认识,落实审计整改责任。被审计单位主要负责人是审计整改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将审计整改作为加强管理、规范工作的契机,深入分析,制定切实可行的整改方案,严格落实审计整改的责任。


根据区委区政府工作安排,区审计局依法审计了2021年度区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2021年8月至今,区审计局共完成审计项目53个,查出违规金额30129.53万元,核减金额1475.30万元,提出审计建议并被采纳107条,移送区纪委监委和主管部门3起。

审计结果表明,面对疫情影响和经济下行压力等多种挑战,区财政工作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紧紧围绕“六稳”“六保”任务要求,充分发挥财政职能,坚持改革创新、稳中求进总基调,继续深化推进财税制度改革,强化财源建设,努力增收节支,不断提升管理水平,较好地完成了各项目标任务,有效促进了全区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

(一)财政收入稳步增长。2021年全区财政收入完成31.32亿元,占全年目标任务27.51亿元的113.9%,同比增长20.7%;公共财政预算收入完成15.13亿元,占目标任务13.04亿元的116%,同比增长6.4%。税收收入占财政收入比重为86.9%。

(二)民生保障持续加大。民生工程财政十三项支出31.2亿元,占公共财政预算支出的81.4%。扎实做好了“六稳”工作,落实了“六保”任务。

(三)乡村振兴扎实推进。在保持财政支持政策总体稳定的前提下,合理安排财政投入规模,2021年安排资金760万元,同时积极争取中央、省、市衔接资金,强化资金拨付、监管和使用,着力巩固提升脱贫攻坚成果,积极推动脱贫攻坚与乡村振兴有效衔接。2021年共争取中央、省级、市级专项资金5645万元,资金已全部拨付至项目主管部门,共安排项目170个。

一、区本级预算执行情况

2021年区本级公共财政预算收入16200万元、上级补助收入*万元、乡镇上解收入29945万元、债券转贷收入19107万元、调入资金64086万元、上年结余收入8458万元,区级财政收入总计*万元。

2021年区本级公共财政预算支出*万元、上解支出7242万元、补助乡镇支出17860万元,债券还本支出5214万元,安排预算稳定调节基金10919万元,区级财政支出总计*万元。

收支相抵财政滚存结余20162万元。

(一)预算执行及其他财政收支存在的问题

1.违规设立银行账户

**日,余江区廉政教育中心项目部未经财政部门审批,在中国银行余江支行开立临时性存款账户,**日,该账户已核销。

2.未及时核销实有资金账户

审计发现,区农粮局在邮储银行开设的种粮大户等专项资金实有资金账户,未及时核销。2019年以来,账户只发生利息收支,至2022年5月,银行存款结余107.22万元,资金闲置未发挥效益。

3.非税收入3665.55万元未及时缴入国库

截至2022年5月底,余江区财政局应缴未缴非税收入3665.55万元。

(二)政府财务报告审计结果情况

1.部分部门财务报告资产数据与资产负债表数据不符,账账不符。

2.个别单位反映的长期借款债权人为个人,与长期借款的合法性不相符,如张公桥农场。

(三)专项债券审计情况

2021年12月末,我区共有政府性债务*.96万元,其中:政府负有偿还责任的债务*.43万元(一般债务*.4万元,专项债务*.03万元);政府负有担保责任的债务25433.72万元,政府可能承担一定救助责任的债务2355.81万元。审计发现的问题:

1.专项债券部分项目工程进度缓慢,如余江区综合体育馆建设项目2021年11月下达资金9600万元,至审计日,支出1486万元,支出进度15.48%;余江区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工程项目2021年8月下达资金10000万元,至审计日,支出2240.71万元,支出进度22.41%。

2.专项债券违规用于经常性支出,涉及金额20.84万元。

余江区水利局城乡供水一体化建设项目申请专项债券资金35000万元,至2022年6月,专项资金支出7996.85万元,其中支付聘用人员工资20.38万元,支付招待费0.46万元。

(四)国有资产管理情况

1.国有资产管理方面。

(1)余江区国有资产管理局未根据申请单位的人员编制、资产存量状况及配置标准等履行对行政事业单位新增资产配置审核并提出增量资产初审意见,造成行政事业单位购置资产随意性大,资产未充分发挥其效能,存在损失浪费情况。

(2)部分部门下属单位较多,以权责发生制为基础的政府综合财务报告涉及面广,信息含量大,涉及专业知识强,操作难度大,会计水平普遍不够或偏低,会计人员对基础数据报表应当抵销、调整、合并事项的遗漏或处理有误,反映出的政府财务报告不完整准确。与财政决算报表、资产系统中的数据有差异。

2.行政事业单位资产管理及出租方面

(1)在登记固定资产卡片时,部分单位未做到一物一卡。造成部分固定资产登记不全,存在遗漏现象。

(2)部分工程项目竣工交付使用时,未办理产权手续,未进行资产入账核算,造成账实不符。

(3)部分单位资产负债表反映的固定资产与上报国资管理系统卡片反映的固定资产金额不相符。

(4)国有资产登记不完整,部分资产管理不规范,导致国有资产被侵占,变相流失。

(5)部分国有资产闲置未能发挥效能。

(6)低价出租国有资产;出租资产未签订协议;应收未收租金。

3.企业国有资产管理

脱钩改制企业未纳入区国资局集中监管,部分固定资产产权不清晰、资产闲置等问题,容易造成国有资产流失风险。具体如下:

(1)部分脱钩改制企业土地房屋资产未办理产权移交手续,未列入 (略) 固定资产,造成账实不符。

(2)摘牌土地在无租赁协议、未收取任何费用情况下被占用。

(3)截至2021年底有30宗土地处于闲置状态。

(五)困难群众救助补助专项资金情况

1.不符合规定人员享受低保

通过低保人员信息与财政供养人员、缴纳公积金人员、车辆登记信息等进行匹配发现,有34人(其中:参战人员20人,政策保3人) (略) 低保,有34人(其中:参战人员18人)不符合农村低保,有9人(其中:参战人员5人)不符合残疾人两项补贴相关政策。

2.应停未停已死亡人员低保金

经查看比对余江区民政局提供的2 (略) 低保名单和余江区2020年至**日死亡火化名单发现,7人死亡火化后仍给予发放了城乡低保金,共计金额5500元。

3.特困人员救助存在漏保现象

经抽查发现有2名对象符合特困人员认定条件未纳入特困供养,存在漏保现象。

4.违规发放到期未换证的残疾人补贴

经查看2021年9月份余江区残疾人两项补贴发放名单,发现有15名到期未换证的残疾人违规享受了两项补贴1020元,其中生活补贴600元,护理补贴420元。

二、国有企业资产负债损益及重大投资项目审计情况

(一)国有企业资产负债损益审计情况。据财务报表反映,工投公司2021年资产总额96.07亿元,同比增长77.00%;2021年负债总额74.88亿元,同比增长96%;2021年所有者权益总额21.19亿元,同比增长33%;2020年度利润总额156.75万元,净利润156.75万元,2021年度利润总额130.6万元,净利润130.6万元。

审计发现存在的问题有:1.应收未收租金2250.69万元;2.无租赁协议、未收取任何租金的情况下将国家土地5.9万平方米归 (略) 占用;3.产业引导基金发生代偿16400万元,应收未收利息2831.99万元;4. (略) 往来不符69042.96万元,与其他单位往来款不符12994.91万元;5.违反规定扩大开支范围22万元。

(二)政府投资项目审计情况。2021年9月至2022年8月完成的公共投资项目审计共21个。总送审金额43091.95万元,审定金额41616.65万元,审减金额1475.30万元,核减率3.42%。

审计发现存在的问题有:1.多计工程结算价款;2.未按规定办理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违规开工建设。

三、重大政策措施落实跟踪审计情况

余江区 (略) 审计情况。在重大政策措施贯彻落实情况跟踪审计中,着力加强金融审计监督。2021年余江区 (略) 担保业务4笔,年末担保余额1650万元,担保费收入12.75万元;2020年担保业务1笔,年末担保余额500万元,担保费收入5万元。

审计发现存在的问题有:1.未开展绩效自评且未向本级财政报送绩效自评报告;2.未完成在保余额的放大倍数。

四、领导干部履行经济责任审计情况

2021年8月至2022年9月完成1个单位领导任中经济责任审计,27个单位领导干部离任经济责任。审计发现存在挤占挪用专项资金、违规发放生育津贴、内控制度不完善存在安全隐患、固定资产未入账、违规收费扩大开支范围、非税收入未入账等问题。

五、违纪违法问题线索情况

2021年8月以来,审计共发现并移送问题线索3起,涉及资金54.18万元。

(一)未取得生产经营许可,非法生产造成环境污染。共发现此类问题线索1起。某村小组签订合同约定将荒山租赁给某村民。后该村民将该荒山转租给他人作冶铜使用。冶铜期间,未建立污水排放设施,污水排放进附近池塘,造成环境污染。上述问题相关责任人员正移送有关部门处理。

(二)非税收入未见入账。共发现此类问题线索1起,涉及资金54万元。某单位签订租赁期限为2013年2月至2018年1月的挖机租赁合同,租金10.8万元/年,租金未见入账。上述问题相关单位已移送有关部门处理。

(三) (略) 费用。共发现此类问题线索1起,涉及资金1770元。**月, (略) 就诊,住院天数47天,根据病 (略) 费用流水显示, (略) 17天,合 (略) 费用1770元。上述问题相关责任单位已移送有关部门处理。

六、审计建议

(一)强化财政预算管理,促进资金提质增效。加强政府预算管理,提升预算执行效果。一是加强财政收入的收缴监管,确保各项政府收入应收尽收、应缴尽缴;二是加强各部门财政预算支出管理,不断提高部门预算编制质量和执行率,将债务收支纳入预算管理,不断提高部门预算科学化、精细化水平。加快预算执行进度,防止财政资金闲置浪费,充分发挥资金效益。

(二)健全和完善重大政策部署的落实保障机制。一是做大做强做优国有企业,加快国有经济布局优化和结构调整,增强国有企业的竞争力和抗风险能力。二是建立健全资产管理责任制,严格落实主体管理职责,健全完善资产管理内部控制机制,优化资产配置,规范处置程序,夯实产权管理等基础性工作,维护国有资产安全完整,提升资产管理质量和水平。

(三)强化审计问题整改,促进审计成果转化。一是进一步加强财经法纪宣传教育工作,增强法治意识,强化财政资金分配、使用和管理的职责。二是提高思想认识,落实审计整改责任。被审计单位主要负责人是审计整改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将审计整改作为加强管理、规范工作的契机,深入分析,制定切实可行的整改方案,严格落实审计整改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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