阜新市生态环境局细河区分局关于2023年11月20日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的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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阜新市生态环境局细河区分局关于2023年11月20日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作出批复决定。为保证此次审议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

一、2023年11月20日拟批准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公众参与情况

相关环保措施承诺文件

1

20 (略) (略) 建设工程

(略) 细河区文二路与正东街交汇处

(略) (略) ( (略) 细河区东苑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辽宁 (略)


本项目位于文二路与正东街交汇处,总用地面积16976.77m2,总建筑面积16501m2,主要建设内容 (略) 综合楼一栋、污水处理站等。

施工期环境影响和保护措施

1.废气:施工期对空气质量产生影响一是来自土方的挖掘扬尘和现场物料堆放扬尘;二是来自建筑材料包括水泥、沙子等搬运和搅拌扬尘;三是来自物料运输车辆引起的二次扬尘。为了降低项目施工期废气的影响,具体的环保措施为:施工方案中必须有防止泄漏遗漏污染环境的具体措施,施工厂界设置围挡,对易起尘物料实行库存或加盖苫布;运输车辆应按要求配装密闭装置、不得超载、对易起尘物料加盖蓬布、控制车速、减少卸料落差等内容。易产生扬尘的土方工程等施工时,应当采取洒水等抑尘措施;配备足够数量的洒水车,做到对施工便道和未完工路面经常洒水,保持路面湿润,抑制道路扬尘污染。施工现场进行硬化处理,运输建筑材料、垃圾和泥土等车辆,在驶出施工工地前,要做好冲洗、遮蔽、清洁等工作,确保出入车辆不带泥土,防止污染周边环境。

2.废水:施工期废水主要是施工废水和施工人员的生活污水。为了降低项目施工期废水的影响,具体的环保措施为:施工废水经过沉淀池沉淀后用于场地洒水抑尘,不排放,通过以上措施可保证施工期废水无乱排现象;生活污水主要是如厕的粪尿,施工人员生活污水进入厂区临时旱厕,定期清掏还田,对地表水环境影响较小。

3.噪声:施工期噪声主要是施工机械噪声和建筑材料运输时车辆产生的噪声。为减轻噪声污染影响,建议施工期采取以下噪声污染防治措施:项目施工期必须采取选用低噪声施工设备,禁止高噪声设备同时使用;在施工现场外围设置统一围挡、隔声障;加强管理,文明施工,严禁夜间(22:00~次日6:00)施工,来减轻对周围环境的影响。因特殊需要连续施工时间的,必须报有关管理部门批准,才能施工,同时夜间作业时间必须告知附近企业和村民,以取得谅解。

4.固废:施工期固体废物主要来自于施工过程中土地平整和道路硬化产生的建筑垃圾以及少量土石方、弃土等,还包括施工人员产生的生活垃圾等。为减轻固体废物污染影响,建议施工期采取以下污染防治措施:对于可回收建材交物资回收单位回收再利用,对于不可回收建材,送到城建部门指定地点处理。

运营期环境影响和保护措施

1.废气:本项目运营期的废气主要包括食堂油烟、医院污水处理站恶臭气体、垃圾、医疗废物恶臭、汽车尾气、备用柴油发电机废气、煎药废气、艾灸废气、药浴废气。为了降低项目运营期废气的影响,具体的环保措施为:食堂必须设置油烟净化装置;格栅池、调节池、水解酸化池、接触氧化池、沉淀池、中间水池、消毒池等采取加盖板密闭通过集气管道收集系统收集(收集效率99%)恶臭,废气全部收集后经过(除臭)异味净化系统,处理后通过35m高排气筒排放,同时在污水站周围设绿化带、喷洒除臭剂,减少对周围居民的影响,通过采取以上措施,氨气、硫化氢、臭气浓度满足污水处理站周边大气污染物最高允许浓度;本项目采用密闭方式,且配备了专用的消毒清洗设施,并加强管理,对医疗废物暂存间定期消毒、日产日清。通过采取以上措施后,可将医疗废物暂存间废气对周围环境较小。生活垃圾也要加强管理,定期喷洒除臭器来将影响降至最低;必须限制尾气排放情况差的机动车入区,做好交通高峰期车流疏导;合理规划停车场内机动车车流方向和建筑的布局,合理布设停车场的通道;加强停车场周边绿化,选种一些吸收废气效果较好的树木,以达到净化环境的作用。

2.废水:运营期废水主要包括医疗废水(门诊部、住院部)、洗衣房清洗废水及职工生活污水(含食堂废水)。为了降低项目运营期废水的影响,具体的环保措施为:食堂废水经隔油池处理,同生活污水、洗衣房清洗废水及医疗废水排入污水处理站,处理后经管 (略) (略) ,最终排入细河。

3.噪声:运营期主要噪声源有污水站的各类泵及鼓风机、消防水泵、换热水泵、备用柴油发电机、排风机,声压级60-95dB(A)。为减轻噪声污染影响,建议运营期采取以下噪声污染防治措施:污水站的水泵及鼓风机,设备低噪声机型,设备基础进行隔声减震处理,管道与设备连接处采用软接头等措施,污水站位于地下,可降噪30dB(A)以上;水泵、备用柴油发电机、排风机均选用低噪声设备,底部安装减震垫,接管设柔性减振接头,并置于地下隔音设备间,可降噪30dB(A)以上; (略) 进出车辆的管理。医院内设置警示牌,汽车禁止鸣笛, (略) 内行驶道路状况。除救护车及急诊病人用车外, (略) 进出机动车辆; (略) 周围交 (略) 就医人群活 (略) 内部声环境的影响, (略) 内部布局合理,并采取场界绿化等措施;对设备进行定期检修、维护保养,以避免由于设备性能差而增大机械噪声的现象发生。

4.固废:项目营运期的固体废物包括生活垃圾、中药渣、医疗废物、污水处理设施产生的废渣及污泥、废活性炭。为减轻固体废物污染影响,建议运营期采取以下污染防治措施:医院各区域内设置封闭垃圾桶,生活垃圾经垃圾桶收集后,由环卫部门按日清运;中药渣用垃圾袋单独收集后,放置于封闭垃圾箱内,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置,日产日清;本项目设有一间占地面积为25m2的危险废物暂存间,用于暂存医疗过程中产生的医疗废物。医疗废物在危险废物临时贮存场所临时存放后,及时交由有资质单位进行处置;原则上 (略) 暂存,清掏前进行监测,委托有资质的单位进行清掏、转运及处置;遇转运不及时确需暂存的情况,用密封袋封存置于带盖收集桶,之后暂存于危险废物暂存间,再交有资质单位进行处置;废活性炭在危险废物暂存间暂存后,定期交由有资质范围进行处置。

二、公示期限:2023年11月20日-2023年11月24日

三、联系电话:0418-*( (略) 生态环境局细河区分局)

四、通讯地址: (略) 细河区中华路25号( (略) 生态环境局细河区分局)

邮 编:*

五、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本次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 若有相关支持性文件,请在本栏注明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作出批复决定。为保证此次审议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

一、2023年11月20日拟批准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公众参与情况

相关环保措施承诺文件

1

20 (略) (略) 建设工程

(略) 细河区文二路与正东街交汇处

(略) (略) ( (略) 细河区东苑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辽宁 (略)


本项目位于文二路与正东街交汇处,总用地面积16976.77m2,总建筑面积16501m2,主要建设内容 (略) 综合楼一栋、污水处理站等。

施工期环境影响和保护措施

1.废气:施工期对空气质量产生影响一是来自土方的挖掘扬尘和现场物料堆放扬尘;二是来自建筑材料包括水泥、沙子等搬运和搅拌扬尘;三是来自物料运输车辆引起的二次扬尘。为了降低项目施工期废气的影响,具体的环保措施为:施工方案中必须有防止泄漏遗漏污染环境的具体措施,施工厂界设置围挡,对易起尘物料实行库存或加盖苫布;运输车辆应按要求配装密闭装置、不得超载、对易起尘物料加盖蓬布、控制车速、减少卸料落差等内容。易产生扬尘的土方工程等施工时,应当采取洒水等抑尘措施;配备足够数量的洒水车,做到对施工便道和未完工路面经常洒水,保持路面湿润,抑制道路扬尘污染。施工现场进行硬化处理,运输建筑材料、垃圾和泥土等车辆,在驶出施工工地前,要做好冲洗、遮蔽、清洁等工作,确保出入车辆不带泥土,防止污染周边环境。

2.废水:施工期废水主要是施工废水和施工人员的生活污水。为了降低项目施工期废水的影响,具体的环保措施为:施工废水经过沉淀池沉淀后用于场地洒水抑尘,不排放,通过以上措施可保证施工期废水无乱排现象;生活污水主要是如厕的粪尿,施工人员生活污水进入厂区临时旱厕,定期清掏还田,对地表水环境影响较小。

3.噪声:施工期噪声主要是施工机械噪声和建筑材料运输时车辆产生的噪声。为减轻噪声污染影响,建议施工期采取以下噪声污染防治措施:项目施工期必须采取选用低噪声施工设备,禁止高噪声设备同时使用;在施工现场外围设置统一围挡、隔声障;加强管理,文明施工,严禁夜间(22:00~次日6:00)施工,来减轻对周围环境的影响。因特殊需要连续施工时间的,必须报有关管理部门批准,才能施工,同时夜间作业时间必须告知附近企业和村民,以取得谅解。

4.固废:施工期固体废物主要来自于施工过程中土地平整和道路硬化产生的建筑垃圾以及少量土石方、弃土等,还包括施工人员产生的生活垃圾等。为减轻固体废物污染影响,建议施工期采取以下污染防治措施:对于可回收建材交物资回收单位回收再利用,对于不可回收建材,送到城建部门指定地点处理。

运营期环境影响和保护措施

1.废气:本项目运营期的废气主要包括食堂油烟、医院污水处理站恶臭气体、垃圾、医疗废物恶臭、汽车尾气、备用柴油发电机废气、煎药废气、艾灸废气、药浴废气。为了降低项目运营期废气的影响,具体的环保措施为:食堂必须设置油烟净化装置;格栅池、调节池、水解酸化池、接触氧化池、沉淀池、中间水池、消毒池等采取加盖板密闭通过集气管道收集系统收集(收集效率99%)恶臭,废气全部收集后经过(除臭)异味净化系统,处理后通过35m高排气筒排放,同时在污水站周围设绿化带、喷洒除臭剂,减少对周围居民的影响,通过采取以上措施,氨气、硫化氢、臭气浓度满足污水处理站周边大气污染物最高允许浓度;本项目采用密闭方式,且配备了专用的消毒清洗设施,并加强管理,对医疗废物暂存间定期消毒、日产日清。通过采取以上措施后,可将医疗废物暂存间废气对周围环境较小。生活垃圾也要加强管理,定期喷洒除臭器来将影响降至最低;必须限制尾气排放情况差的机动车入区,做好交通高峰期车流疏导;合理规划停车场内机动车车流方向和建筑的布局,合理布设停车场的通道;加强停车场周边绿化,选种一些吸收废气效果较好的树木,以达到净化环境的作用。

2.废水:运营期废水主要包括医疗废水(门诊部、住院部)、洗衣房清洗废水及职工生活污水(含食堂废水)。为了降低项目运营期废水的影响,具体的环保措施为:食堂废水经隔油池处理,同生活污水、洗衣房清洗废水及医疗废水排入污水处理站,处理后经管 (略) (略) ,最终排入细河。

3.噪声:运营期主要噪声源有污水站的各类泵及鼓风机、消防水泵、换热水泵、备用柴油发电机、排风机,声压级60-95dB(A)。为减轻噪声污染影响,建议运营期采取以下噪声污染防治措施:污水站的水泵及鼓风机,设备低噪声机型,设备基础进行隔声减震处理,管道与设备连接处采用软接头等措施,污水站位于地下,可降噪30dB(A)以上;水泵、备用柴油发电机、排风机均选用低噪声设备,底部安装减震垫,接管设柔性减振接头,并置于地下隔音设备间,可降噪30dB(A)以上; (略) 进出车辆的管理。医院内设置警示牌,汽车禁止鸣笛, (略) 内行驶道路状况。除救护车及急诊病人用车外, (略) 进出机动车辆; (略) 周围交 (略) 就医人群活 (略) 内部声环境的影响, (略) 内部布局合理,并采取场界绿化等措施;对设备进行定期检修、维护保养,以避免由于设备性能差而增大机械噪声的现象发生。

4.固废:项目营运期的固体废物包括生活垃圾、中药渣、医疗废物、污水处理设施产生的废渣及污泥、废活性炭。为减轻固体废物污染影响,建议运营期采取以下污染防治措施:医院各区域内设置封闭垃圾桶,生活垃圾经垃圾桶收集后,由环卫部门按日清运;中药渣用垃圾袋单独收集后,放置于封闭垃圾箱内,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置,日产日清;本项目设有一间占地面积为25m2的危险废物暂存间,用于暂存医疗过程中产生的医疗废物。医疗废物在危险废物临时贮存场所临时存放后,及时交由有资质单位进行处置;原则上 (略) 暂存,清掏前进行监测,委托有资质的单位进行清掏、转运及处置;遇转运不及时确需暂存的情况,用密封袋封存置于带盖收集桶,之后暂存于危险废物暂存间,再交有资质单位进行处置;废活性炭在危险废物暂存间暂存后,定期交由有资质范围进行处置。

二、公示期限:2023年11月20日-2023年11月24日

三、联系电话:0418-*( (略) 生态环境局细河区分局)

四、通讯地址: (略) 细河区中华路25号( (略) 生态环境局细河区分局)

邮 编:*

五、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本次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 若有相关支持性文件,请在本栏注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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