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襄阳市中心城区FC0102片区控制性详细规划A0102/A0103等地块、FC0103片区控制性详细规划C0109等地块调整论证方案》批前公示
《襄阳市中心城区FC0102片区控制性详细规划A0102/A0103等地块、FC0103片区控制性详细规划C0109等地块调整论证方案》批前公示
规划组织单位: (略) 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规划编制单位: (略) 国土空 (略)
根据樊城区人民政府的申请,我 (略) 国土空 (略) 开展了《 (略) 中心城区FC0102片区控制性详细规划》A0102/A0103等地块、FC0103片区控制性详细规划C0109等地块调整论证方案的编制工作。
按照住建部《关于城乡规划公开公示的规定》有关规定,现征询公众意见。欢迎公众对规划内容提出宝贵意见,组织编制部门将予以认真研究并对规划内容进一步深化完善。
一、项目区位
拟调整的《 (略) 中心城区FC0102片区控制性详细规划》A0102/A0103等地块位于大庆东路与沿江大道交叉口西南侧;FC0103片区控制性详细规划C0109等地块位于长征路与清河路交叉口西北侧,详见展板。
二、调整内容
1.将FC0102A0102地块(供电用地6711平方米)调整为二类居住用地与南侧FC0102A0103地块(二类居住用地9663平方米)整合为一宗二类居住用地,建设用地面积为16374平方米,容积率不大于2.5,建筑密度不大于22%,绿地率不小于35%,建筑限高80米。
2.将FC0103C0109地块(公园绿地18496平方米)拆分FC0103C0109-1和FC0103C0109-2地块,其中FC0103C0109-1地块用地性质不变,建设用地面积为8800平方米;FC0103C0109-2地块(由公园绿地调整为供电用地),建设用地面积为9696平方米,容积率不大于0.8,建筑密度不大于45%,绿地率不小于20%,建筑限高24米。
3.FC0102B0105地块(二类居住用地)建设用地面积为29139平方米,容积率不大于3.1,建筑密度不大于22%,绿地率不小于35%,建筑限高80米。
4.调整FC0103C0108地块(社会停车场用地)用地形状,规划指标不变。
三、调整原因
为加快推进棚改清零,根据樊城区政府申请,该项规划调整于2023年9月19日通 (略) 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规划业务会审查,2023年11月 (略) 国土空间规划委员会全体会议审定。
四、公示时间
2023年11月20日—2023年12月19日
五、反馈意见方式
(一)通过网络反馈方式在我局网站直接反馈意见。
(二)通过电子邮件发送至我局邮箱反馈意见。
(三)通过信件邮寄或直接到我局办公场所提交意见。
六、公众反馈意见应符合以下要求
(一)留下提意见者的真实姓名(单位名称)、有效的联系方式。
(二)说明对公示事项的意见及理由或者依据。
(三)说明提意见者与公示事项之间的利害关系。
七、联系方式
网站:http://**.cn
邮箱:*@*63.com
联系地址: (略) 襄城区胜利街 (略) 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邮编:*
附件:公示展板-三江口
规划组织单位: (略) 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规划编制单位: (略) 国土空 (略)
根据樊城区人民政府的申请,我 (略) 国土空 (略) 开展了《 (略) 中心城区FC0102片区控制性详细规划》A0102/A0103等地块、FC0103片区控制性详细规划C0109等地块调整论证方案的编制工作。
按照住建部《关于城乡规划公开公示的规定》有关规定,现征询公众意见。欢迎公众对规划内容提出宝贵意见,组织编制部门将予以认真研究并对规划内容进一步深化完善。
一、项目区位
拟调整的《 (略) 中心城区FC0102片区控制性详细规划》A0102/A0103等地块位于大庆东路与沿江大道交叉口西南侧;FC0103片区控制性详细规划C0109等地块位于长征路与清河路交叉口西北侧,详见展板。
二、调整内容
1.将FC0102A0102地块(供电用地6711平方米)调整为二类居住用地与南侧FC0102A0103地块(二类居住用地9663平方米)整合为一宗二类居住用地,建设用地面积为16374平方米,容积率不大于2.5,建筑密度不大于22%,绿地率不小于35%,建筑限高80米。
2.将FC0103C0109地块(公园绿地18496平方米)拆分FC0103C0109-1和FC0103C0109-2地块,其中FC0103C0109-1地块用地性质不变,建设用地面积为8800平方米;FC0103C0109-2地块(由公园绿地调整为供电用地),建设用地面积为9696平方米,容积率不大于0.8,建筑密度不大于45%,绿地率不小于20%,建筑限高24米。
3.FC0102B0105地块(二类居住用地)建设用地面积为29139平方米,容积率不大于3.1,建筑密度不大于22%,绿地率不小于35%,建筑限高80米。
4.调整FC0103C0108地块(社会停车场用地)用地形状,规划指标不变。
三、调整原因
为加快推进棚改清零,根据樊城区政府申请,该项规划调整于2023年9月19日通 (略) 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规划业务会审查,2023年11月 (略) 国土空间规划委员会全体会议审定。
四、公示时间
2023年11月20日—2023年12月19日
五、反馈意见方式
(一)通过网络反馈方式在我局网站直接反馈意见。
(二)通过电子邮件发送至我局邮箱反馈意见。
(三)通过信件邮寄或直接到我局办公场所提交意见。
六、公众反馈意见应符合以下要求
(一)留下提意见者的真实姓名(单位名称)、有效的联系方式。
(二)说明对公示事项的意见及理由或者依据。
(三)说明提意见者与公示事项之间的利害关系。
七、联系方式
网站:http://**.cn
邮箱:*@*63.com
联系地址: (略) 襄城区胜利街 (略) 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邮编:*
附件:公示展板-三江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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