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清区行政审批局关于对天津尚风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武清区上马台镇60MW渔光互补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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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清区行政审批局关于对天津尚风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武清区上马台镇60MW渔光互补光...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以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作出审批决定。为保证审批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决定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基本情况予以公示。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公示期限:自本信息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联系电话:022-*

传 真:022-*

通讯地址:武清区雍阳西道118号

建设项目名称

建设单位名称

建设地点

环评文件编制单位名称

建设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和环境保护对策与措施

建设单位开展的公众参与情况

公示起止日期

天津尚 (略) 武清区上马台镇60MW渔光互补光伏发电—110kV升压站项目

天津尚 (略)

(略) 武清区上马台镇董庄村

天津 (略)

天津尚 (略) 拟投资2532 (略) 武清区上马台镇董庄村建设“天津尚 (略) 武清区上马台镇60MW渔光互补光伏发电—110kV升压站项目”,主要建设内容:新建1座110kV升压站,总占地面积9999m2,总建筑面积507.48m2,主要构筑物包括综合楼、消防水泵房、危废间和钢混结构池体。主变容量终期规划建设1台70MVA主变压器和1台95MVA主变压器,本项目仅建设1台70MVA主变压器,采用户外布置,电压等级110/35kV,35kV侧采用单母线接线,进线3回;110kV侧采用单母线接线,出线1回。同时建设相应配电装置和6MW/6MWh储能系统等。

(1)废气

施工期:施工现场产生施工扬尘、施工机械及运输车辆尾气、焊接烟尘和装修产生的有机废气,施工场地开阔,采取洒水降尘措施、选用低挥发性涂料,施工废气随施工结束,预计对周围大气环境产生的影响较小。

运营期:厨房油烟经高效油烟净化器处理后,尾气通过一根高于综合楼楼顶的排气筒P1达标排放;一体化污水处理站为全地下结构,加盖密封。

(2)废水

施工期:车辆冲洗废水经沉淀池沉淀后回用于施工现场洒水抑尘;施工人员租用附近民房居住,施工生活污水排入移动式环保厕所,定期清掏。

运营期:雨水沿地面坡度自然排放至站外;食堂废水经隔油净化器隔油后与生活污水一起进入化粪池静置沉淀,然后经自建的一体化污水处理设备处理,尾水达到《城市污水 (略) 杂用水水质》(GB/T 18920-2020)相应标准后回用于站内绿化、道路清扫(冬季处理后尾水放置于贮水桶中,来年用于站内绿化、道路清扫抑尘)。

(3)噪声

施工期:加强设备保养和施工管理,采用低噪声设备、设置围挡等隔声降噪措施。

运营期:加强设备保养,选用低噪声设备、基础减振。

(4)固体废物

施工期:建筑垃圾委托从事建筑垃圾运输的企业装运至有关行政主管部门指定的弃渣场;施工现场施工人员产生的生活垃圾经收集后委托城管委清运。

运营期:危险废物包括废蓄电池和废变压器油,其中,废蓄电池暂存在站内危废间内,定期交由有资质单位进行处理;废变压器油委托有资质单位直接清出拉走处理,不在升压站内暂存;一般固体废物包括一体化污水处理设备产生的栅渣、污泥和废石英砂以及储能设施更换下来的废磷酸铁锂电池,其中栅渣、污泥和废石英砂暂存一般固废暂存间内,委托城管委定期清运,废磷酸铁锂电池由相应处理资质的单位回收,不在升压站内暂存;升压站值班人员产生的生活垃圾委托城管委定期清运。

/

2023年11月20日-2023年11月24日

公示期限内,公众可以通过电话和信函的方式提出对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审批的意见和建议。

附件: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以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作出审批决定。为保证审批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决定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基本情况予以公示。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公示期限:自本信息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联系电话:022-*

传 真:022-*

通讯地址:武清区雍阳西道118号

建设项目名称

建设单位名称

建设地点

环评文件编制单位名称

建设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和环境保护对策与措施

建设单位开展的公众参与情况

公示起止日期

天津尚 (略) 武清区上马台镇60MW渔光互补光伏发电—110kV升压站项目

天津尚 (略)

(略) 武清区上马台镇董庄村

天津 (略)

天津尚 (略) 拟投资2532 (略) 武清区上马台镇董庄村建设“天津尚 (略) 武清区上马台镇60MW渔光互补光伏发电—110kV升压站项目”,主要建设内容:新建1座110kV升压站,总占地面积9999m2,总建筑面积507.48m2,主要构筑物包括综合楼、消防水泵房、危废间和钢混结构池体。主变容量终期规划建设1台70MVA主变压器和1台95MVA主变压器,本项目仅建设1台70MVA主变压器,采用户外布置,电压等级110/35kV,35kV侧采用单母线接线,进线3回;110kV侧采用单母线接线,出线1回。同时建设相应配电装置和6MW/6MWh储能系统等。

(1)废气

施工期:施工现场产生施工扬尘、施工机械及运输车辆尾气、焊接烟尘和装修产生的有机废气,施工场地开阔,采取洒水降尘措施、选用低挥发性涂料,施工废气随施工结束,预计对周围大气环境产生的影响较小。

运营期:厨房油烟经高效油烟净化器处理后,尾气通过一根高于综合楼楼顶的排气筒P1达标排放;一体化污水处理站为全地下结构,加盖密封。

(2)废水

施工期:车辆冲洗废水经沉淀池沉淀后回用于施工现场洒水抑尘;施工人员租用附近民房居住,施工生活污水排入移动式环保厕所,定期清掏。

运营期:雨水沿地面坡度自然排放至站外;食堂废水经隔油净化器隔油后与生活污水一起进入化粪池静置沉淀,然后经自建的一体化污水处理设备处理,尾水达到《城市污水 (略) 杂用水水质》(GB/T 18920-2020)相应标准后回用于站内绿化、道路清扫(冬季处理后尾水放置于贮水桶中,来年用于站内绿化、道路清扫抑尘)。

(3)噪声

施工期:加强设备保养和施工管理,采用低噪声设备、设置围挡等隔声降噪措施。

运营期:加强设备保养,选用低噪声设备、基础减振。

(4)固体废物

施工期:建筑垃圾委托从事建筑垃圾运输的企业装运至有关行政主管部门指定的弃渣场;施工现场施工人员产生的生活垃圾经收集后委托城管委清运。

运营期:危险废物包括废蓄电池和废变压器油,其中,废蓄电池暂存在站内危废间内,定期交由有资质单位进行处理;废变压器油委托有资质单位直接清出拉走处理,不在升压站内暂存;一般固体废物包括一体化污水处理设备产生的栅渣、污泥和废石英砂以及储能设施更换下来的废磷酸铁锂电池,其中栅渣、污泥和废石英砂暂存一般固废暂存间内,委托城管委定期清运,废磷酸铁锂电池由相应处理资质的单位回收,不在升压站内暂存;升压站值班人员产生的生活垃圾委托城管委定期清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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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11月20日-2023年11月24日

公示期限内,公众可以通过电话和信函的方式提出对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审批的意见和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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