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11月20日苏州高新区管委会拟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
2023年11月20日苏州高新区管委会拟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拟对下列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决定,现将拟作出审批决定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从即日起,5个工作日。
电话:0512-*
通讯地址: (略) 虎丘区科普路50号苏州高新区行政审批局环保窗口(*)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的相关规定,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一、拟批准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
序号 | 项目 名称 | 建设 地点 | 建设 单位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公众参与情况 |
1 | 苏州新区 (略) 危险废物焚烧处置设施技改扩建(三期)项目 | 苏州高新区铜墩街47号 | 苏州新区 (略) | 苏州普 (略) | 拟对原三期项目建设内容进行调整,调整后保留现有的热解气化炉、废液炉焚烧处理系统,不再新增年焚烧处置危险废物能力21000吨的回转窑焚烧处置系统,仅对现有二期回转窑焚烧系统进行技术改造,改造后二期回转窑焚烧系统处理能力由21000t/a提高到30000t/a,最终形成全厂年焚烧处置危险废物40500吨的处置能力。 | (1)废水 本项目不新增职工,故无生活污水产生。 本项目生产废水包括湿法脱酸废水、软水处理设备等产生的杂排水、余热锅炉产生的排水、除雾器收集水、渗滤液等。软水处理设施等产生的杂排水为循环冷却塔的补充用水;余热锅炉产生的排水回用于湿法脱酸,蒸汽冷凝水回用于余热锅炉;湿法脱酸废水被除雾器收集的部分回用于湿法脱酸,其他随着烟气蒸发;一部分用于焚烧炉出渣冷却,本项目无废水排放。 (2)废气 本项目回转窑焚烧系统烟气经现有“SNCR脱硝+急冷塔+干法脱酸装置+活性炭喷射+布袋除尘系统+两级湿法脱酸+除雾器+烟气加热器”组合工艺处理,尾气通过现有1根50m(DA001)排气筒排放;危废仓库、料坑废气收集后现有经“两级喷淋塔+除雾器+活性炭吸附”处理,尾气通过现有1根25m(DA003)排气筒排放,对周边大气环境影响较小。 (3)噪声 本项目优先选择低噪设备,对高噪设备采取隔声、减振等降噪措施,加强绿化。通过采取上述等措施,可确保厂界声环境达到相关标准要求。 (4)固体废物 本项目焚烧炉渣和飞灰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软水制备过程更换的废树脂,废气处理产生的废活性炭,废包装材料等送回转窑焚烧处置;具有可回收利用价值的废包装容器委托有资质单位综合利用。 |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拟对下列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决定,现将拟作出审批决定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从即日起,5个工作日。
电话:0512-*
通讯地址: (略) 虎丘区科普路50号苏州高新区行政审批局环保窗口(*)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的相关规定,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一、拟批准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
序号 | 项目 名称 | 建设 地点 | 建设 单位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公众参与情况 |
1 | 苏州新区 (略) 危险废物焚烧处置设施技改扩建(三期)项目 | 苏州高新区铜墩街47号 | 苏州新区 (略) | 苏州普 (略) | 拟对原三期项目建设内容进行调整,调整后保留现有的热解气化炉、废液炉焚烧处理系统,不再新增年焚烧处置危险废物能力21000吨的回转窑焚烧处置系统,仅对现有二期回转窑焚烧系统进行技术改造,改造后二期回转窑焚烧系统处理能力由21000t/a提高到30000t/a,最终形成全厂年焚烧处置危险废物40500吨的处置能力。 | (1)废水 本项目不新增职工,故无生活污水产生。 本项目生产废水包括湿法脱酸废水、软水处理设备等产生的杂排水、余热锅炉产生的排水、除雾器收集水、渗滤液等。软水处理设施等产生的杂排水为循环冷却塔的补充用水;余热锅炉产生的排水回用于湿法脱酸,蒸汽冷凝水回用于余热锅炉;湿法脱酸废水被除雾器收集的部分回用于湿法脱酸,其他随着烟气蒸发;一部分用于焚烧炉出渣冷却,本项目无废水排放。 (2)废气 本项目回转窑焚烧系统烟气经现有“SNCR脱硝+急冷塔+干法脱酸装置+活性炭喷射+布袋除尘系统+两级湿法脱酸+除雾器+烟气加热器”组合工艺处理,尾气通过现有1根50m(DA001)排气筒排放;危废仓库、料坑废气收集后现有经“两级喷淋塔+除雾器+活性炭吸附”处理,尾气通过现有1根25m(DA003)排气筒排放,对周边大气环境影响较小。 (3)噪声 本项目优先选择低噪设备,对高噪设备采取隔声、减振等降噪措施,加强绿化。通过采取上述等措施,可确保厂界声环境达到相关标准要求。 (4)固体废物 本项目焚烧炉渣和飞灰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软水制备过程更换的废树脂,废气处理产生的废活性炭,废包装材料等送回转窑焚烧处置;具有可回收利用价值的废包装容器委托有资质单位综合利用。 |
最近搜索
无
热门搜索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