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蒙城县岳坊镇翟湖村村庄规划年》的批前公示
关于《蒙城县岳坊镇翟湖村村庄规划年》的批前公示
《蒙城县岳坊镇翟湖村村庄规划(2021-2035年》经过广泛调查、论证、深化,目前已编制完成规划成果,并通过专家评审会审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自然资源部办公厅关于加强村庄规划促进乡村振兴的通知》(自然资办发〔2019〕35号)等要求,为切实增强规划的合理性、可行性和科学性,现依法组织《蒙城县岳坊镇翟湖村村庄规划(2021-2035年)》批前公示,公示期间有关单位和个人对该方案如有意见或建议,请于公示期内向岳坊镇人民政府反馈,以便进一步修改完善,逾期未反馈,视为无意见。
依据有关规定要求,现将规划进行公示。
一、项目名称:
《蒙城县岳坊镇翟湖村村庄规划(2021-2035年)》
二、公示期限:30天
三、公示地址:蒙城县岳坊镇人民政府网站
四、公示类别:村庄规划
五、联系单位:岳坊镇人民政府
联系电话:0558-* 邮箱:*@*63.com
六、公示内容:
(1)村域国土空间规划图;(2)重点区域规划总平面图;(3)近期建设项目(工程)图;(4)近期建设项目(工程)表;(5)国土空间规划用途管制规则
岳坊镇人民政府
2023年11月10日
翟湖村国土空间用途管制规则
规划期内在国土空间上进行的各类活动应按照以下规则进行,确需改变用途的,应按照 (略) 相关规定,对规划进行调整或修改。涉及永久基本农田、生态保护红线、历史文化保护线等有关控制线的,按照 (略) 有关要求进行管控。位于村庄建设边界外的村庄建设用地,在规划期内优先考虑按照实际情况逐步撤并,暂时不能撤并的,应保留现状用地规模和范围,不得扩大。
1、耕地
本村耕地保有量918.44公顷(暂落实2022年下发耕地保护目标,此版数据中未扣除重大项目需平衡的耕地保护指标),已划定永久基本农田878.11公顷。永久基本农田重点用于粮食生产,高标准农田原则上全部用于粮食生产,一般耕地主要用于粮食和棉、油、糖、蔬菜等农产品及饲草饲料生产,在不破坏耕地耕作层且不造成耕地地类改变的前提下,可以适度种植其他农作物。禁止非农建设和破坏耕作层、改变耕地地类的农业生产活动。
2、园地
本村无园地。
3、林地
本村林地2.16公顷。主要用于生长乔木、竹类、灌木,禁止非农建设。公益林或生态保护红线范围内的林地禁止改变用途。
4、草地
本村无草地。
5、农业设施建设用地
本村农业设施建设用地21.70公顷。主要用于建设为农业生产、农村生活服务的乡村道路用地以及种植设施、畜禽养殖设施、水产养殖设施,禁止非农建设。
6、居住用地
本村居住用地100.11公顷。主要用于城乡住宅及其居住生活配套的社区服务设施建设。
7、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
本村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1.02公顷。主要用于机关团体、科研、文化、教育、体育、卫生、社会福利等机构和设施建设。
8、商业服务业用地
本村无商业服务业用地。
9、工矿用地
本村无工矿用地。
10、交通运输用地
本村交通运输用地6.14公顷。主要用于铁路、公路、机场、港口码头、管道运输、城市轨道交通、各种道路以及交通场站等交通运输设施及其附属设施建设。
11、公用设施用地
本村公用设施用地0.12公顷。主要用于城乡和区域基础设施的供水、排水、供电、供燃气、供热、通信、邮政、广播电视、环卫、消防、干渠、水工等设施建设。
12、绿地与开敞空间用地
本村无绿地与开敞空间用地。
13、特殊用地
本村无特殊用地。
14、*地水域
本村*地水域77.75公顷,主要为*域内的河流、湖泊等天然*地水域,以及水库、坑塘水面、沟渠等人工*地水域。河流、湖泊、水库禁止改变用途,坑塘水面、沟渠禁止非农建设。
15、其他土地
本村无其他土地。
翟湖村近期建设项目(工程)表
项目类型 | 序号 | 项目(工程)名称 | 位置 | 建设规模 | 建设内容 | 建设时限 |
土地整治 | 1 | 高标准农田建设 | 村域范围内 | 850.50公顷 | 围绕“五网一提升”逐步将永农基本农田建设为高标准农田。 | 2023-2035 |
2 | 低效园林草地整理 | 西营、李小圩、张寨等处 | 6.35公顷 | 以实际复垦利用现状为出发点,对村庄内即可工可进行复垦。 | 2023-2035 | |
3 | 设施农用地整理 | 东营 | 0.23公顷 | 对现状闲置设施农用地进行摸底排查,确定可复垦的设施农用地位置。 | 2023-2035 | |
4 | 农村宅基地复垦 | 李小庄、杨园、四门、张寨 | 5.37公顷 | 落实增减挂钩图斑,整理现状零碎老旧宅基地,对翟湖村李小庄、杨园、四门、张寨等村民组撤并,并对宅基地进行复垦。 | 2023-2035 | |
公共服务和基础设施建设 | 5 | 油坊未来建房意向选址 | 油坊 | 1.10公顷 | 在油坊居民点进行集中建房,并配套相关设施。 | 2023-2035 |
6 | 李小庄搬迁意向选址 | 李小庄 | 0.63公顷 | 因村庄较小发展空间不足,规划撤并拆迁,搬迁至油坊路两侧。 | 2023-2035 | |
7 | 杨园搬迁意向选址 | 杨园 | 1.17公顷 | 因村庄较小发展空间不足,规划撤并拆迁,搬迁至李小圩路两侧。 | 2023-2035 | |
8 | 葛后寨居民点提升 | 葛后寨 | 1.49公顷 | 在葛后寨居民点进行集中建房,并配套相关设施。 | 2023-2035 | |
9 | 葛小寨居民点提升 | 葛小寨 | 0.52公顷 | 在葛小寨居民点进行集中建房,并配套相关设施 | 2023-2035 | |
10 | 规划县道拓宽 | 村东部 | 2000米 | 落实上位规划线型,拓宽现状道路,拓宽至12米。 | 2023-2035 | |
11 | 华能风电项目三期 | 村南部 | 0.33公顷 | 落实县下发薛湖三期风电场项目工业用地。 | 2023-2035 | |
产业发展 | 12 | 牧原肉食品全产业链项目 | 村西南部 | 7.95公顷 | 落实重大项目中牧原肉食品全产业链项目用地范围。 | 2023-2035 |
乡村生态保护修复 | 13 | 水系治理修复 | 村域 | 9.68公顷 | 保留现状坑塘、沟渠与水工设施,对村域内的坑塘水面和沟渠进行清淤疏通等生态修复。 | 2023-2035 |
14 | 人居环境整治 | 葛后寨、郭庄、李恒、油坊、斜沟等处 | 34.06公顷 | 对集中居民点住宅的建筑风貌、基础设施进行美化、提质。 | 2026-2035 |
《蒙城县岳坊镇翟湖村村庄规划(2021-2035年》经过广泛调查、论证、深化,目前已编制完成规划成果,并通过专家评审会审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自然资源部办公厅关于加强村庄规划促进乡村振兴的通知》(自然资办发〔2019〕35号)等要求,为切实增强规划的合理性、可行性和科学性,现依法组织《蒙城县岳坊镇翟湖村村庄规划(2021-2035年)》批前公示,公示期间有关单位和个人对该方案如有意见或建议,请于公示期内向岳坊镇人民政府反馈,以便进一步修改完善,逾期未反馈,视为无意见。
依据有关规定要求,现将规划进行公示。
一、项目名称:
《蒙城县岳坊镇翟湖村村庄规划(2021-2035年)》
二、公示期限:30天
三、公示地址:蒙城县岳坊镇人民政府网站
四、公示类别:村庄规划
五、联系单位:岳坊镇人民政府
联系电话:0558-* 邮箱:*@*63.com
六、公示内容:
(1)村域国土空间规划图;(2)重点区域规划总平面图;(3)近期建设项目(工程)图;(4)近期建设项目(工程)表;(5)国土空间规划用途管制规则
岳坊镇人民政府
2023年11月10日
翟湖村国土空间用途管制规则
规划期内在国土空间上进行的各类活动应按照以下规则进行,确需改变用途的,应按照 (略) 相关规定,对规划进行调整或修改。涉及永久基本农田、生态保护红线、历史文化保护线等有关控制线的,按照 (略) 有关要求进行管控。位于村庄建设边界外的村庄建设用地,在规划期内优先考虑按照实际情况逐步撤并,暂时不能撤并的,应保留现状用地规模和范围,不得扩大。
1、耕地
本村耕地保有量918.44公顷(暂落实2022年下发耕地保护目标,此版数据中未扣除重大项目需平衡的耕地保护指标),已划定永久基本农田878.11公顷。永久基本农田重点用于粮食生产,高标准农田原则上全部用于粮食生产,一般耕地主要用于粮食和棉、油、糖、蔬菜等农产品及饲草饲料生产,在不破坏耕地耕作层且不造成耕地地类改变的前提下,可以适度种植其他农作物。禁止非农建设和破坏耕作层、改变耕地地类的农业生产活动。
2、园地
本村无园地。
3、林地
本村林地2.16公顷。主要用于生长乔木、竹类、灌木,禁止非农建设。公益林或生态保护红线范围内的林地禁止改变用途。
4、草地
本村无草地。
5、农业设施建设用地
本村农业设施建设用地21.70公顷。主要用于建设为农业生产、农村生活服务的乡村道路用地以及种植设施、畜禽养殖设施、水产养殖设施,禁止非农建设。
6、居住用地
本村居住用地100.11公顷。主要用于城乡住宅及其居住生活配套的社区服务设施建设。
7、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
本村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1.02公顷。主要用于机关团体、科研、文化、教育、体育、卫生、社会福利等机构和设施建设。
8、商业服务业用地
本村无商业服务业用地。
9、工矿用地
本村无工矿用地。
10、交通运输用地
本村交通运输用地6.14公顷。主要用于铁路、公路、机场、港口码头、管道运输、城市轨道交通、各种道路以及交通场站等交通运输设施及其附属设施建设。
11、公用设施用地
本村公用设施用地0.12公顷。主要用于城乡和区域基础设施的供水、排水、供电、供燃气、供热、通信、邮政、广播电视、环卫、消防、干渠、水工等设施建设。
12、绿地与开敞空间用地
本村无绿地与开敞空间用地。
13、特殊用地
本村无特殊用地。
14、*地水域
本村*地水域77.75公顷,主要为*域内的河流、湖泊等天然*地水域,以及水库、坑塘水面、沟渠等人工*地水域。河流、湖泊、水库禁止改变用途,坑塘水面、沟渠禁止非农建设。
15、其他土地
本村无其他土地。
翟湖村近期建设项目(工程)表
项目类型 | 序号 | 项目(工程)名称 | 位置 | 建设规模 | 建设内容 | 建设时限 |
土地整治 | 1 | 高标准农田建设 | 村域范围内 | 850.50公顷 | 围绕“五网一提升”逐步将永农基本农田建设为高标准农田。 | 2023-2035 |
2 | 低效园林草地整理 | 西营、李小圩、张寨等处 | 6.35公顷 | 以实际复垦利用现状为出发点,对村庄内即可工可进行复垦。 | 2023-2035 | |
3 | 设施农用地整理 | 东营 | 0.23公顷 | 对现状闲置设施农用地进行摸底排查,确定可复垦的设施农用地位置。 | 2023-2035 | |
4 | 农村宅基地复垦 | 李小庄、杨园、四门、张寨 | 5.37公顷 | 落实增减挂钩图斑,整理现状零碎老旧宅基地,对翟湖村李小庄、杨园、四门、张寨等村民组撤并,并对宅基地进行复垦。 | 2023-2035 | |
公共服务和基础设施建设 | 5 | 油坊未来建房意向选址 | 油坊 | 1.10公顷 | 在油坊居民点进行集中建房,并配套相关设施。 | 2023-2035 |
6 | 李小庄搬迁意向选址 | 李小庄 | 0.63公顷 | 因村庄较小发展空间不足,规划撤并拆迁,搬迁至油坊路两侧。 | 2023-2035 | |
7 | 杨园搬迁意向选址 | 杨园 | 1.17公顷 | 因村庄较小发展空间不足,规划撤并拆迁,搬迁至李小圩路两侧。 | 2023-2035 | |
8 | 葛后寨居民点提升 | 葛后寨 | 1.49公顷 | 在葛后寨居民点进行集中建房,并配套相关设施。 | 2023-2035 | |
9 | 葛小寨居民点提升 | 葛小寨 | 0.52公顷 | 在葛小寨居民点进行集中建房,并配套相关设施 | 2023-2035 | |
10 | 规划县道拓宽 | 村东部 | 2000米 | 落实上位规划线型,拓宽现状道路,拓宽至12米。 | 2023-2035 | |
11 | 华能风电项目三期 | 村南部 | 0.33公顷 | 落实县下发薛湖三期风电场项目工业用地。 | 2023-2035 | |
产业发展 | 12 | 牧原肉食品全产业链项目 | 村西南部 | 7.95公顷 | 落实重大项目中牧原肉食品全产业链项目用地范围。 | 2023-2035 |
乡村生态保护修复 | 13 | 水系治理修复 | 村域 | 9.68公顷 | 保留现状坑塘、沟渠与水工设施,对村域内的坑塘水面和沟渠进行清淤疏通等生态修复。 | 2023-2035 |
14 | 人居环境整治 | 葛后寨、郭庄、李恒、油坊、斜沟等处 | 34.06公顷 | 对集中居民点住宅的建筑风貌、基础设施进行美化、提质。 | 2026-203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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