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拟对海宁市旗昆橡塑有限公司年产400吨高端生活类橡胶制品项目环评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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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拟对海宁市旗昆橡塑有限公司年产400吨高端生活类橡胶制品项目环评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告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建设项目概况

公众参与情况

相关环保措施承诺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略) (略) 年产400吨高端生活类橡胶制品项目

(略) (略) 马桥街道经编5路21号

(略) (略)

企 (略) (略) 空余厂房,购置捏合机1台、炼胶硫化一体机3台、硫化机12台、硫化挤出机生产线2条及相关配套设备,形成年产400吨高端生活类硅橡胶的生产能力。

/

建设单位承诺,将按照环评提出的相关要求实施项目建设,确保落实各项污染防治和生态保护措施。

废气:投料粉尘、密炼废气、开炼废气、硫化废气收集经布袋除尘器+光催化(除臭)+中效过滤+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达标后高空排放;食堂油烟经油烟净化器处理达标后高空排放。

废水: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隔油池预处理 (略) 政污水管网,最近经*桥污水处理厂处理达标后排放。

噪声:优先选用低噪声类型设备,此外,设备在安装时,对高噪声设备须采取减震、隔震措施。

固废:一般工业固废出售或综合利用;生活垃圾委托环卫部门清运;危险废物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上述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维护公众环境权益,现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告。公告期为2023年11月22日至2023年11月28日。

公示时间:2023年11月21日

联系电话:0573-*; 传真:0573-*

通讯地址: (略) 行政服务中心二楼投资项目区窗口; 邮编:*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告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上述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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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建设项目概况

公众参与情况

相关环保措施承诺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略) (略) 年产400吨高端生活类橡胶制品项目

(略) (略) 马桥街道经编5路21号

(略) (略)

企 (略) (略) 空余厂房,购置捏合机1台、炼胶硫化一体机3台、硫化机12台、硫化挤出机生产线2条及相关配套设备,形成年产400吨高端生活类硅橡胶的生产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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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单位承诺,将按照环评提出的相关要求实施项目建设,确保落实各项污染防治和生态保护措施。

废气:投料粉尘、密炼废气、开炼废气、硫化废气收集经布袋除尘器+光催化(除臭)+中效过滤+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达标后高空排放;食堂油烟经油烟净化器处理达标后高空排放。

废水: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隔油池预处理 (略) 政污水管网,最近经*桥污水处理厂处理达标后排放。

噪声:优先选用低噪声类型设备,此外,设备在安装时,对高噪声设备须采取减震、隔震措施。

固废:一般工业固废出售或综合利用;生活垃圾委托环卫部门清运;危险废物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上述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维护公众环境权益,现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告。公告期为2023年11月22日至2023年11月28日。

公示时间:2023年11月21日

联系电话:0573-*; 传真:0573-*

通讯地址: (略) 行政服务中心二楼投资项目区窗口; 邮编:*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告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上述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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