惠农区审批服务管理局关于惠农区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填埋场及生态修复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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惠农区审批服务管理局关于惠农区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填埋场及生态修复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惠审管批字〔2023〕183号


宁夏*港 (略) :

  报来《宁夏*港 (略) 关于申报<惠农区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填埋场及生态修复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审批的请示》(宁*港司发〔2023〕16号)及其附件收悉。经研究,同意该可行性研究报告,现将相关事宜批复如下:

  一、项目名称

  惠农区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填埋场及生态修复项目

  (项目代码2311-*-17-01-*)

  二、项目建设必要性

   (略) 化建设步伐的加快,城市建设规模和亮点工程层出不穷, (略) 貌的日新月异,建筑垃圾规范化处置基础设施短板亟待补齐。惠农区缺少正规的建筑垃圾处理填埋场地,建筑垃圾堆存随意,历史欠账较多,阻碍了 (略) 的建设步伐。为改善110国道大武口至惠农段区域生态环境, (略) 形象和环境质量,减少工程建设过程中建筑垃圾的产生和排放,提高对建筑垃圾再生品的有效利用,不断推进工程建设可持续发展和城乡人居环境改善。本项目贯彻执行通知内容,推进惠农区建筑垃圾减量化处置,是对节约资源、保护环境和发展循环经济政策的具体落实。

  三、项目可行性

  项目属于建筑垃圾治理工程,符合《 (略) 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纲要》,且垃圾无害化综合处理属于《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3)》环境保护与资源节约篇中的鼓励范畴:“城镇垃圾及其他固体废弃物无害化、资源化、无害化处理和综合利用工程”,项目经济上具有一定的盈利能力,抗风险能力,贷款清偿能力也较好。该项目的建设是可行的。

  四、项目建设地点

   (略) 惠农区,西线大道以东80米, (略) 道以南,包兰铁路以西200米。

  五、项目建设单位

  宁夏*港 (略)

  六、建设规模及内容

  建设规模:项目总占地224.8亩(约14.98公顷),填埋区占地179.76亩(约11.98公顷),总库容330.34万m3(折合399.72万吨),有效库容280.79万m3(折合339.76万吨),分成4个填埋区,分区逐次堆填和封场修复生态。建筑垃圾年处置能力为13.59万吨(11.23万m3/年),设计服务期限为25年。

  建设内容:建筑垃圾资源化处置工程、建筑垃圾填埋场工程、封场和矿山修复工程。具体如下:

  (一)建筑垃圾资源化处置工程:新建建筑垃圾减量化、资源化处置自动化生产线一条,建设回收车间、骨料储库等。

  (二)建筑垃圾填埋场工程:包括以填埋区、防渗系统构成的主体工程、辅助工程、公用工程和环保工程组成。

  (三)封场和矿山修复工程:填埋场各分区达到服务期限和设计堆高后,进行表面覆土、边坡处理和绿化。

  七、项目建设工期

  2023年12月—2024年12月

  八、估算总投资及资金来源

  估算总投资为4458.03万元,工程费3973.14万元,其他费266.60万元、预备费212.29万元。

  资金来源:由企业引入社会资本投资2458万元,争取中央财政资金1000万元,银行贷款1000万元。

  九、项目建设效益

  项目的建设将进一步提高地区建筑垃圾的资源化利用水平,并治理修复项目拟建区域历史遗留采砂矿坑。不仅可以从根本上 (略) 惠农区建筑垃圾处置问题,使其变废为宝, (略) 循环经济发展,又能够消除地质灾害隐患、恢复矿区地质环境,对贺兰山生态环境综合整治修复具有积极的促进作用。项目效益显著。

  十、有关要求

  根据国家发改委2018年16号令《必须招标的工程项目规定》,该项目达到了必须招标的工程范围。请严格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的有关规定组织公开招标,具体招标范围详见《招标事项核准意见表》。

  项目推进要严格按照《政府投资条例》( (略) 令第712号)《宁夏回族自治区政府投资管理办法》(宁政规发〔2020〕7号)的相关精神执行。

  项目建设要严格按照批准的建设规模、内容、标准实施建设,不得随意提高建设标准、改变建设内容、扩大投资规模。为确保工程质量及进度,该工程必须实行法人责任制、招投标制、合同制、监理制,严格按照项目基本建设程序和要求组织实施,加强项目建设资金的使用管理和安全管理,确保工程质量、安全,如期投入使用。

  根据《宁夏回族自治区政府投资管理办法》第十四条规定,可行性研究报告批复文件有效期一般为2年,2年内未办理任何其他手续的,到期自动失效。请据此批复按照基本建设程序,尽快办理项目相关手续,并按要求编制项目《初步设计》,报我局审批。


  附件:《惠农区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填埋场及生态修复项目》招标事项核准意见表


惠农区审批服务管理局

2023年11月17日

  (此件公开发布)


  附件


《惠农区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填埋场及生态修复项目》招标事项核准意见表



招标范围

招标组织形式

招标方式

不采用招标方式

全部招标

部分招标

自行招标

委托招标

公开招标

邀请招标

勘察







设计







建筑工程





设备购置





监理







其他







审批部门核准意见说明:

1、该项目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2017)和国家发改委《必须招标的工程项目规定》(2018第16号令)的规定,属于必须招标的工程项目。

2、主动接受项目管理部门对本项目招标、发包活动的监督。

惠农区审批服务管理局

2023年11月17日



惠审管批字〔2023〕183号


宁夏*港 (略) :

  报来《宁夏*港 (略) 关于申报<惠农区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填埋场及生态修复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审批的请示》(宁*港司发〔2023〕16号)及其附件收悉。经研究,同意该可行性研究报告,现将相关事宜批复如下:

  一、项目名称

  惠农区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填埋场及生态修复项目

  (项目代码2311-*-17-01-*)

  二、项目建设必要性

   (略) 化建设步伐的加快,城市建设规模和亮点工程层出不穷, (略) 貌的日新月异,建筑垃圾规范化处置基础设施短板亟待补齐。惠农区缺少正规的建筑垃圾处理填埋场地,建筑垃圾堆存随意,历史欠账较多,阻碍了 (略) 的建设步伐。为改善110国道大武口至惠农段区域生态环境, (略) 形象和环境质量,减少工程建设过程中建筑垃圾的产生和排放,提高对建筑垃圾再生品的有效利用,不断推进工程建设可持续发展和城乡人居环境改善。本项目贯彻执行通知内容,推进惠农区建筑垃圾减量化处置,是对节约资源、保护环境和发展循环经济政策的具体落实。

  三、项目可行性

  项目属于建筑垃圾治理工程,符合《 (略) 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纲要》,且垃圾无害化综合处理属于《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3)》环境保护与资源节约篇中的鼓励范畴:“城镇垃圾及其他固体废弃物无害化、资源化、无害化处理和综合利用工程”,项目经济上具有一定的盈利能力,抗风险能力,贷款清偿能力也较好。该项目的建设是可行的。

  四、项目建设地点

   (略) 惠农区,西线大道以东80米, (略) 道以南,包兰铁路以西200米。

  五、项目建设单位

  宁夏*港 (略)

  六、建设规模及内容

  建设规模:项目总占地224.8亩(约14.98公顷),填埋区占地179.76亩(约11.98公顷),总库容330.34万m3(折合399.72万吨),有效库容280.79万m3(折合339.76万吨),分成4个填埋区,分区逐次堆填和封场修复生态。建筑垃圾年处置能力为13.59万吨(11.23万m3/年),设计服务期限为25年。

  建设内容:建筑垃圾资源化处置工程、建筑垃圾填埋场工程、封场和矿山修复工程。具体如下:

  (一)建筑垃圾资源化处置工程:新建建筑垃圾减量化、资源化处置自动化生产线一条,建设回收车间、骨料储库等。

  (二)建筑垃圾填埋场工程:包括以填埋区、防渗系统构成的主体工程、辅助工程、公用工程和环保工程组成。

  (三)封场和矿山修复工程:填埋场各分区达到服务期限和设计堆高后,进行表面覆土、边坡处理和绿化。

  七、项目建设工期

  2023年12月—2024年12月

  八、估算总投资及资金来源

  估算总投资为4458.03万元,工程费3973.14万元,其他费266.60万元、预备费212.29万元。

  资金来源:由企业引入社会资本投资2458万元,争取中央财政资金1000万元,银行贷款1000万元。

  九、项目建设效益

  项目的建设将进一步提高地区建筑垃圾的资源化利用水平,并治理修复项目拟建区域历史遗留采砂矿坑。不仅可以从根本上 (略) 惠农区建筑垃圾处置问题,使其变废为宝, (略) 循环经济发展,又能够消除地质灾害隐患、恢复矿区地质环境,对贺兰山生态环境综合整治修复具有积极的促进作用。项目效益显著。

  十、有关要求

  根据国家发改委2018年16号令《必须招标的工程项目规定》,该项目达到了必须招标的工程范围。请严格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的有关规定组织公开招标,具体招标范围详见《招标事项核准意见表》。

  项目推进要严格按照《政府投资条例》( (略) 令第712号)《宁夏回族自治区政府投资管理办法》(宁政规发〔2020〕7号)的相关精神执行。

  项目建设要严格按照批准的建设规模、内容、标准实施建设,不得随意提高建设标准、改变建设内容、扩大投资规模。为确保工程质量及进度,该工程必须实行法人责任制、招投标制、合同制、监理制,严格按照项目基本建设程序和要求组织实施,加强项目建设资金的使用管理和安全管理,确保工程质量、安全,如期投入使用。

  根据《宁夏回族自治区政府投资管理办法》第十四条规定,可行性研究报告批复文件有效期一般为2年,2年内未办理任何其他手续的,到期自动失效。请据此批复按照基本建设程序,尽快办理项目相关手续,并按要求编制项目《初步设计》,报我局审批。


  附件:《惠农区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填埋场及生态修复项目》招标事项核准意见表


惠农区审批服务管理局

2023年11月17日

  (此件公开发布)


  附件


《惠农区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填埋场及生态修复项目》招标事项核准意见表



招标范围

招标组织形式

招标方式

不采用招标方式

全部招标

部分招标

自行招标

委托招标

公开招标

邀请招标

勘察







设计







建筑工程





设备购置





监理







其他







审批部门核准意见说明:

1、该项目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2017)和国家发改委《必须招标的工程项目规定》(2018第16号令)的规定,属于必须招标的工程项目。

2、主动接受项目管理部门对本项目招标、发包活动的监督。

惠农区审批服务管理局

2023年11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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