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市生态环境局登封分局关于对河南恒美铝业有限公司年产5万吨合金型材技术改造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作出审批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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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州市生态环境局登封分局关于对河南恒美铝业有限公司年产5万吨合金型材技术改造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作出审批的公告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于2023年11月16日对 (略) 年产5万吨合金型材技术改造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做出审批。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告。

序号

建设单位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

(略)

年产5万吨合金型材技术改造项目

(略) 告成镇

河南 (略)

总投资350万元,在原有厂区基础上,对年产5万吨铝合金型材项目生产线实施技术改造。主要技术改造内容:1、挤压生产线15台铝棒加热炉电加热改为天然气加热;2、6台时效炉加热方式由电加热改为天然气加热;3、氧化电泳车间前处理工序新增5台铝型材喷砂机;4、氧化电泳车间电泳固化炉液化石油气加热改天然气加热;5、喷涂车间2台水分烘干炉电加热改为天然气加热;6、喷涂车间2台固化炉液化石油气加热改天然气加热。本次技改不新增产能。

废气:挤压车间:15台铝棒加热炉各安装1个低氮燃烧器(TA016~TA030),铝棒加热炉上方设置密闭集气管道,连接至10根15m高排气筒(DA004~DA012、DA014)排放;6台时效炉各安装1个低氮燃烧器(TA003~TA008),时效炉上方设置密闭集气管道,连接至3根15m高排气筒(DA013、DA015、DA016);5台喷砂机各设置1套密闭集气装置,喷砂废气引至各喷砂机配套的袋式除尘器(TA011~TA015)处理,分别经5根排气筒(DA019~DA023)排放。通过DA004~DA016排放的颗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均满足《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41/1066-2020)表1标准要求(其他炉窑颗粒物≤30mg/m3,SO2≤200mg/m3,NOX≤300mg/m3),同时满足《重污染天气重点行业应急减排措施制定技术指南(2020年修订版)》(环办大气函[2020]340号)相关要求(PM、SO2、NOX分别不高于10mg/m3、50mg/m3、100mg/m3),颗粒物排放同时满足《 (略) 2019年工业企业深度治理专项工作方案》(郑环攻坚[2019]3号)相关要求(所有排气筒颗粒物<10mg/m3)要求;通过DA019~DA023排放的颗粒物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二级标准要求(颗粒物最高允许排放浓度120mg/m3,15m高排气筒最高允许排放速率3.5kg/h),同时满足《 (略) 2019年工业企业深度治理专项工作方案》(郑环攻坚[2019]3号)相关要求(所有排气筒颗粒物<10mg/m3)要求。

喷涂车间、氧化电泳车间:2台水分烘干炉各安装1个低氮燃烧器(TA031、TA032),尾气经管道连接至DA002排放;3台固化炉各安装1个低氮燃烧器(TA033~TA035),固化炉上方设置密闭集气管道,连接至1套“滤筒除尘+活性炭吸脱附+催化燃烧装置”(TA002),处理后经1根15m高排气筒(DA002)排放,通过DA002排放的颗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满足《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41/1066-2020)表1标准要求(其他炉窑颗粒物≤30mg/m3,SO2≤200mg/m3,NOX≤300mgm3),同时满足《重污染天气重点行业应急减排措施制定技术指南(2020年修订版)》(环办大气函[2020]340号)相关要求(PM、SO2、NOX分别不高于10mg/m3、50mg/m3、100mg/m3),颗粒物排放同时满足《 (略) 2019年工业企业深度治理专项工作方案》(郑环攻坚[2019]3号)相关要求(所有排气筒颗粒物<10mg/m3)要求。

废水:本项目不新增劳动定员,运营期无生产废水、生活污水产生。

噪声:本项目噪声源主要来源于喷砂机运行时产生的机械噪声。通过选用低噪声设备,厂房隔声,对风机设置软连接等措施降低噪声对周围环境的影响后,项目各厂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要求。

固体废物:除尘器收集的粉尘在一般固废暂存间暂存,定期外售。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有重大利益关系的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告知。

电话:0371—*

通讯地址: (略) 行政服务中心二楼生态环境分局窗口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于2023年11月16日对 (略) 年产5万吨合金型材技术改造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做出审批。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告。

序号

建设单位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

(略)

年产5万吨合金型材技术改造项目

(略) 告成镇

河南 (略)

总投资350万元,在原有厂区基础上,对年产5万吨铝合金型材项目生产线实施技术改造。主要技术改造内容:1、挤压生产线15台铝棒加热炉电加热改为天然气加热;2、6台时效炉加热方式由电加热改为天然气加热;3、氧化电泳车间前处理工序新增5台铝型材喷砂机;4、氧化电泳车间电泳固化炉液化石油气加热改天然气加热;5、喷涂车间2台水分烘干炉电加热改为天然气加热;6、喷涂车间2台固化炉液化石油气加热改天然气加热。本次技改不新增产能。

废气:挤压车间:15台铝棒加热炉各安装1个低氮燃烧器(TA016~TA030),铝棒加热炉上方设置密闭集气管道,连接至10根15m高排气筒(DA004~DA012、DA014)排放;6台时效炉各安装1个低氮燃烧器(TA003~TA008),时效炉上方设置密闭集气管道,连接至3根15m高排气筒(DA013、DA015、DA016);5台喷砂机各设置1套密闭集气装置,喷砂废气引至各喷砂机配套的袋式除尘器(TA011~TA015)处理,分别经5根排气筒(DA019~DA023)排放。通过DA004~DA016排放的颗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均满足《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41/1066-2020)表1标准要求(其他炉窑颗粒物≤30mg/m3,SO2≤200mg/m3,NOX≤300mg/m3),同时满足《重污染天气重点行业应急减排措施制定技术指南(2020年修订版)》(环办大气函[2020]340号)相关要求(PM、SO2、NOX分别不高于10mg/m3、50mg/m3、100mg/m3),颗粒物排放同时满足《 (略) 2019年工业企业深度治理专项工作方案》(郑环攻坚[2019]3号)相关要求(所有排气筒颗粒物<10mg/m3)要求;通过DA019~DA023排放的颗粒物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二级标准要求(颗粒物最高允许排放浓度120mg/m3,15m高排气筒最高允许排放速率3.5kg/h),同时满足《 (略) 2019年工业企业深度治理专项工作方案》(郑环攻坚[2019]3号)相关要求(所有排气筒颗粒物<10mg/m3)要求。

喷涂车间、氧化电泳车间:2台水分烘干炉各安装1个低氮燃烧器(TA031、TA032),尾气经管道连接至DA002排放;3台固化炉各安装1个低氮燃烧器(TA033~TA035),固化炉上方设置密闭集气管道,连接至1套“滤筒除尘+活性炭吸脱附+催化燃烧装置”(TA002),处理后经1根15m高排气筒(DA002)排放,通过DA002排放的颗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满足《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41/1066-2020)表1标准要求(其他炉窑颗粒物≤30mg/m3,SO2≤200mg/m3,NOX≤300mgm3),同时满足《重污染天气重点行业应急减排措施制定技术指南(2020年修订版)》(环办大气函[2020]340号)相关要求(PM、SO2、NOX分别不高于10mg/m3、50mg/m3、100mg/m3),颗粒物排放同时满足《 (略) 2019年工业企业深度治理专项工作方案》(郑环攻坚[2019]3号)相关要求(所有排气筒颗粒物<10mg/m3)要求。

废水:本项目不新增劳动定员,运营期无生产废水、生活污水产生。

噪声:本项目噪声源主要来源于喷砂机运行时产生的机械噪声。通过选用低噪声设备,厂房隔声,对风机设置软连接等措施降低噪声对周围环境的影响后,项目各厂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要求。

固体废物:除尘器收集的粉尘在一般固废暂存间暂存,定期外售。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有重大利益关系的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告知。

电话:0371—*

通讯地址: (略) 行政服务中心二楼生态环境分局窗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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