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拟对前进民爆股份有限公司电子雷管全自动生产线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拟审批决定的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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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拟对前进民爆股份有限公司电子雷管全自动生产线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拟审批决定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决定。为保证审批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反馈至我局环评科。

公示时间:2023年11月21日-2023年11月27日。

联系电话:0379-*

通讯地址:宜阳县文明东路6号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5日内申请人、有重大利益关系的利害关系人可对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要求听证。

1、项目名称: (略) 电子雷管全自动生产线建设项目

2、建设地点:项目位于宜阳县莲庄镇孙留村南 (略) 西区厂区内

3、环境影响评价机构:洛阳 (略)

4、建设项目概况:项目位于宜阳县莲庄镇孙留村南 (略) 西区厂区内,总投资额1700.4万元,环保投资7万元。建设内容:在现有的电子雷管装配工房(二)内建设,新建一条“QJHTED-Ⅱ型电子雷管工艺技术及智能化生产线”及QJJN-Ⅰ型工业雷管成品自动装车系统,生产规模:1980万发/年电子雷。项目不新增劳动定员,所需人员从厂区现有工程中调配。

5、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及达到的防治效果:

(1)落实废气治理措施。拟建项目胶头注塑、激光打码工序产生的废气经车间换风系统自然排放,非*烷总烃、颗粒物的排放浓度、排放速率应满足《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37822-2019)中的限值要求并同时满足《 (略) 开展工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专项治理工作中排放建议值的通知》(豫环攻坚办〔2017〕162 号)文中的要求。(2)做好噪声防护工作。拟建项目运营期主要噪声源为封箱机、自动装车系统等设备运行产生的噪声,应按环评要求选用低噪音设备,采用车间隔声、基础减振等措施降低噪声排放,项目厂界噪声排放应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要求。(3)切实做好固体废物处置工作。废脚线皮、废包装材料暂存一般固废暂存间,定期由废品收购站回收;不合格品定期运至焚烧场焚烧处理;焚烧残渣收集至容器内,应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的要求,暂存于现有危废暂存间,定期委托有资质的单位安全处置。

6、环评结论:《报告表》环评结论:该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相关规划要求,厂址选择合理可行。该项目营运期产生的污染物排放量较小,在建设及运行中认真落实工程设计及环评提出的污染防治措施,可满足清洁生产、达标排放、总量控制等要求,对周围环境的影响较小。从环保角度来看,环评认为该项目的建设是可行的。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决定。为保证审批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反馈至我局环评科。

公示时间:2023年11月21日-2023年11月27日。

联系电话:0379-*

通讯地址:宜阳县文明东路6号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5日内申请人、有重大利益关系的利害关系人可对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要求听证。

1、项目名称: (略) 电子雷管全自动生产线建设项目

2、建设地点:项目位于宜阳县莲庄镇孙留村南 (略) 西区厂区内

3、环境影响评价机构:洛阳 (略)

4、建设项目概况:项目位于宜阳县莲庄镇孙留村南 (略) 西区厂区内,总投资额1700.4万元,环保投资7万元。建设内容:在现有的电子雷管装配工房(二)内建设,新建一条“QJHTED-Ⅱ型电子雷管工艺技术及智能化生产线”及QJJN-Ⅰ型工业雷管成品自动装车系统,生产规模:1980万发/年电子雷。项目不新增劳动定员,所需人员从厂区现有工程中调配。

5、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及达到的防治效果:

(1)落实废气治理措施。拟建项目胶头注塑、激光打码工序产生的废气经车间换风系统自然排放,非*烷总烃、颗粒物的排放浓度、排放速率应满足《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37822-2019)中的限值要求并同时满足《 (略) 开展工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专项治理工作中排放建议值的通知》(豫环攻坚办〔2017〕162 号)文中的要求。(2)做好噪声防护工作。拟建项目运营期主要噪声源为封箱机、自动装车系统等设备运行产生的噪声,应按环评要求选用低噪音设备,采用车间隔声、基础减振等措施降低噪声排放,项目厂界噪声排放应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要求。(3)切实做好固体废物处置工作。废脚线皮、废包装材料暂存一般固废暂存间,定期由废品收购站回收;不合格品定期运至焚烧场焚烧处理;焚烧残渣收集至容器内,应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的要求,暂存于现有危废暂存间,定期委托有资质的单位安全处置。

6、环评结论:《报告表》环评结论:该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相关规划要求,厂址选择合理可行。该项目营运期产生的污染物排放量较小,在建设及运行中认真落实工程设计及环评提出的污染防治措施,可满足清洁生产、达标排放、总量控制等要求,对周围环境的影响较小。从环保角度来看,环评认为该项目的建设是可行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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