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山高新区萧林路南侧、鹿城路西侧商业办公用房项目
昆山高新区萧林路南侧、鹿城路西侧商业办公用房项目
项目:昆山高新区萧林路南侧、鹿城路西侧商业办公用房项目
建设单位:昆山 (略)
编制单位:
监测单位:苏州信衡造价 (略)
地理位置: (略) (略)
说明:
根据《水利部关于加强事中事后监管规范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的通知》(水保[2017]365号)、《水利部办公厅关于印发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规程(试行)的通知》(办水保[2018]133号)和《 (略) 水利厅关于印发< (略) 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验收管理办法>的通知》(苏水规[2018]4号)的规定和要求,我单位于2023年11月20日组织召开了“昆山高新区萧林路南侧、鹿城路西侧商业办公用房项目”水土保持设施验收会议。参加会议的有施工、监理、水土保持方案编制、水土保持监测、水土保持设施验收报告编制等单位的代表及特邀专家。会议成立了水土保持设施验收组,验收组一致同意通过本项目水土保持设施验收。
现将本项目《水土保持设施验收鉴定书》、《水土保持设施验收报告》、《水土保持监测总结报告》予以公示。
公示期限:2023年11月21日至2023年12月19日(20个工作日),如对本公示内容有异议,请向我单位如实反映。
公示单位联系人及地址:黄会斌(*), (略) 玉山镇西寺弄13-9室
公示单位:昆山 (略)
2023年11月21日
项目:昆山高新区萧林路南侧、鹿城路西侧商业办公用房项目
建设单位:昆山 (略)
编制单位:
监测单位:苏州信衡造价 (略)
地理位置: (略) (略)
说明:
根据《水利部关于加强事中事后监管规范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的通知》(水保[2017]365号)、《水利部办公厅关于印发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规程(试行)的通知》(办水保[2018]133号)和《 (略) 水利厅关于印发< (略) 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验收管理办法>的通知》(苏水规[2018]4号)的规定和要求,我单位于2023年11月20日组织召开了“昆山高新区萧林路南侧、鹿城路西侧商业办公用房项目”水土保持设施验收会议。参加会议的有施工、监理、水土保持方案编制、水土保持监测、水土保持设施验收报告编制等单位的代表及特邀专家。会议成立了水土保持设施验收组,验收组一致同意通过本项目水土保持设施验收。
现将本项目《水土保持设施验收鉴定书》、《水土保持设施验收报告》、《水土保持监测总结报告》予以公示。
公示期限:2023年11月21日至2023年12月19日(20个工作日),如对本公示内容有异议,请向我单位如实反映。
公示单位联系人及地址:黄会斌(*), (略) 玉山镇西寺弄13-9室
公示单位:昆山 (略)
2023年11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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