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巫溪至巫山高速公路巫山至大昌段交工阶段环境影响评价技术服务招标计划任务
重庆巫溪至巫山高速公路巫山至大昌段交工阶段环境影响评价技术服务招标计划任务
重庆巫溪至巫山高速公路巫山至大昌段交工阶段环境影响评价技术服务
招标
1.招标条件重庆巫溪至巫山高速公路巫山至大昌段由重庆北新 (略) 建设,新疆北新 (略) 承建,建设资金已落实。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交工阶段环境影响评价技术服务,招标人为重庆北新 (略) 。本次公开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重庆巫溪至巫山高速公路巫山至大昌段路线起点位于G42沪蓉高速公路巫山互通处,设龙井枢纽互通与沪蓉高速公路相接。路线向北布设,设白泉特长隧道,跨冲沟后在龙雾平坝处设龙雾互通,后设龙雾隧道下穿C501至万家,设寨子崖大桥上跨C505至崖湾子,穿钱家隧道至钱家平坝处,设置大昌互通与已建钱家至大昌旅游公路相接,并预留二期大昌至巫溪段接线线位。路线全长1443km。
招标范围:重庆巫溪至巫山高速公路巫山至大昌段交工阶段环境影响评价技术服务。
主要工作内容等如下:根据重庆巫溪至巫山高速公路巫山至大昌段交工阶段的实际建设情况,提供环境影响评价(重新报批)技术服务,包括报告书编制、环境监测、评审、配合报批,最终取得环评批复文件。
合同签订且委托方有关设计文件及技术资料提供完善之日起 30 日历天内,中标人提交环境影响评价技术成果文件,后期服务到委托 (略) 交通运输局及相关主管部门备案止。
2.4.1 资格条件
1、投标单位须在中国境内注册,持有有效营业执照的法人或其分支机构或持有有效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的事业单位。
2、在“全国投资项目在线批监管平台"(http://www. tzxm. gov. on/)中的“工程咨询单位名录”中已备案,且备案专业含公路专业(提供网页备案查询)或具有工程咨询单位(公路专业)*级资信证书或具备国家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公路行业(公路)专业设计*级及以上资质。
2.4.2 业绩要求:投标人近3年(2019年3月1日起至今,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至少承担过1个高速公路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服务工作。提供合同或中标通知书复印件。
2.4.3 人员要求:(1)项目负责人:具有公路工程相关专业高级及以上技术职称;近3年内(2019年3月1日至今,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至少承担过1个高速公路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项目负责人工作。提供项目负责人职称证和有效业绩证明材料。
注:公路工程相关专业职称:公路工程、桥梁工程、公路与桥梁、交通土建、隧道地下结构工程、交通工程。
(2)进行环境影响评价时,投标人应组建评价项目组。该项目组成员需具有公路设计、施工或运营管理方面的丰富经验,对交通安全有深人的研究。该项目组通常由3人以上且包含公路工程、交通工程等相关的多专业人员组成。
2.4.4 信誉要求:
(1)不接受被新疆北新 (略) 及其上级管理机构(兵团建工集团)禁止选择的供应商。
(2)凡被交通运 (略) 交通局取消或暂停投标资格且在处罚期内的单位无资格参与本项目投标。
3.招标文件的获取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3年11月7日前往十一师集采平台(http://**),下载招标文件。
4.投标文件的递交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3年11月13日15:55分前进行投标,投标文件原件邮寄至: (略) 巫山县巫大高速大昌收费站100米处(重庆北新 (略) )。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5.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次招标公告在十一师集采平台(http://**)上发布。
6.联系方式招 标 人:重庆北新 (略)
地址: (略) 巫山县巫大高速大昌收费站100米处
联系人: 李老师
电话: *
电子邮件: *@*q.com
2023年11月6日
重庆巫溪至巫山高速公路巫山至大昌段交工阶段环境影响评价技术服务
招标
1.招标条件重庆巫溪至巫山高速公路巫山至大昌段由重庆北新 (略) 建设,新疆北新 (略) 承建,建设资金已落实。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交工阶段环境影响评价技术服务,招标人为重庆北新 (略) 。本次公开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重庆巫溪至巫山高速公路巫山至大昌段路线起点位于G42沪蓉高速公路巫山互通处,设龙井枢纽互通与沪蓉高速公路相接。路线向北布设,设白泉特长隧道,跨冲沟后在龙雾平坝处设龙雾互通,后设龙雾隧道下穿C501至万家,设寨子崖大桥上跨C505至崖湾子,穿钱家隧道至钱家平坝处,设置大昌互通与已建钱家至大昌旅游公路相接,并预留二期大昌至巫溪段接线线位。路线全长1443km。
招标范围:重庆巫溪至巫山高速公路巫山至大昌段交工阶段环境影响评价技术服务。
主要工作内容等如下:根据重庆巫溪至巫山高速公路巫山至大昌段交工阶段的实际建设情况,提供环境影响评价(重新报批)技术服务,包括报告书编制、环境监测、评审、配合报批,最终取得环评批复文件。
合同签订且委托方有关设计文件及技术资料提供完善之日起 30 日历天内,中标人提交环境影响评价技术成果文件,后期服务到委托 (略) 交通运输局及相关主管部门备案止。
2.4.1 资格条件
1、投标单位须在中国境内注册,持有有效营业执照的法人或其分支机构或持有有效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的事业单位。
2、在“全国投资项目在线批监管平台"(http://www. tzxm. gov. on/)中的“工程咨询单位名录”中已备案,且备案专业含公路专业(提供网页备案查询)或具有工程咨询单位(公路专业)*级资信证书或具备国家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公路行业(公路)专业设计*级及以上资质。
2.4.2 业绩要求:投标人近3年(2019年3月1日起至今,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至少承担过1个高速公路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服务工作。提供合同或中标通知书复印件。
2.4.3 人员要求:(1)项目负责人:具有公路工程相关专业高级及以上技术职称;近3年内(2019年3月1日至今,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至少承担过1个高速公路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项目负责人工作。提供项目负责人职称证和有效业绩证明材料。
注:公路工程相关专业职称:公路工程、桥梁工程、公路与桥梁、交通土建、隧道地下结构工程、交通工程。
(2)进行环境影响评价时,投标人应组建评价项目组。该项目组成员需具有公路设计、施工或运营管理方面的丰富经验,对交通安全有深人的研究。该项目组通常由3人以上且包含公路工程、交通工程等相关的多专业人员组成。
2.4.4 信誉要求:
(1)不接受被新疆北新 (略) 及其上级管理机构(兵团建工集团)禁止选择的供应商。
(2)凡被交通运 (略) 交通局取消或暂停投标资格且在处罚期内的单位无资格参与本项目投标。
3.招标文件的获取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3年11月7日前往十一师集采平台(http://**),下载招标文件。
4.投标文件的递交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3年11月13日15:55分前进行投标,投标文件原件邮寄至: (略) 巫山县巫大高速大昌收费站100米处(重庆北新 (略) )。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5.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次招标公告在十一师集采平台(http://**)上发布。
6.联系方式招 标 人:重庆北新 (略)
地址: (略) 巫山县巫大高速大昌收费站100米处
联系人: 李老师
电话: *
电子邮件: *@*q.com
2023年11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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