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市裕琪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东莞市裕琪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受理号(号) | * |
项目名称 | 东莞市裕琪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
建设地点 | (略) 虎门镇居岐振兴路2号2栋203室 |
建设单位 | 东莞市裕琪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略) (略) |
项目概况 | czwtitl (略) (略) 虎门镇居岐振兴路2号2栋203室,项目所在厂址中心坐标:北纬22°49′50.561″;东经113°44′0.271″。项目总投资100万元,占地面积600m2,建筑面积600m2。项目主要从事热水袋的加工生产,项目加工生产热水袋138吨/年。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废气:项目压片、油压成型工序有机废气通过集气罩负压收集后经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有组织排放浓度可达到《橡胶制品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 (GB27632-2011)表5新建企业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无组织排放量较低,能够达到《橡胶制品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 (GB27632-2011)表6现有和新建企业厂界无组织排放限值;同时满足《固定污染源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排放标准》(DB44/2367-2022)表3厂区内VOCs无组织排放限值要求,不会对周围空气环境造成明显影响。恶臭排放能够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中臭气浓度排放标准的要求。 废水:项目生活污水经三级化粪池处理 (略) 《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6-2001)第二时段三级标准和《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31962-2015)B级标准的较 (略) 政截污管网,引至城镇污水处理厂处理达标后排放。 噪声:噪声源采取适当隔音、降噪措施。 固废:危险废物交给有资质的单位回收处理, (略) 回收处理,生活垃圾交由环卫部门清运处理。 |
公众参与情况 | |
相关环保措施承诺 | 兹有我司承诺:项目有机废气收集后经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经排气筒排放;项目生活污水经三级化粪池预处理 (略) 政截污管网,引至城镇污水处理厂处理达标后排放;噪声源采取适当隔音、降噪措施;危险废物交给有资质的单位回收处理, (略) 回收处理,生活垃圾交由环卫部门清运处理。 |
公示时间 | 2023-11-21 |
联系人 | (略) 生态环境局虎门分局 |
联系电话 | 0769-* |
通讯地址 | (略) 虎门镇威远岛城建办公区一号楼3楼 |
初步审查意见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编制监督管理办法》以及环境影响评价有关技术导则、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等有关规定,我局对该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见附件)等材料进行审查,对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拟批准的审批意见。 |
初步审查意见附件 | 附件 |
备注 | 为体现公开、公正的原则,维护公众环境权益,现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五个工作日。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五个工作日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上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提出书面听证申请。 |
受理号(号) | * |
项目名称 | 东莞市裕琪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
建设地点 | (略) 虎门镇居岐振兴路2号2栋203室 |
建设单位 | 东莞市裕琪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略) (略) |
项目概况 | czwtitl (略) (略) 虎门镇居岐振兴路2号2栋203室,项目所在厂址中心坐标:北纬22°49′50.561″;东经113°44′0.271″。项目总投资100万元,占地面积600m2,建筑面积600m2。项目主要从事热水袋的加工生产,项目加工生产热水袋138吨/年。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废气:项目压片、油压成型工序有机废气通过集气罩负压收集后经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有组织排放浓度可达到《橡胶制品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 (GB27632-2011)表5新建企业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无组织排放量较低,能够达到《橡胶制品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 (GB27632-2011)表6现有和新建企业厂界无组织排放限值;同时满足《固定污染源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排放标准》(DB44/2367-2022)表3厂区内VOCs无组织排放限值要求,不会对周围空气环境造成明显影响。恶臭排放能够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中臭气浓度排放标准的要求。 废水:项目生活污水经三级化粪池处理 (略) 《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6-2001)第二时段三级标准和《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31962-2015)B级标准的较 (略) 政截污管网,引至城镇污水处理厂处理达标后排放。 噪声:噪声源采取适当隔音、降噪措施。 固废:危险废物交给有资质的单位回收处理, (略) 回收处理,生活垃圾交由环卫部门清运处理。 |
公众参与情况 | |
相关环保措施承诺 | 兹有我司承诺:项目有机废气收集后经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经排气筒排放;项目生活污水经三级化粪池预处理 (略) 政截污管网,引至城镇污水处理厂处理达标后排放;噪声源采取适当隔音、降噪措施;危险废物交给有资质的单位回收处理, (略) 回收处理,生活垃圾交由环卫部门清运处理。 |
公示时间 | 2023-11-21 |
联系人 | (略) 生态环境局虎门分局 |
联系电话 | 0769-* |
通讯地址 | (略) 虎门镇威远岛城建办公区一号楼3楼 |
初步审查意见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编制监督管理办法》以及环境影响评价有关技术导则、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等有关规定,我局对该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见附件)等材料进行审查,对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拟批准的审批意见。 |
初步审查意见附件 | 附件 |
备注 | 为体现公开、公正的原则,维护公众环境权益,现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五个工作日。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五个工作日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上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提出书面听证申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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