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11月22日拟对建设项目环评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告蔚孚科技丽水有限公司新能源汽车电池前驱体材料生产和循环再生项目
2023年11月22日拟对建设项目环评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告蔚孚科技丽水有限公司新能源汽车电池前驱体材料生产和循环再生项目
2023年11月22日拟对建设项目环评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告(蔚孚科技(丽水)有限公司新能源汽车电池前驱体材料生产和循环再生项目)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建设项目概况 | 公众参与情况 | 相关环保措施承诺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 | 蔚孚科技(丽水)有限公司新能源汽车电池前驱体材料生产和循环再生项目 | 浙江遂昌经济开发区龙板山区块 | 蔚孚科技(丽水)有限公司 | 总投资12000万元,租赁遂昌县经济 (略) 所有的位于浙江遂昌经济开发区龙板山区块SGYP(2014)013号地块的闲置厂房建设新能源汽车电池前驱体材料生产和循环再生项目。厂区总占地面积26706m2,现状共6幢厂房、1幢综合楼和1幢倒班宿舍楼,项目租赁其中的4幢生产厂房(厂房一到厂房四)、1幢综合楼和1幢倒班宿舍楼,总用地面积24720m2,总建筑面积12641.49m2。项目利用现有的建筑物,并新建酸碱罐区,购置破碎生产线、各类釜(罐)、压滤机等生产装置,形成年回收处理1万吨废旧锂电池、0.5万吨黑粉及年产1.383万吨电子专用材料的生产能力。 | 已参与 | 业主承诺按照环评要求落实好各项污染防治措施 | (1)水环境影响结论 项目废水产生源主要来自于碱洗母液Wc1、搅洗废水Wc2、解析废水Wc3、废气喷淋废水Wc4、循环冷却外排水Wc5、实验室废水Wc6、生活污水Wc7和初期雨水Wc8等八部分废水。项目废水产生量为127.36m3/d,合计4.203万m3/a,排放量为103m3/d,合计3.399万m3/a。项目生活污水经隔油池和化粪池预处理后纳管排放,生产废水分类分类进行收集处理,碱洗母液、搅洗废水、解析废水、废气喷淋废水等废水含有少量铁、磷等原料,此外含有部分盐。碱洗母液、搅洗废水、解析废水、废气喷淋废水、实验室废水和初期雨水收集后经“调节+芬顿氧化+二级混凝沉淀”处理后部分(7347t/a)返回MVR装置进行脱盐处理,剩余部分纳管排放;循环冷却外排水水质较为清洁,收集后直接纳管排放。废水经处理后部分回用于生产,剩余部分废水纳管排入遂昌县第二污水处理厂处理。纳管标准执行《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中表4的三级标准要求。 从地下水预测分析可知:在非正常工况下,污水处理设施废水收集池泄漏到潜水含水层30d时,CODMn浓度超标距离为4m;100d时,CODMn浓度超标距离为7m;365d时,CODMn浓度超标距离为13m;1000d时,CODMn浓度超标距离为22m。 由上述预测和分析表明,虽然污染范围小,但污染时间长(几十年,甚至有几百年),本项目污染物泄漏对地下水水质影响较大,地下水一旦遭受污染,自静能力较差,污染具有长期性,因此建议建设单位首先确保厂区内做好防渗、防腐措施、污水处理设施安全正常运营,加强管理,确保不发生泄漏。如在发生意外泄漏的情形下,要在泄漏初期及时控制污染物向下游进行运移扩散,综合采取水动力控制、抽采或阻隔等方法,在污染物进一步迁移扩散前将其控制、处理,避免对下游地下水造成污染影响。 (2)大气环境影响结论 项目最大占标率为:71.13%(DA001有组织排放的氟化物),占标率10%的最远距离D10%:2008m(DA001有组织排放的氟化物),,项目大气环境影响评价等级为一级,当D10%小于2.5km时,评价范围边长取5km。 根据章节4.4.3评价,项目所在区域为达标区;根据章节5.3.1和章节5.3.3的预测可知,项目新增污染源正常排放下污染源短期浓度贡献值的最大浓度占标率≤100%,年均浓度贡献值的最大浓度占标率≤30%;根据区域规划环评结论,叠加现状浓度、拟建项目的环境影响后,主要污染物的保证率日平均浓度和年平均质量浓度均符合环境质量标准,则认为环境影响可以接受。 (3)声环境影响结论 根据预测结果可知企业各厂界和敏感点昼夜间噪声均达标。企业仍需加强噪声防治措施,合理安排好生产时间,尽量减少噪声对周围环境的影响,确保厂界噪声达标。 (4)固废环境影响结论 项目固体废物中,职工生活垃圾、非危化品废包装材料、废过滤材料、其他废过滤渣、废水处理污泥属于一般固废,生活垃圾可由当地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置,非危化品废包装材料、废过滤材料、其他废过滤渣、废水处理污泥可出售给其他厂家综合利用。一般固废经妥善处置后不会对周围环境产生明显的不利影响。 考虑到《危险废物鉴别标准 浸出毒性鉴别》 (GB5085.3-2007)中铜有浓度限值要求,本次评价将除铜渣暂定为待鉴定固废,待项目投产运行后,需委托有资质的鉴定机构对废过滤渣进行危险废物鉴别。若判定为一般固废,可出售给其他厂家进行综合利用;若判定为危险废物,则按照危险废物相关要求进行管理,并委托有资质的危废处置单位处置。 根据《国家危险废物名录(2021年版)》,项目产生的危化品废包装材料、废活性炭、废催化剂、实验室废物、废劳保用品等属于危险废物,应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 18597-2023)的要求进行管理、贮存和处置。危险废物集中收集后分类贮存,待到一定量后办理好危险废物转移联单手续后送有资质的单位进行处理。项目所产生的各类固体废物均得到妥善处置后,不会对周围环境造成明显的不利影响。 |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上述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维护公众环境权益,现将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告。公告期为2023年11月22日至2023年11月28日(5个工作日)。
联系电话:0578-*;0578-*
2023年11月22日拟对建设项目环评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告(蔚孚科技(丽水)有限公司新能源汽车电池前驱体材料生产和循环再生项目)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建设项目概况 | 公众参与情况 | 相关环保措施承诺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 | 蔚孚科技(丽水)有限公司新能源汽车电池前驱体材料生产和循环再生项目 | 浙江遂昌经济开发区龙板山区块 | 蔚孚科技(丽水)有限公司 | 总投资12000万元,租赁遂昌县经济 (略) 所有的位于浙江遂昌经济开发区龙板山区块SGYP(2014)013号地块的闲置厂房建设新能源汽车电池前驱体材料生产和循环再生项目。厂区总占地面积26706m2,现状共6幢厂房、1幢综合楼和1幢倒班宿舍楼,项目租赁其中的4幢生产厂房(厂房一到厂房四)、1幢综合楼和1幢倒班宿舍楼,总用地面积24720m2,总建筑面积12641.49m2。项目利用现有的建筑物,并新建酸碱罐区,购置破碎生产线、各类釜(罐)、压滤机等生产装置,形成年回收处理1万吨废旧锂电池、0.5万吨黑粉及年产1.383万吨电子专用材料的生产能力。 | 已参与 | 业主承诺按照环评要求落实好各项污染防治措施 | (1)水环境影响结论 项目废水产生源主要来自于碱洗母液Wc1、搅洗废水Wc2、解析废水Wc3、废气喷淋废水Wc4、循环冷却外排水Wc5、实验室废水Wc6、生活污水Wc7和初期雨水Wc8等八部分废水。项目废水产生量为127.36m3/d,合计4.203万m3/a,排放量为103m3/d,合计3.399万m3/a。项目生活污水经隔油池和化粪池预处理后纳管排放,生产废水分类分类进行收集处理,碱洗母液、搅洗废水、解析废水、废气喷淋废水等废水含有少量铁、磷等原料,此外含有部分盐。碱洗母液、搅洗废水、解析废水、废气喷淋废水、实验室废水和初期雨水收集后经“调节+芬顿氧化+二级混凝沉淀”处理后部分(7347t/a)返回MVR装置进行脱盐处理,剩余部分纳管排放;循环冷却外排水水质较为清洁,收集后直接纳管排放。废水经处理后部分回用于生产,剩余部分废水纳管排入遂昌县第二污水处理厂处理。纳管标准执行《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中表4的三级标准要求。 从地下水预测分析可知:在非正常工况下,污水处理设施废水收集池泄漏到潜水含水层30d时,CODMn浓度超标距离为4m;100d时,CODMn浓度超标距离为7m;365d时,CODMn浓度超标距离为13m;1000d时,CODMn浓度超标距离为22m。 由上述预测和分析表明,虽然污染范围小,但污染时间长(几十年,甚至有几百年),本项目污染物泄漏对地下水水质影响较大,地下水一旦遭受污染,自静能力较差,污染具有长期性,因此建议建设单位首先确保厂区内做好防渗、防腐措施、污水处理设施安全正常运营,加强管理,确保不发生泄漏。如在发生意外泄漏的情形下,要在泄漏初期及时控制污染物向下游进行运移扩散,综合采取水动力控制、抽采或阻隔等方法,在污染物进一步迁移扩散前将其控制、处理,避免对下游地下水造成污染影响。 (2)大气环境影响结论 项目最大占标率为:71.13%(DA001有组织排放的氟化物),占标率10%的最远距离D10%:2008m(DA001有组织排放的氟化物),,项目大气环境影响评价等级为一级,当D10%小于2.5km时,评价范围边长取5km。 根据章节4.4.3评价,项目所在区域为达标区;根据章节5.3.1和章节5.3.3的预测可知,项目新增污染源正常排放下污染源短期浓度贡献值的最大浓度占标率≤100%,年均浓度贡献值的最大浓度占标率≤30%;根据区域规划环评结论,叠加现状浓度、拟建项目的环境影响后,主要污染物的保证率日平均浓度和年平均质量浓度均符合环境质量标准,则认为环境影响可以接受。 (3)声环境影响结论 根据预测结果可知企业各厂界和敏感点昼夜间噪声均达标。企业仍需加强噪声防治措施,合理安排好生产时间,尽量减少噪声对周围环境的影响,确保厂界噪声达标。 (4)固废环境影响结论 项目固体废物中,职工生活垃圾、非危化品废包装材料、废过滤材料、其他废过滤渣、废水处理污泥属于一般固废,生活垃圾可由当地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置,非危化品废包装材料、废过滤材料、其他废过滤渣、废水处理污泥可出售给其他厂家综合利用。一般固废经妥善处置后不会对周围环境产生明显的不利影响。 考虑到《危险废物鉴别标准 浸出毒性鉴别》 (GB5085.3-2007)中铜有浓度限值要求,本次评价将除铜渣暂定为待鉴定固废,待项目投产运行后,需委托有资质的鉴定机构对废过滤渣进行危险废物鉴别。若判定为一般固废,可出售给其他厂家进行综合利用;若判定为危险废物,则按照危险废物相关要求进行管理,并委托有资质的危废处置单位处置。 根据《国家危险废物名录(2021年版)》,项目产生的危化品废包装材料、废活性炭、废催化剂、实验室废物、废劳保用品等属于危险废物,应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 18597-2023)的要求进行管理、贮存和处置。危险废物集中收集后分类贮存,待到一定量后办理好危险废物转移联单手续后送有资质的单位进行处理。项目所产生的各类固体废物均得到妥善处置后,不会对周围环境造成明显的不利影响。 |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上述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维护公众环境权益,现将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告。公告期为2023年11月22日至2023年11月28日(5个工作日)。
联系电话:0578-*;057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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