拟审批《20MW铝空气电池生产线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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拟审批《20MW铝空气电池生产线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公示

根据生态环境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试行)》的通知(环办〔2013〕103号)要求,现将拟审批的《云南 (略) 实验室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基本情况予以公示。

一、建设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20MW铝空气电池生产线项目

建设地点:昆明新城高新技术产业基地B-5-24-1地块

建设单位:云南创能斐源 (略)

建设性质:新建

环评单位:昆明 (略)

建设内容:项目租用云南 (略) 已建成厂房、面积4000m2,建设内容包括空气电极生产车间、催化剂制备及空气电极焙烧间、电堆组装间、空气电极测试及中间产品库、通信用铝空气电源组装间、高低温测试间、中性产品组装线(盐水灯)、电气组装间、研发实验室、仓库、办公区等,配套建设废气治理设施、垃圾收集设施等,给排水、供电、化粪池依托已有工程。项目设置4条生产线,包括空气电极生产线1条、通信用铝空气电源组装生产线1条、盐水灯组装生产线1条、测试用电解液再生生产线1条,产品方案为:生产盐水灯10万个/a、通信用铝空气电源6500个/a,再生氢氧化钾电解液9t/a,同时得到副产品镁铝水滑石10t/a。项目总投资13773万元,其中环保投资55.3万元。

二、项目采取的环保对策措施

详见附件《20MW铝空气电池生产线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公示稿)

三、公众参与情况

项目于2020年1月20日至2020年2月1 (略) 生态环境工程评估中心网站上进行了全本公开。

四、环评文件放置地点

昆明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行政审批局(纸质文本)、昆明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委会网站(电子文本)。

五、公示时间

2020年4月17日至2020年4月23日止(从公示之日起5个工作日,不含节假日)。

六、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

本次公示主要征求公众对拟建项目区域环境质量的看法;对目前区域范围内存在的主要环境问题的认识;该项目建设过程中可能存在的环境问题;对本项目环境保护工作的建议;对本项目建设的态度。

七、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

在本次信息公示后,公众可通过向指定地址发送电子邮件、电话、信函或者面谈等方式发表关于该项目建设及验收工作的意见看法。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5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20MW铝空气电池生产线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八、反馈方式

昆明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行政审批局

Email:*@*q.com

电话/传真:0871-*

通讯地址:昆明高新区科高路1612号火炬大厦817室

邮编:*




附件:

《20MW铝空气电池生产线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公示稿)


根据生态环境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试行)》的通知(环办〔2013〕103号)要求,现将拟审批的《云南 (略) 实验室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基本情况予以公示。

一、建设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20MW铝空气电池生产线项目

建设地点:昆明新城高新技术产业基地B-5-24-1地块

建设单位:云南创能斐源 (略)

建设性质:新建

环评单位:昆明 (略)

建设内容:项目租用云南 (略) 已建成厂房、面积4000m2,建设内容包括空气电极生产车间、催化剂制备及空气电极焙烧间、电堆组装间、空气电极测试及中间产品库、通信用铝空气电源组装间、高低温测试间、中性产品组装线(盐水灯)、电气组装间、研发实验室、仓库、办公区等,配套建设废气治理设施、垃圾收集设施等,给排水、供电、化粪池依托已有工程。项目设置4条生产线,包括空气电极生产线1条、通信用铝空气电源组装生产线1条、盐水灯组装生产线1条、测试用电解液再生生产线1条,产品方案为:生产盐水灯10万个/a、通信用铝空气电源6500个/a,再生氢氧化钾电解液9t/a,同时得到副产品镁铝水滑石10t/a。项目总投资13773万元,其中环保投资55.3万元。

二、项目采取的环保对策措施

详见附件《20MW铝空气电池生产线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公示稿)

三、公众参与情况

项目于2020年1月20日至2020年2月1 (略) 生态环境工程评估中心网站上进行了全本公开。

四、环评文件放置地点

昆明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行政审批局(纸质文本)、昆明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委会网站(电子文本)。

五、公示时间

2020年4月17日至2020年4月23日止(从公示之日起5个工作日,不含节假日)。

六、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

本次公示主要征求公众对拟建项目区域环境质量的看法;对目前区域范围内存在的主要环境问题的认识;该项目建设过程中可能存在的环境问题;对本项目环境保护工作的建议;对本项目建设的态度。

七、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

在本次信息公示后,公众可通过向指定地址发送电子邮件、电话、信函或者面谈等方式发表关于该项目建设及验收工作的意见看法。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5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20MW铝空气电池生产线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八、反馈方式

昆明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行政审批局

Email:*@*q.com

电话/传真:0871-*

通讯地址:昆明高新区科高路1612号火炬大厦817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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