滕州市中等职业教育中心学校2023年第二次公开招聘备案制工作人员简章
滕州市中等职业教育中心学校2023年第二次公开招聘备案制工作人员简章
(略) 中等职业教育中心学校组建于2009年, (略) 规范化中等职业学校。学校开设机电工程、汽车、信息、经济、护理等6类19个专业,全日制在校生6000余人。
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社部令第6号)、《关于进一 (略) 校公开招聘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鲁人社字〔2020〕80号)和《关于转发< (略) 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的通知》(枣人社办发〔2022〕10号)等文件要求,结合学校实际工作需要,经研究, (略) 中等职业教育中心学校公开招聘备案制工作人员2人,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条件
应聘人员应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年龄应在40周岁以下(1982年11月30日以后出生);
(三)遵守宪法和法律;
(四)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行和适应岗位的身体条件、心理素质;
(五)具备招聘岗位要求的专业条件;
(六)具备招聘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七)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八)具有以下情形者不能参加应聘。
现役军人,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不得应聘。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不能用已取得的学历学位作为条件应聘。
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被开除党籍的人员,被开除公职的人员,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人员,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不得应聘。
应聘人员不得报考有《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规定情形的岗位。
二、招聘岗位
招聘岗位及有关具体要求,详见《 (略) 中等职业教育中心学校2023年第二次招聘备案制工作人员岗位汇总表》(附件1)。
三、招聘程序
(一)发布招聘信息
(略) 中等职业教育中心学校网站(http://**)、枣庄 (略) 网站(http://**)、 (略)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http://**)面向社会发布招聘信息。
(二)网上报名
1.报名时间:2023年11月30日9:00-12月2日16:00
2.查询时间:2023年11月30日14:00-12月2日17:00
3.缴费时间:2023年12月1日9:00-12月3日16:00
报名网站: (略) 中等职业教育中心学校网站(http://**)
报名时,请将以下材料原件的扫描件上传至报名系统:
(1)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正、反面)。
(2)符合岗位要求的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证书。
(3)海外留学人员应聘的,须提交经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4)高中或中专教师资格证。
(5)本科阶段成绩单,其中须有教育实等方面测评应聘人员是否具备招聘岗位所需的基本素质和基本技能。
面试实行现场评分,现场公布成绩。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面试设定最低合格分数线为70分,达到分数线的进入考察范围。
面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占40%、面试成绩占60%的比例计算应聘人员总成绩。笔试成绩、面试成绩、考试总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同一招聘岗位应聘人员出现总成绩并列的,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确定人选。如笔试成绩也相同,可采取加试的方式确定。
按照鲁发改成本〔2022〕55号文件的规定,缴纳面试考务费70元,逾期不办理网上缴费手续的,视为放弃。
(七)考察和体检
按照招聘岗位,根据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1:1的比例,确定进入考察范围人选。考察主要内容为应聘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并对其资格条件进行复查。按照《关于进一步从严管理干部档案的意见》(鲁组发〔2017〕2号)要求,对考察对象的档案进行严格审核,重点审核“三龄二历一身份”等内容。问题未查清或限期未处理到位的,取消考察资格。对考察中存在问题且经调查不能查清落实的,不予办理聘用手续。对考察合格人员,按招聘计划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范围人选。
体检标准和相关要求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应聘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即为放弃。对放弃考察体检或考察体检不合格造成的空缺,从同一岗位参加考试的人员中依次等额递补。
(八)公示和聘用
对考试、考察、体检合格的拟聘用人员, (略) 中等职业教育中心学校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后不再递补。公示无异议的,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履行聘用备案程序,学校凭《事业单位招聘人员备案通知书》办理相关手续,按规定与受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受聘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期满合格的正式聘用,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为保持学校教师队*的相对稳定,受聘人员录用后的最低服务年限为3年(含试用期),在签订聘用合同时予以明确。
四、其他
本次公开招聘考试不指定考试教材和辅导用书,不举办任何考试辅导班。
应聘人员在应聘期间所留联系电话应填写精准并保持24小时通讯畅通。报名、资格审查、考试、考察、体检和公示等重要环节的结果和信息公告,将 (略) 中等职业教育中心学校网站发布,应聘人员应及时关注个人邮箱和学校网站。因本人原因错过重要信息而影响考试聘用的,责任自负。
本公告未尽事宜, (略) 中等职业教育中心学校负责解释。
地址: (略) 学院路888号
邮箱:*@*63.com
联系人:王老师 电话:0632-*
附件1: (略) 中等职业教育中心学校2023年第二次招聘备案制工作人员岗位汇总表
附件2:单位同意报考证明
附件3: (略) 中等职业教育中心学校招聘备案制工作人员诚信承诺书
附件4: (略) 中等职业教育中心学校招聘备案制工作人员应聘须知
2023年11月21日
(略) 中等职业教育中心学校组建于2009年, (略) 规范化中等职业学校。学校开设机电工程、汽车、信息、经济、护理等6类19个专业,全日制在校生6000余人。
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社部令第6号)、《关于进一 (略) 校公开招聘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鲁人社字〔2020〕80号)和《关于转发< (略) 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的通知》(枣人社办发〔2022〕10号)等文件要求,结合学校实际工作需要,经研究, (略) 中等职业教育中心学校公开招聘备案制工作人员2人,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条件
应聘人员应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年龄应在40周岁以下(1982年11月30日以后出生);
(三)遵守宪法和法律;
(四)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行和适应岗位的身体条件、心理素质;
(五)具备招聘岗位要求的专业条件;
(六)具备招聘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七)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八)具有以下情形者不能参加应聘。
现役军人,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不得应聘。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不能用已取得的学历学位作为条件应聘。
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被开除党籍的人员,被开除公职的人员,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人员,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不得应聘。
应聘人员不得报考有《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规定情形的岗位。
二、招聘岗位
招聘岗位及有关具体要求,详见《 (略) 中等职业教育中心学校2023年第二次招聘备案制工作人员岗位汇总表》(附件1)。
三、招聘程序
(一)发布招聘信息
(略) 中等职业教育中心学校网站(http://**)、枣庄 (略) 网站(http://**)、 (略)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http://**)面向社会发布招聘信息。
(二)网上报名
1.报名时间:2023年11月30日9:00-12月2日16:00
2.查询时间:2023年11月30日14:00-12月2日17:00
3.缴费时间:2023年12月1日9:00-12月3日16:00
报名网站: (略) 中等职业教育中心学校网站(http://**)
报名时,请将以下材料原件的扫描件上传至报名系统:
(1)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正、反面)。
(2)符合岗位要求的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证书。
(3)海外留学人员应聘的,须提交经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4)高中或中专教师资格证。
(5)本科阶段成绩单,其中须有教育实等方面测评应聘人员是否具备招聘岗位所需的基本素质和基本技能。
面试实行现场评分,现场公布成绩。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面试设定最低合格分数线为70分,达到分数线的进入考察范围。
面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占40%、面试成绩占60%的比例计算应聘人员总成绩。笔试成绩、面试成绩、考试总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同一招聘岗位应聘人员出现总成绩并列的,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确定人选。如笔试成绩也相同,可采取加试的方式确定。
按照鲁发改成本〔2022〕55号文件的规定,缴纳面试考务费70元,逾期不办理网上缴费手续的,视为放弃。
(七)考察和体检
按照招聘岗位,根据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1:1的比例,确定进入考察范围人选。考察主要内容为应聘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并对其资格条件进行复查。按照《关于进一步从严管理干部档案的意见》(鲁组发〔2017〕2号)要求,对考察对象的档案进行严格审核,重点审核“三龄二历一身份”等内容。问题未查清或限期未处理到位的,取消考察资格。对考察中存在问题且经调查不能查清落实的,不予办理聘用手续。对考察合格人员,按招聘计划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范围人选。
体检标准和相关要求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应聘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即为放弃。对放弃考察体检或考察体检不合格造成的空缺,从同一岗位参加考试的人员中依次等额递补。
(八)公示和聘用
对考试、考察、体检合格的拟聘用人员, (略) 中等职业教育中心学校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后不再递补。公示无异议的,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履行聘用备案程序,学校凭《事业单位招聘人员备案通知书》办理相关手续,按规定与受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受聘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期满合格的正式聘用,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为保持学校教师队*的相对稳定,受聘人员录用后的最低服务年限为3年(含试用期),在签订聘用合同时予以明确。
四、其他
本次公开招聘考试不指定考试教材和辅导用书,不举办任何考试辅导班。
应聘人员在应聘期间所留联系电话应填写精准并保持24小时通讯畅通。报名、资格审查、考试、考察、体检和公示等重要环节的结果和信息公告,将 (略) 中等职业教育中心学校网站发布,应聘人员应及时关注个人邮箱和学校网站。因本人原因错过重要信息而影响考试聘用的,责任自负。
本公告未尽事宜, (略) 中等职业教育中心学校负责解释。
地址: (略) 学院路888号
邮箱:*@*63.com
联系人:王老师 电话:0632-*
附件1: (略) 中等职业教育中心学校2023年第二次招聘备案制工作人员岗位汇总表
附件2:单位同意报考证明
附件3: (略) 中等职业教育中心学校招聘备案制工作人员诚信承诺书
附件4: (略) 中等职业教育中心学校招聘备案制工作人员应聘须知
2023年11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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