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州市生态环境局关于2023年11月21日拟对建设项目环评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告台州金沣医药化工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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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州市生态环境局关于2023年11月21日拟对建设项目环评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告台州金沣医药化工有限公司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建设项目概况

公众参与情况

相关环保措施承诺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

年产500吨单酯、20吨DO、1000吨M4技改项目

(略) 岩头工业区现有厂区内

台州 (略)

台州 (略) 拟投资15000万元,在现有111车间内新建*二酸对硝基单苄酯生产线,112车间新建DO(中间体)、M4(中间体)生产线,项目实施后形成年产500吨单酯、20吨DO、1000吨M4及副产255吨溴化钠的生产能力。

建设单位按规定以网站公示、张贴公告等形式开展了公众参与,在公示过程中未收到反对意见。

建设单位承诺,将按照环评提出的相关要求实施项目建设,确保落实各项污染防治和生态保护措施。

1、废水:全厂实行污污分流、雨污分流,废水经厂区污水收集池收集,再泵至现有污水站进行预处理。本项目有工艺废水、废气喷淋废水、设备清洗废水、循环水排放水、生活废气等废水产生,其中高浓度废水单独收集后经蒸发脱盐等预处理后与其他废水一起纳入厂区现有污水站处理;现有工程建有4000 t/d的污水站,其中高浓废水处理采用“隔油调节+铁碳微电解+芬顿氧化+二级反应沉淀”工艺;综合废水处理采用“絮凝反应沉淀+深度水解+缺氧+好氧+中沉+反硝化+硝化+二沉+混凝气浮+臭氧氧化”工艺。

2、废气:

有组织废气:有机废气处理:各产品生产中产生含*苯、*醇、异*醇等不含卤素的有机废气,经车间两级冷凝+水喷淋+碱喷淋预处理后进入RTO系统焚烧处理;含*酸*酯、*酸异*酯废气经车间三级冷凝预处理+碱喷淋后预处理后进入RTO系统焚烧处理;含溴*烷废气经车间两级冷凝+活性炭吸附预处理后进入RTO系统焚烧处理。无机废气处理:本项目产生的无机废气主要为溴素、溴化氢、氯化氢等,其中含溴素、溴化氢、氯化氢废气进入西区无机废气处理设施处理达标后排放;固体投料废气经车间布袋除尘后接入西区无机废气处理设施处理达标后排放。西区无机废气处理设施采用碱喷淋(含亚硫酸钠)+碱喷淋+水喷淋的处理工艺。

无组织废气:装置区加强设备的密闭性,减少废气无组织排放。

3、固废:危险废物蒸馏废液、废活性炭、蒸发废渣、分层废液、精馏废渣、废溶剂、废包装材料、废机油、废水处理废渣、废水处理污泥、废分子筛等危险固废委托有资质的单位安全处置。一般固废生活垃圾由环卫清运处理。

4、选用低噪设备,进行局部隔声,对高噪声设备增加消音器等设施,加强设备维护,确保厂界噪声达标。

5、环境风险防范:①建立环境风险应急预案;②根据应急预案完善应急设施;③开展应急演练,加强日常管理。

环评结论表明,该项目产生的污染物可以做到达标排放,对周边的环境影响在可承受范围之内,建成后能维持当地环境质量现状。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维护公众环境权益,现将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告。公告期为2023年11月21日至2023年11月30日(7个工作日)。

联系人: (略) 生态环境局行政审批处

联系电话:* 传真:*

通讯地址: (略) 经济开发区白云山南路108号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告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上述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建设项目概况

公众参与情况

相关环保措施承诺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

年产500吨单酯、20吨DO、1000吨M4技改项目

(略) 岩头工业区现有厂区内

台州 (略)

台州 (略) 拟投资15000万元,在现有111车间内新建*二酸对硝基单苄酯生产线,112车间新建DO(中间体)、M4(中间体)生产线,项目实施后形成年产500吨单酯、20吨DO、1000吨M4及副产255吨溴化钠的生产能力。

建设单位按规定以网站公示、张贴公告等形式开展了公众参与,在公示过程中未收到反对意见。

建设单位承诺,将按照环评提出的相关要求实施项目建设,确保落实各项污染防治和生态保护措施。

1、废水:全厂实行污污分流、雨污分流,废水经厂区污水收集池收集,再泵至现有污水站进行预处理。本项目有工艺废水、废气喷淋废水、设备清洗废水、循环水排放水、生活废气等废水产生,其中高浓度废水单独收集后经蒸发脱盐等预处理后与其他废水一起纳入厂区现有污水站处理;现有工程建有4000 t/d的污水站,其中高浓废水处理采用“隔油调节+铁碳微电解+芬顿氧化+二级反应沉淀”工艺;综合废水处理采用“絮凝反应沉淀+深度水解+缺氧+好氧+中沉+反硝化+硝化+二沉+混凝气浮+臭氧氧化”工艺。

2、废气:

有组织废气:有机废气处理:各产品生产中产生含*苯、*醇、异*醇等不含卤素的有机废气,经车间两级冷凝+水喷淋+碱喷淋预处理后进入RTO系统焚烧处理;含*酸*酯、*酸异*酯废气经车间三级冷凝预处理+碱喷淋后预处理后进入RTO系统焚烧处理;含溴*烷废气经车间两级冷凝+活性炭吸附预处理后进入RTO系统焚烧处理。无机废气处理:本项目产生的无机废气主要为溴素、溴化氢、氯化氢等,其中含溴素、溴化氢、氯化氢废气进入西区无机废气处理设施处理达标后排放;固体投料废气经车间布袋除尘后接入西区无机废气处理设施处理达标后排放。西区无机废气处理设施采用碱喷淋(含亚硫酸钠)+碱喷淋+水喷淋的处理工艺。

无组织废气:装置区加强设备的密闭性,减少废气无组织排放。

3、固废:危险废物蒸馏废液、废活性炭、蒸发废渣、分层废液、精馏废渣、废溶剂、废包装材料、废机油、废水处理废渣、废水处理污泥、废分子筛等危险固废委托有资质的单位安全处置。一般固废生活垃圾由环卫清运处理。

4、选用低噪设备,进行局部隔声,对高噪声设备增加消音器等设施,加强设备维护,确保厂界噪声达标。

5、环境风险防范:①建立环境风险应急预案;②根据应急预案完善应急设施;③开展应急演练,加强日常管理。

环评结论表明,该项目产生的污染物可以做到达标排放,对周边的环境影响在可承受范围之内,建成后能维持当地环境质量现状。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维护公众环境权益,现将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告。公告期为2023年11月21日至2023年11月30日(7个工作日)。

联系人: (略) 生态环境局行政审批处

联系电话:* 传真:*

通讯地址: (略) 经济开发区白云山南路108号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告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上述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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